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為可構成交通肇事罪
根據《最高人bai民法院關于審du理交通zhi肇事刑dao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專若干問題的解釋》屬第二條,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交通肇事罪的構成條件有哪些
【交e69da5e6ba90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365653262通肇事罪】的構成條件,是指違反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這里所說的交通運輸管理法規,是指與保障交通運輸安全的各種法規,如道路交通管理規則、海上交通安全法、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等。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既是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原因,也是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前提條件。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表現形式是多種多樣的,如駕駛故障車上路行駛、酒后開車、超速開車、逆行開車、疲勞開車等等。
(一)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既包括從事交通運輸的人員,也包括非交通運輸人員。也就是說,不論任何人,只要其行為符合《刑法》第133條規定的主客觀 要件——本人達到法定年齡(已滿16周歲以上)、有責任能力者,就構成本罪。即使行為人是無照駕駛者,或者是偷開他人機動車輛的過程中肇事的,等等,均不影響本罪的構成。有無駕駛資格不影響本罪的成立,無駕駛資格滿足此罪條件的,可能作為從重情節。
如果是單位的領導、車輛的承包人等司機的上級主管人員,強令司機違章駕駛、強行超車,結果造成嚴重后果的,那么在這種情況下,沒有直接駕駛機動車輛的這些主管領導或者承包人,仍構成本罪主體。還要注意《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條第2款的規定:交通肇事后,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者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
(二)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交通運輸安全。
在特定情況下,駕駛自行車也可以構成交通肇事罪,即當自行車所面對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如人多的街道上,甲騎自行車沖撞致使一人死亡,此時存在微弱的向多處擴展的可能性。有時一個人在馬路上跑也可以構成交通肇事罪,如乙在馬路上不按交通規則地亂跑來跑去,使得兩輛車相撞。
(三)主觀方面是過失。所謂過失是指行為人對所發生的后果而言,而對于違反交通管理規則是明知故犯的。
(四)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交通管理法規,以致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一般的交通肇事罪的構成條件,一是受害人受重傷或者死亡,二是肇事者負事故的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
行人構成交通肇事的認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專規定,從屬事交通運輸人員或者非交通運輸人員,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責任的基礎上,對于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從上述司法解釋可見,行人也可以成為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體。
行人構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行人有違反交通管理法規的行為;
(2)有損害結果的發生;
(3)行人的違章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相關推薦:
新交通法全文(新交通法規2022年全文)
殘疾人可以考駕照嗎(殘疾人可以考駕照嗎)
交通事故多少天起訴(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檢察院多久起訴)
你知道舊車如何上牌照嗎(舊車還沒賣如何新車上舊牌)
交通事故結案期限(交通事故多久必須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