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學包不包括刑事訴訟法?
想考取法律碩士,咨詢一下法律碩士不同于法學碩士,法律碩士(JM)考系統的法律知識,現在實行全國統考。法學碩士,是法律專業的從事法律研究的,考某一部門法。
刑法學不包括刑事訴訟法,你看一下法碩的考試內容就能知道啦。
不包括,刑法研究的是實體法,刑事訴訟法研究的是程序法,有單獨的訴訟法研究生專業
你搞錯了吧,法碩是指非法律本科的畢業生報考的。我記得法碩是不分方向的,只有法律本科生上研究生的時候才有方向么。
我今年大三,專業是法學,想考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的研究生,哪所學校比較好?
您好,我認為,學校當然重要,但是,最重要的是導師和方向。謝謝。
如需進一步咨詢獲得更專業細致的法律資訊和案件解答,請聯系本網業務律師!
律所地址:深圳市福田區南園路68號上步大廈23樓
不知道你知不知道西政的施鵬鵬教授,年輕有才華并且對學生負責,跟著一位年輕的好導師是很重要的。不過他要求不低呢。
哪所學校比較好?中國政法大學 。
學習刑事訴訟法的幾點體會
老師留的,看似簡單實則比較難寫,求救,要1500字啊! 通過對刑事訴訟法的學習,讓我懂得了一些法律的基本知識,為以后的生活和工作打下了基礎。我們可以利用我們所學的法律知識來維護我們自己和他人的權利??偟捏w會是;
一、社會性
法律首先是一種社會規則,如刑法學是研究犯罪學等,民法學是研究人與人之間、財產與人之間的關系。
二、規范性
既然法律是社會生活中的行為規范,因此法學也就有了范性,它是法學區分于其他學科的特征。
三、概念性
法學之概念性來源于法律規則。如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分別為兩個概念,欺詐行為又是一個新的概念;再如損害賠直接損害賠償,人身損害賠償為三個不同概念,只有掌握概念才能很好地理解法律規則。
四、目的性
法律是行為規則,是人制定的。在我國是由人民代表代表人民來制定各項法律的。既然是人制定的,就一定有目的。法學當然也有目的性,在歷史上曾不被人注意,特別是德國的概念法學,它們過分注意概念問題,而忽略了目的性。
五、正義性
法學正義性源于法律正義性,法律規則因為有正義性才能區分于技術規則,同時法律也就有了良法、惡法之分。
六、實用性
我們學習法學是為了用法律來解決問題,所以我們就不能只知道閉門讀書,我們還要關注社會生活中的案件,討論實際發生的和假設的案件,討論它應怎樣判決。
通過對法律的認識和平時的學習,我更加了解到了法律的重要性,無論走到哪,都離不開法律。法律對人人都是平等的,無處不在,無時不有,我們每個人都要知法、懂法、用法。
這次對刑事訴訟法的修改,基本上反映了現行刑事訴訟法1980年實施以來新的實踐經驗和新的理論研究成果,也參考、借鑒了其他國家和某些地區有關刑事程序的法律規定,總的看,修改是成功的,應該為之叫好。具體究竟好在哪里,我覺得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明確規定了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權;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和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權的內容,憲法、人民法院組織法和人民檢察院組織法雖然早有規定,但是將其作為一項基本原則寫入刑事訴訟法,仍然有其非常重要的意義,決不能理解為只是同一內容的簡單重復。隨著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的不斷健全和完善,對每個公民合法權益的保護會更加受到重視,人民法院的職責會愈來愈重,在這種形勢下,從我國現實的具體情況出發,把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作為一項基本原則明確加以規定,其意義和作用也不可低估。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的規定,則頗具新意。這類性質的條文,在我國的法律上出現還是第一次。它不是國際通行的那種無罪推定,卻又有點像無罪推定。根據這條規定,有權確定有罪的機關只有人民法院,只有人民法院依法判決,才能確定某人有罪或確定某人犯有某種罪行。同時這條規定也當然意味著,在未經人民法院判決之前,不得將任何人確定為罪犯或者確定為有罪的人。
2.提前了公訴案件辯護人參加訴訟的時間,擴大了指定辯護的范圍和非律師辯護人的權利。修改后的刑事訴訟法規定,公訴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從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委托辯護人。同時還規定,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所以,接受犯罪嫌疑人委托的辯護人、特別是律師,在參加訴訟的時間上,比之原來只能在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之后,是大大提前了。另外,修改后的刑事訴訟法,還增加了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應當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以及非律師辯護人,經人民檢察院或人民法院許可,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鑒定材料或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實的材料等內容。這些新規定,為被告人辯護權的行使創造了更為充分的保障條件。
