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事故責任人死亡處理流程
1、報案,事故發生后,事故各方車輛應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現場,并立即向保險公司和交警部門報案;2、現場處理和調查,交警部門到現場后,會勘查事故現場;3、檢驗、鑒定,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等等。
死亡是交通事故引發最為嚴重的后果,死亡傷害直接剝奪了他人的生命權,而生命本身是無價的。對于親人的過世,家屬之痛何其沉重!但正確對事故進行處理,使逝者安息,并最大化維護家屬因事故發生所產生的權利,乃至協助國家機關懲治肇事者也顯得重要。
事故發生后,家屬應從如下方面對事故進行處理:
一、協助查緝肇事者
在出現交通肇事逃逸的情況下,家屬如果知道逃逸者的相關信息,應及時報警并對所知道的情況如實進行供述,以便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制定并啟動查緝預案,布置堵截和查緝。對于交通肇事逃逸者,一旦被認定逃逸,我國各地普遍規定將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國暉專業律師建議:在不少交通事故案件中,家屬很有可能就是案件的直接目擊者。為此,保護現場、穩固事故證據(如記錄肇事記錄車牌、現場拍照)等顯得尤為重要。對于那些肇事逃逸的肇事者,應當及時將相關情況反映給交管部門。
二、待檢驗、鑒定結束后,對遺體進行處理
在逝者遺體的處理方面,交管部門現場勘查結束后,會組織清理事故現場,清點、登記并按規定處理現場遺留物品,之后通知殯葬服務單位或者有死者遺體停放條件的醫療機構將遺體運走存放。如果為了查清案件事實,需要對死者遺體進行相關檢驗、鑒定的,會在死亡之日起3日內委托相關的鑒定、鑒定機構進行。
家屬對遺體進行相關處理,應當在對遺體檢驗、鑒定結束后,或火化,或下葬,因為既然檢驗、鑒定完畢,事故認定書記載的事實完全可以作為未來事故相關處理的依據。
♦♦國暉專業律師建議:有死亡受害人家屬遲遲不對逝者的遺體進行處理,例如對事故認定書不服、認為可以多拿賠償金甚至用死者遺體威脅肇事者等,這些做法值得斟酌。一旦相關檢驗、鑒定意見出具,還是應當及早讓逝者“入土為安”為宜。
三、判斷是否接受諒解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2條明確,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即可被認定為構成交通肇事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對于肇事者一方來說,當有構成犯罪的可能時,通常會想取得家屬的諒解,因為這樣根據規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輕肇事者自身承擔的刑事責任。一般來說,肇事者一方會采取道歉、賠償的方式爭取獲得死者家屬的諒解。
肇事者爭取獲得諒解可發生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出具前,也可發生在事故認定書出具后。是否最終達成諒解,取決于各方的態度。
♦♦國暉專業律師建議:如果肇事者對事故的發生表現為過失,且肇事者一方愿意給予至少不低于法定賠償標準的賠償,那么,逝者已逝,家屬可適當考慮達成諒解,及時獲得賠償,以減少親屬離去帶來的財產損失。交通事故死亡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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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拿到事故認定書后開始賠償相關事宜
除非死者家屬有接受對方諒解的意思,否則,交通事故認定書一旦出具,就應該開始著手準備賠償相關事宜了。事故賠償相關事宜圍繞賠償項目和賠償項目標準展開,死亡賠償案件中的賠償項目包括因搶救治療發生的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伙食補助費等合理費用,還包括直接因死亡后果發生的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家屬的誤工損失。賠償項目的計算標準可參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
♦♦國暉專業律師建議:一些賠償項目標準存在轉化問題,如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農村戶口標準按照城鎮戶口標準賠償問題,也屬于賠償相關事宜的準備內容。家屬應當搜集死者交通事故發生時在城鎮居住1年以上以及收入來源于城鎮的相應證明,并主張按照城鎮標準獲賠。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處理流程和規定
生活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重傷或者死亡,這是屬于刑事犯罪的。那么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應該如何起訴呢?今天我就為大家解答一下:交通肇事造成死亡一人或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的,應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涉案對于受害人在事故中受到的經濟損失,以侵權責任法生效日劃分,處理程序有所不同。2010年7月1日之前發生的案件,按照刑事訴訟法及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案件被害人由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只能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或在刑事判決生效后提起獨立的民事訴訟,并且對于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不再處理精神損害賠償問題。但在2010年7月1日之后發生的案件,依照生效的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就沒有以上那些限制,即侵權人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的,不影響依法承擔侵權責任。那么,受害方如果遇到這種造成死亡的交通事故索賠案件,應該考慮通過以下兩個方面來盡可能獲取多的經濟賠償: 第一個是要按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在要求追究侵權人刑事責任的同時,請求民事賠償調解,以調解促和解,以和解促賠償,用諒解和緩刑提升賠償額;第二個是處理侵權責任法生效后發生的案件,在肇事車輛有交強險的情況下,可以提起獨立的民事訴訟,請求包括精神損害賠償在內的全面賠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造成死亡一人或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的,應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交通事故賠償處理流程如下:
(一)調解: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訴訟:一審 1、起訴 (1)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 (3)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駁回起訴。對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駁回起訴不服的10日內可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5)案件受理后,排期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 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需要做的材料準備,你能準備多少就多少:
