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和摩托車發生交通事故怎么劃分責任
我騎電動車從北向南行駛,在直行過程中超車(摩托車),但是我是從右邊超車的,距離很近,我超車快要完成的時候,摩托車向我這邊靠攏,因為我是個快遞員,我電動車后面拉了一個大箱子,摩托車的龍頭撞到我的箱子上,摩托車翻車了,我沒有受傷,但是摩托車上的人受傷比較嚴重,跟醫生了解情況以后,他肺部挫傷,第五根肋骨骨折,軟組織挫傷,要在醫院住院20天左右,還要靜養4個月,我已經墊付了2500的醫藥費了,現在住院第三天,交警還沒有處理,他們去跟交警說了他的收入,一天200左右,要我的誤工費,護工費,營養補助費,大概4萬左右,還要我自己付醫藥費20天的醫藥費大概也是1.5萬左右,請問這樣是我付全責任嗎?他是機動車,我是非機動車,那條路才剛剛修好,還沒有劃線。國家有條法律是超過20碼的,都不算非機動車。等于說他撞你屁股了,不是裝你車頭或者車中間,這就好說呀,我超車完畢,你撞著我了,為什么我還給你錢,你可以去你們當地的區法院詢問,一般大門口右邊的是門崗,左邊還有一個小屋子,是免費咨詢處,你可以去問問,以上個人看法,不喜勿噴
首先,你的電動車要有牌照,他的摩托車有沒有牌照也要知道,這是明面上的證據,沒有不能上路。再者,打這個官司都是在下面博弈,找找關系,看交警如何劃分,有關系很重要,你要重試,重試,重試。
網上說的天花亂墜,都沒有用,要找關系,要找關系,要找關系。劃分責任就要輕點。
四個問題?
你的電動車鑒定下來是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
發生事故的時候你開在離右側路邊多遠的地方?
摩托車證照是否齊全?
你為什么要墊付醫藥費?
機動車負主要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明確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
這里十分明確規定,交通事故在此情況下,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
由于交通事故中最容易受損害的是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因此,按此規定,能充分保護在交通事故中弱者的利益,體現了以人為本的先進思想,是對那種主張“撞了白撞”的有力回擊。
該法第76條還規定:“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這里雖有過錯責任的體現,但從“減輕”一詞來看,仍不失為是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交通事故民事賠償應當以適應無過錯責任為主,過錯責任為補原則。
根據這個原則, 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按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與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之間,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有責任,可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按各自過錯的比例承擔責任。
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怎么劃分責任
這個要按交警的責任認定書上確定的責任承擔。交通事故主次責任劃分比例,其具體內容如下:一、交通事故各方的責任比例(一)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全部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二)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主要責任的,承擔80%的賠償責任;(三)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同等責任的,承擔60%的賠償責任;(四)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次要責任的,承擔40%的賠償責任。(五)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無責,其承擔的比例不超過10%二、交通事故責任如何推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調查后,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全部責任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2、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3、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二)部分責任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三)無責任1、各方均無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2、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四)推定責任道路交通事故責任推定,是指在預先設定的某種情況下,當事人應負某種責任,而不論其是否該負某種責任。它是在特殊情況下認定事故責任的特殊方法。責任推定有下列幾種情況:1、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當事人應負事故的全部責任。2、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負全部責任。3、當事人各方有條件報案而均未報案或均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若各方處同等程度,則負同等責任;各方處不同等程度,則推定機動車一方負主要責任,非機動車、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4、交通事故當事人未標明位置而移動事故現場的車輛或者物品,致使交通事故的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事故的全部責任。5、交通事故當事人各方均有上述行為,致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如果雙方均為駕駛機動車的,各負同等責任;一方駕駛機動車,另一方駕駛非機動車或者步行的,駕駛機動車一方負主要責任,駕駛非機動車或者步行的一方負次要責任。6、公安機關只有在根據現場情況無法認定責任的前提下,才能運用推定責任。如經調查,能客觀認定責任的,則仍需按規定認定責任。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
機動車與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交警會怎么劃分主次責任?
當時我剛出醫院門口右轉上路行駛電動車訴苦非常快而且還帶著貨物撞上我車左前門.倒車鏡和葉子板。交警出警定了我70%的責任,電動車有人傷。現在電動車不與我去交警隊協商解決。我的轎車全險!機動車負主要責任.
由于交通事故中最容易受損害的是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因此,按此規定,能充分保護在交通事故中弱者的利益,體現了以人為本的先進思想,是對那種主張“撞了白撞”的有力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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