3.明確規定了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的期限,即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監視居住不得超過6個月。同時延長了拘留期限,
降低了逮捕條件。原規定拘留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0天,現在可以到14天。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到40天。原逮捕條件之一,是主要犯罪事實已經查清,現將這項條件修改為,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上述這些修改和補充,既注意了制止犯罪、打擊犯罪的需要,也注意了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權益的保護,符合我國實際,特別是取消收容審查后的實際。
4.擴大了被害人的權利。被害人作為當事人有申請回避的權利;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有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權利;在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期間,被害人有發表意見的權利;對人民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被害人有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權利等。總之,維護被害人的合法權益,擴大被害人的訴訟權利,切實解決現實中存在的告狀難問題,是這次刑事訴訟法修改的一大特點。
5.強化了控、辯雙方在法庭調查中的作用,弱化了人民法院偏重與控方配合的功能。修改后的刑事訴訟法規定,公訴人在法庭上宣讀起訴書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訴書指控的犯罪進行陳述,公訴人可以訊問被告人;被害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經審判長許可,可以向被告人發問;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經審判長許可,可以對證人、鑒定人發問;公訴人、辯護人應當向法庭出示物證,對未到庭的證人的證言筆錄、鑒定人的鑒定結論、勘驗筆錄和其他作為證據的文書,應當當庭宣讀,審判人員應當聽取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意見;合議庭對證據有疑問的,可以宣布休庭,對證據進行調查核實。這些規定與修改前的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顯然有所不同。按照原規定,法庭調查主要是審判人員審問被告人,詢問證人、鑒定人,當庭出示物證,當庭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筆錄、鑒定人和鑒定結論和其他作為證據的文書。公訴人和辯護人在法庭調查階段不起多大作用。現在則基本相反,法庭調查主要由控、辯雙方進行。審判人員雖然仍有權訊問被
你可以從以下幾點來說,希望可以幫助你。1對刑事訴訟法的認識 2刑事訴訟法學習后的新認識 3自己以后怎么來實踐刑事訴訟法
法律里面除了刑法還有哪些法律種類?
有不同的分類方法,按不同的方法,法律可分為不同的種類。
一、按法律的國際因素,可分為 :
1、國際法
2、國內法
二、按法律的地位,可分為
1、母法(即憲法)
2、子法 (即根據憲法制定的其他普通法律)
三、按法所調整的內容種類,可分
1、實體法 (即規定、調整權利義務及責任的法律,例如《刑法》)
2、程序法 (如《刑事訴訟法》)
四、按法律所調整的范圍,可分為
1、公法 (即調整公共利益的法律,如《野生動物保護法》)
2、私法 (即調整社會個體權益的法律,如《婚姻法》)
五、按法律所調整的具體內容。法律可分為:
1、憲法
2、刑法
3、民法
4、經濟法
5、勞動和社會保險法
6、婚姻法
7、行政法
8、環境與資源保護法
9、知識產權法
10、商法
11、社會組織法
12、交通運輸法
13、金融法
14、國土資源法
15、稅務法
16、刑事訴訟法
17、民事訴訟法
18、行政訴訟法
19、非訴訟程序法(如仲裁法等)
這種分類也叫法律部門,爭議最大,全球法學界都沒有統一的法律部類劃分。
很多,刑事訴訟法,民法,民事訴訟法,行政法,行政訴訟法,侵權責任法,憲法等
給推薦幾個名人關于刑法著作
最好是人民大學。或西北政法大學。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的作品。謝謝。1、王作富教授,男,1928年生,刑法學專業博士生導師。研究方向:中國刑法的理論與實踐。主要社會兼職: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顧問,中國犯罪學會副會長,北京市法學會刑法研究副會長。
法學專著:主要學術成果:《中國刑法研究》、《刑法分則要文》、《中國刑法適用》、《經濟活動中罪與非罪的界限》、《中華法學大辭典、刑法學卷》、《刑法學原理》等
2、韓德培(1911~)中國法學家。江蘇如皋人。1934年畢業于南京中央大學法律系,1942年獲加拿大多倫多大學法學碩士
法學著作: 《國際私法》《環境保護法教程》
3、史際春,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1985年起在高校任教。1991年至今,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教研室主任、博士生導師、法學院院長助理、經濟法教研室主任 、法學院圖書館館長。兼任北京市人大常委及法制委員會委員、北京市人民政府顧問.