1、證明損害事實發生的經過、原因、時間、地點的書證(證人、證言)、物證 。(一般事故責任認定中會有基本的描述和確認) 2、到有關部門指定的醫療部門就診的證明。 3、醫療部門的所有診斷證明、處方、病歷及各項醫療費用單據,包括:掛號費、檢查治療費、醫藥費、住院費。 4、醫療部門出具的陪護證明、轉院證明、病休證明。 5、單位出具的墊付醫療費用證明、誤工損失(受害人工資、獎金、誤工天數、固定補貼)證明。 6、就醫交通費用單據。 7、如要求傷殘賠償,需提供傷殘鑒定及賠償數額依據。 8、被損害財產所有權的證明。 9、被損害財產的品名、規格、數額、數量、質地、新舊程度、價值(貴重物品需有關部門的鑒定書)。 10、被損害財產的毀損程度或滅失等證據。 11、交通管理部門有關事實及責任的認定 。(如果對責任認定不服的,應該準備相關證據爭取推翻認定,不過,實踐中很難) 12、肇事司機是否系職務行為。 13、車輛的行車、運營執照,司機的駕駛執照。 14、被損害車輛的保險證明。
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負事故全部責任或者主要責任的,構成交通肇事罪,要按刑事訴訟程序的規定定罪量刑。犯罪嫌疑人的羈押期限具體包括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及批準逮捕期限和偵查期限、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期限及人民法院審理判決期限等。
法律依據:
一、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及批準逮捕期限?!缎淌略V訟法》第八十九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不批準逮捕的決定。
二、偵查期限。《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兩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已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三、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期限?!缎淌略V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四、人民法院審理判決期限。《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交通事故至人死亡的處理流程需要多長時間
1.暫扣車輛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在交通事故處理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暫扣交通肇事車輛、嫌疑車輛、車輛牌證和當事人的駕駛證,但應開具暫扣憑證。因檢驗、鑒定的需要,暫扣交通肇事車輛、嫌疑車輛、車輛牌證和駕駛證的期限為20日;需延期的,經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可延長20日。
2.責任認定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應按下列時限作出:輕微事故5日內,一般事故15日內,重大、特大事故20日內。
因交通事故情節復雜不能按期作出認定的,須報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按上述規定分別延長5日、15日、20日。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作出后,應當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后30日內,應當作出維持、變更或撤銷的決定。
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的決定書作出后,應當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書》,分別送交申請人和原責任認定部門,原責任認定部門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書》后,應當在5日內向各方當事人或者代理人公布重新認定決定。
3.傷殘評定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的15日內,可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公安機關應當根據醫院證明和公安部門關于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后30日內評定傷殘等級。當事人對傷殘評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評定書后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評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評定申請書后30日內,應當作出重新評定的決定。
4.賠償調解
公安機關在查明事故真相、認清事故責任、確定事故損失后,可召集當事人和有關人員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損害賠償的調解期限為30日,公安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延長15日。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定殘之日起;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對交通事故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在調解過程中,當事方更換調解參加人的,連續計算調解次數和時間;當事人或代理人因不可抗拒力或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參加調解的,調解時限中斷;調解重大、復雜交通事故需要延長調解時限的,須經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延長。
5.處罰
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處罰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根據其違章行為、事故責任和事故后果,分別裁決,合并執行。吊扣駕駛證合并執行不得超過18個月。被處以吊扣、吊銷駕駛證的期限,則應從處罰裁決之日起計算。吊扣駕駛證處罰期滿,交通事故處理未結案的,應當發還其駕駛證。
當事人若對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處罰不服,可在接到交通管理部門的處罰裁決書后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復議;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復議申請書后30日內,應當作出復議決定。當事人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復議決定書后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這個不一定,如果是責任明確的事故,現場調查10日內出具事故認定書,如果需要檢驗鑒定,結果確定后5日內出具。檢驗時間一般20日,特殊情況經上級交警批準不超過60日。
生活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重傷或者死亡,這是屬于刑事犯罪的。那么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應該如何起訴呢?今天我就為大家解答一下:交通肇事造成死亡一人或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的,應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涉案對于受害人在事故中受到的經濟損失,以侵權責任法生效日劃分,處理程序有所不同。2010年7月1日之前發生的案件,按照刑事訴訟法及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案件被害人由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只能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或在刑事判決生效后提起獨立的民事訴訟,并且對于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不再處理精神損害賠償問題。但在2010年7月1日之后發生的案件,依照生效的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就沒有以上那些限制,即侵權人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的,不影響依法承擔侵權責任。那么,受害方如果遇到這種造成死亡的交通事故索賠案件,應該考慮通過以下兩個方面來盡可能獲取多的經濟賠償:
