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蒂瑪莎拉蒂撞寶馬案的司機被判無期在網上引發了廣泛關注。2019年7月3日,瑪莎拉蒂車主譚某在河南永城市東城區醉酒后駕車連續剮蹭停在路邊的6輛汽車,隨后又與正面行駛而來的汽車和停在路邊的一輛汽車發生剮蹭,在無法同行的情況下,譚某不聽勸阻強行開車沖出,最后行駛在高速路上,追尾一輛正在等待紅綠燈信號的寶馬,造成寶馬車起火燃燒直接導致車內兩人死亡、一人嚴重受傷的悲劇。
因造成的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法院以危險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決譚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此案件中譚某主要犯了幾下幾個錯誤,首先,是酒后駕車。譚某被檢測出酒精含量166.67mg/100ml,屬于醉駕,嚴重違反了交通安全法規;其次,是肇事后逃逸。譚某在連續剮蹭多輛車后,不顧行人勸阻強行逃逸,無視他人的財產損失;最后,造成嚴重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譚某的醉駕行為直接導致寶馬車內的兩人死亡、一人受傷,導致被剮蹭車輛的損失,情節嚴重。
交通安全法的規定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為醉駕,譚某明知酒后駕車行為違反交通安全法的規定依然不顧規定強行駕車,這是無視交通安全法規和公共安全的行為。
譚某在連續剮蹭多輛車后沒有停下來主動處理,反而不顧后果駕車逃逸,此行為違反交通法規,無視他人的財產損失。
譚某的醉駕行為直接導致了兩人死亡、一人受傷,多輛汽車的財產損失,情節影響惡劣,嚴重危及公共安全。
你對瑪莎拉蒂撞寶馬案的司機被判無期有何看法?歡迎評論。
個人對于這個判決結果是不滿意的,感覺有點輕了。
01、河南瑪莎拉蒂肇事女司機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先簡單說下這起事故前后經過,19年7月3日晚上,譚某某與兩位在一燒烤攤喝酒,當時喝多了,但譚某某選擇酒駕開著一輛瑪莎拉蒂就走了,在路上正好撞到一輛寶馬車上,寶馬車后座兩人當場去世,寶馬司機也是重傷。
隨后譚某某囂張離去,事后譚某某父母拒絕賠錢,譚某某也沒有做出任何聲明,并且譚某某父母還想威脅受害者家屬讓他們寫諒解書,后來譚某某父母發現事情不對勁,于是提出賠償457萬,想以此保全女兒性命。
但遭到受害者家屬,據說寶馬司機治療費就花了400多萬,受害者家屬提出1395萬的賠償,又沒有協商成功,這期間譚某某父母還對外宣稱譚某某有自閉癥抑郁癥等等,這事上了法庭后,譚某某和兩位好友又上演了“狗咬狗”,三人互相推卸責任。
由于這事在網上引起熱議,大家也一直比較關注這件事,因此這起案件一直都在慎重處理,20月11月6日,迎來了一審,一審結果是譚某某被無期徒刑,譚某某兩位朋友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對于這個判決我個人其實是不滿意的,在我眼中這應該是死刑的。首先譚某某屬于酒駕,而且造成兩人死亡一人重傷,這起事故完全就是因她而起。
當然如果這個時候她選擇主動承擔責任,積極認錯愿意賠償配合一切工作,那么我覺得可以判無期,但是她時候的做法她讓人惡心了,還是一家人一起惡心。
各種操作亮瞎人們的眼睛,先是囂張然后又是各種戲精附體,在法庭上還來一波“狗咬狗”,她和她的家人完全沒有想承擔責任,反而想推卸責任,將譚某某撈上來,這種行為我是忍受不了的。
再來說說這個判決吧,如果按照正常的規定譚某某是要被判以死刑的,但是這事最后民事和解,譚某某家人通過賠償獲得了諒解書,最后才判了無期徒刑。
無期徒刑是可以減刑的,比如在監獄中表現好,或者作出了什么貢獻立了什么功勞等等這些都是可以減刑,而且最多可以減到只有13年,這懂得自然懂了,當然這可能是如果她真的能減刑,證明她也在改變了。
我們可以看看這個案件從發生到判決這一年多的時間發生的一些事件,就不難分析出為什么這起醉酒肇事案件要用長達一年的時間才判決。
2019年7月3日晚——案件發生。譚明明酒后駕車,載好友劉松濤、張小渠離開聚餐燒烤店,途中撞上一輛等待紅綠燈的寶馬車,致寶馬車2名乘客死亡,寶馬車駕駛員、譚明明等4人受傷。
