可以投靠落戶。
一、親屬投靠情形:
1、夫妻投靠;
2、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3、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4、孫子女/外孫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
5、其他親屬關系;
二、辦理程序: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分縣局審批后簽發戶口準遷證;
三、辦理時限: 20個工作日辦理條件;
四、所需材料:
(1)書面申請;
(2)申請人填寫《申請遷入常住戶口表》(表上需填寫單位意見并加蓋公章);
(3)身份證;
(4)遷入人員戶籍證明及關系證明;
(5)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
五、辦理地點(址):派出所戶籍室。
擴展資料:
親屬投靠
新生嬰兒入戶的: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書;嬰兒父母身份證或戶口簿;嬰兒父母的結婚證書;準生證或生育證(其中: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應出具征收社會撫養費憑證)。
夫妻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結婚證書;夫妻雙方身份證或戶口薄;擬遷移人員的戶籍證明和隨遷人員的戶或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
父母子女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投靠人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夫妻同時遷入的還應出具結婚證書;已達到法定婚齡的子女投靠父母,還應出具婚姻登記機關的未婚證明。
近親屬投靠:出具法定監護(撫養)人喪失撫養能力或病故傷亡證明和與被投靠人確立監護(撫養)關系的公證書。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戶口遷移
新生兒出生一個月以內,新生兒父母或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持《居民戶口簿》到新生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
所以在法律允許范圍內爺爺奶奶屬于監護人,按正常程序,孩子戶口都可以申報跟隨爺爺奶奶。
擴展資料:
新生兒上落口具體流程:
1、為寶寶取好名字。
2、去出生醫院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所需證件:夫妻雙方身份證及復印件、出院費用清單原件。
3、去戶籍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領取入戶申請表填好,派出所會提供一張紙條,上面列了所需證件。
4、去居委會辦理入戶核實程序。
(1)去單位開好入戶證明及計劃生育協議書一般由行政部門出具,需提供生產醫院出具的出院單原件,復印后單位存檔。
(2)帶好戶口本、夫妻雙方身份證、出生證、結婚證、計劃生育服務證、單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居委會核實后,會寫上“核實無誤,準予入戶”并蓋居委會公章,然后告訴你要去上級部門——街道辦事處。
5、街道辦事處計生辦:
準備戶口本、夫妻雙方身份證、出生證、結婚證、計劃生育服務證及復印件,出示居委會證明及公安局入戶申請表——計生辦核實無誤符合政策——核發準予入戶證明。
6、回到轄區派出所,正式辦理新生兒入戶手續:
準備戶口本、夫妻雙方身份證、出生證、結婚證、計劃生育服務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常辦理。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戶口登記
孩子戶口可以跟隨爺爺奶奶,但是具有一定的條件,條件如下:
1、孩子父母去世,并且兩人戶口已經成功注銷。
2、孩子父母依然健在,但是卻因為犯罪,患有重大疾病等原因而無法對孩子盡到應有的撫養義務時可以將孩子戶口跟隨爺爺奶奶。
3、經核實,父母對孩子的人生安全產生一定威脅,孩子不再適合與父母居住時可以讓孩子戶口跟隨爺爺奶奶。
4、孩子長期與爺爺奶奶居住在一起時可以申請將孩子戶口遷到爺爺奶奶名下。
5、孩子父母戶口與爺爺奶奶不在同一城市,只需滿足爺爺奶奶所在地的遷戶條件即可。
擴展資料:
新生兒戶口登記事項如下:
1、新生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嬰兒的父母持書面申請、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到新生兒父親或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出生登記手續。
2、被遺棄嬰兒戶口登記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登記辦法》規定的,由收養人憑其書面申請、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戶口簿、《收養證》原件和復印件,由派出所調查核實后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不符合上述規定,但確已形成事實收養關系的,憑縣級以上公證機關出具的《收養公證書》,由派出所調查核實后,辦理戶口登記。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孩子戶口不能隨父親? 網友這個特殊困難解決了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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