第一個是要按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在要求追究侵權人刑事責任的同時,請求民事賠償調解,以調解促和解,以和解促賠償,用諒解和緩刑提升賠償額;第二個是處理侵權責任法生效后發生的案件,在肇事車輛有交強險的情況下,可以提起獨立的民事訴訟,請求包括精神損害賠償在內的全面賠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造成死亡一人或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的,應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開車撞死人后怎么處理的流程
由具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59b9ee7ad9431333431376636中級以上資格的交通警察主辦即可。
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條規定:交通警察經過培訓并考試合格,可以處理適用簡易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傷人事故,應當由具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初級以上資格的交通警察主辦。處理死亡事故,應當由具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中級以上資格的交通警察主辦。
駕駛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立即組織車上人員疏散到路外安全地點,避免發生次生事故。駕駛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傷無法行動的,車上其他人員應當自行組織疏散。
擴展資料: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的相關要求規定:
1、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必要的時候,可以處理下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限時將案件移送其他下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2、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未報警,在事故現場撤除后,當事人又報警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的記錄內容予以記錄,并在三日內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決定。
3、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制作受案登記表;經核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
參考資料來源: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根據copy《刑法》第133條的規定,對交通肇事罪規定了同的刑級:1,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特別惡劣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傷5人以上,負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2)死亡6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60萬元以上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第六條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交通事故撞死人的,copy首先應該根據交警認定的責任來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其次要根據事故責任來承擔相應的刑事或行政責任:
1、如果肇事者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構成交通肇事罪,要承擔刑事責任。
2、如果肇事者不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則不構成犯罪,可由交警根據相應的違章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從事交通運輸人員或者非交通運輸人員,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責任的基礎上,對于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交通肇事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沒有以下情況的不要坐牢: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對交通肇事罪規定了三62616964757a686964616fe58685e5aeb931333365643661個不同的刑級(量刑檔次):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處所謂“發生重大事故”,根據《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2.《解釋》第2條第2款規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嚴重超載駕駛的
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3.其他特別惡劣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傷5人以上,負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死亡6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60萬元以上的。
4.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六條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處理流程是什么?謝謝大家
大家好,我哥是貨車司機,正常行駛在國道上,一73歲農村老太太(三個女兒均已成家立業)橫穿馬路,致當場死亡。現已被拘留20天了,開始是在交警大隊,后來轉入拘留所。請問可以拘留嗎?沒有酒駕,沒有逃逸。
事故認定書是我們負主要責任,對方次要責任。買的第三者責任險50萬。我的問題是:
他們有權利拘留我哥嗎?可以拘留多長時間?
當場給了2萬安葬費,后來我們為了保人出,同意給總共18萬的賠償金,但因對方變卦要21萬,我們決定走法律程序,這樣大家覺得我們大概的賠付金額是多少呢?
最主要是想把我哥保出來,慶大家支招,謝謝大家了。
現在他被bai看押在拘du留所,看押的依據zhi是“違反交通運dao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專大事故屬,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簡化的說,你們的錢賠到位取得家屬的諒解書,那么你哥基本不用坐牢,可以緩刑的。反之,要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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