7月4日——肇事三人被逮捕,事件網絡發酵。譚明明等三人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永城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同日,譚明明的微博和微信朋友圈被網友扒出。譚明明發布的炫富內容令其被貼上“富二代”的標簽。
7月6日——警方公布肇事者身份及傷情。永城警方發布通報,公布譚明明等人身份、傷情信息。被害人葛某某、賈某某在車輛起火中死亡,被害人王某某的損傷程度為重傷一級;譚明明構成重傷二級,劉松濤構成重傷二級,張小渠構成輕傷一級。
8月13日——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捕。永城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犯罪嫌疑人譚明明等3批準逮捕。
2020年1月16日——永城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肇事者當庭道歉,受害者家屬要求死刑。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永城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庭審中,譚明明當庭認罪,痛哭向受害者家屬道歉并下跪,表示對不起父母,向社會道歉;張小渠不認罪,劉松濤表示服從法庭判決。寶馬車上兩名死者和一名傷者的家屬,均表示不同意調解,要求判處三名被告人死刑。
10月12日,商丘中院辟謠“瑪莎拉蒂案主犯賠2600萬買命”:傳聞不實。
11月5日,有知情人士稱,3名受害者的家屬和3名被告人已就民事賠償部分達成和解。
11月6日,該案一審宣判。被告人譚明明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劉松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被告人張小渠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快訊,11月6日,備受關注的河南省永城市瑪莎拉蒂撞寶馬案一審宣判,醉酒駕駛瑪莎拉蒂的譚明明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無期徒刑。此結果也就意味著肇事者方與受害者方達成了賠償協議,肇事者得到了被害者的諒解備忘。不過賠償數額沒有披露,但預測金額肯定會大于2000萬。
讓我們一起來回顧事件:
2019年7月3日19時許,被告人譚明明、劉松濤、張小渠到永城市一烤串店聚餐飲酒。聚餐結束后,22時22分許張小渠曾電話聯系代駕,在代駕到來之前譚明明駕駛“豫NE5S55”號牌瑪莎拉蒂萊萬特越野車,載著劉松濤、張小渠離開,沿永城市區多條路段行駛,在連續剮蹭停在路邊的六輛汽車后,又與對面駛來的一輛傳祺轎車和停在路邊的一輛大眾速騰轎車相剮碰,譚明明因車輛無法通過被迫停下。被撞車車主及周圍群眾上前勸阻,劉松濤和張小渠讓譚明明趕緊離開。譚明明不顧群眾勸阻,強行駕車逃逸,至東外環路和永興路交叉口時,高速追尾正等待通行信號的“豫N0182L”寶馬轎車,致寶馬轎車起火燃燒,造成車內人員葛保景、賈文華當場死亡,駕駛員王交通受重傷。譚明明、劉松濤、張小渠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譚明明在醉酒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后不顧勸阻,繼續駕車沖撞行駛并造成重大傷亡和經濟損失,被告人劉松濤、張小渠明知譚明明醉駕并發生事故仍教唆其逃逸,以致發生更為嚴重的后果,三被告人的行為均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1月16日的庭審最后,因本案案情重大,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至此,這件為時長達一年多交通肇事案件終于落下了帷幕,肇事者受到了應有的懲罰,而受害者家屬也得到了應有的賠償,但人死不能復生,受害者家庭承受的痛苦一時間還不能抹平。最后還是奉勸一下所有的機動車駕駛員,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文明駕駛、安全駕駛,為了自己也為了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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