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夫妻雙方一方死亡后婚姻會自動解除嗎,要解除婚姻需辦理什么手續?
根據現有法律規定,離婚的途徑有二種:
一、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經核準頒發離婚證;
二、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調解離婚或判決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導致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后果:
一、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經核準或判決撤銷婚姻的;
二、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經判決婚姻無效的。
由此可見,解除婚姻關系必須履行法定的手續,并不存在符合一定的條件(如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就可“自動離婚”的規定。配偶一方死亡的,婚姻關系自然終止,但這不是“離婚”。
大人還是選擇離婚為好.不要選殺人啊~~~~
夫妻雙方一方死亡后婚姻關系自動解除,無需辦理任何手續。
當然自動解除了,人都沒有了,怎么可能還有婚姻關系呢
應該講婚姻關系隨著一方的死亡而終止更準確一些
當然自動解除,無需辦理任何手續。
“夫妻一方死亡,婚姻關系自動解除”的法律依據是什么?有明確的法條嗎?謝謝。
我國《婚姻法》規定,被宣告死亡的人與配偶的婚姻關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滅。根據這一原則,男女雙方有權按照《婚姻法》規定,雙方完全自愿決定自己的婚姻問題,不許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因此,夫妻一方死亡,配偶可以再婚,
(1)自然死亡,婚姻關系的主體之一已不復存在,必定引起夫妻關系的消滅,并且發生遺產繼承等法律后果。(2)宣告死亡,宣告失蹤人死亡的判決宣告之日,為被宣告死亡人死亡的日期。被宣告死亡人與其配偶的婚姻關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消滅。
夫妻一方喪偶,根據婚姻法,他們的夫妻關系是否就自動解除了?還有權在要財產嗎
一方死亡,婚姻關系就消滅了~
至于遺產,有遺囑的按遺囑,沒有的根據法定繼承,原本夫妻共有的財產一半屬于活著的那一方,,另一半作為遺產進行分配~~
算是自動解除了。
財產要根據遺書決定的。
遺書要具有法律效力才行。
每個人都有權對自己的財產進行分配。
如果婚前做過財產公正,那么只能對屬于自己的財產進行分配。
夫妻一方不同意離婚,但如果法院判決離婚,還需要被告簽字么?有了法院判決書就說明婚姻關系解除嗎?
法院多長時間可以判決離婚?夫妻一方不同意離婚,想離婚的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訴離婚,如果夫妻感情徹底破裂,無和好的可能,法院會依法判決離婚,法院判決離婚后,判決書需要送達雙方當事人,當事人領取判決書后十五日不上訴,判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判決離婚的判決書等同于離婚證的。
法院判決有效。
法院判決離婚不用被告簽字的即可成立。是的,有判決書即可說明婚姻關系解除。
一般起訴后六個月內判決,但是一般會在第二次起訴中判決離婚。即起訴后一年半左右會有離婚判決
庭審筆錄需要雙方當事人簽字,法院送達判決書或調解書時需要當事人簽字!當事人拒不簽字不影響法庭的判決書效力。
針對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受理起訴之日起6個月內判決,開庭后一般一個月內出結果。
只要判決離婚,只需送達判決書,不管被告簽字與否,從判決離婚生效日起就生效。至于法院多長時間可以判決離婚,就由他們高興與否來定了,法院里腐敗的.黑心的多的是,有的地方是畜生一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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