主要工作和成果:先后擔任過《民法》、《羅馬法》、《經濟法》、《經濟法總論》、《企業和公司法》、《競爭法》、《知識產權法》、《合同法》等課程的講授。主要論著有《經濟法總論》、《論商法》、《企業和公司法》、《香港知識產權法》等,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光明日報》、《法學家》等刊物和國外刊物上發表論文二百余篇。
4、周國均,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法學專家,中國訴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兼刑事訴訟專業委員會主任, 他既是刑事訴訟法專家又是刑事辯護律師。漢,1942年9月出生,湖北省鄂州市(原鄂城縣)人。
著作:
《犯罪構成論》(合著),本人承擔2萬字,法律出版社1987年8月版;
《外國刑事訴訟程序比較研究》(合著),本人承擔5萬字,法律出版社1988年6月版;
《正當防衛理論與實踐》(合著),本人承擔10萬字,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88年6月版;
《應用證據學》(合著),本人承擔2萬字,中央民族學院出版社1988年12月版;
《刑事證據種類與分類的理論與實踐》,本人承擔10萬字,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2年版;
《中國律師訴訟程序研究》(合著),本人承擔2萬字,法律出版社1993年1月版;
《偵查程序論》(獨著),22萬字,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4年6月版;
《律師辯護論》(獨著),16.5萬字,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95年1月版
5、阮齊林,男,漢族,1957年4月19日出生,安徽省樅陽縣人,教授。
1978年9月至1982年7月在西南政法學院讀法律本科;1982年9月至1985年7月在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讀刑法專業碩士研究生;1985年8月留校在法律系刑法教研室任教,從事刑法教學工作。1987年10月被聘為講師,1994年9月被聘為副教授,1996年7月被聘為刑法專業碩士研究生導師,1999年7月被評為教授。 1992年10月至94年4月由國家教委派遣赴日本東京大學進修刑法學。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刑事司法學院刑法研究所。中國法學會刑法研究會副會長、原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副檢察長。
主要著作:《案例刑法總則教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精解》、《刑法教程》
6、趙秉志,1956年生,南陽人?,F任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博士生導師。發表論文400余篇,出版個人專著、主編及合著書籍100余部,1991年被國家教委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授予“做出突出貢獻的中國博士學位獲得者”的稱號。
主要學術著作:《犯罪主體論》、《犯罪未遂的理論與實踐》、《刑法研究系列》、《侵犯財產罪》、《改革開放中的刑法理論與實務》,《犯罪主體論》、《刑法研究系列》(五卷本)、《改革開放中的刑法理論與實務》
張明楷和陳興良的刑法著作現在是比較權威的,他們有很多刑法學方面的論文。若需要我過幾天給你發過去如何。
張明楷《刑法學》,很好。中國刑法第一人!
前面那位列都沒到位,刑法學,必須要看張明楷的,當今中國刑法學第一人。
阮齊林—刑法學—法學名家名人網國際名人名人電視臺名人論壇名人名言名人 ...
相關推薦:
機動車駕駛證年檢(機動車駕駛證年檢條件)
人身傷害鑒定規定(人身損害司法鑒定標準)
家暴可以判多少年時間(家暴可以判幾年)
交通事故造成工傷,怎么賠償(交通事故造成的工傷怎樣索賠)
虛假廣告賠償(虛假廣告怎么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