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征收農村土地補償最新政策,多少錢一畝
關于國家建設征用征收農村土地的補償標準,國家并沒有統一規定,各省市自治區可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結合當地實際制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1、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農村田畝補貼多少錢一畝
國家針對農民的種糧補貼原來是每畝每年補貼150元人民幣。
2015年我國將啟動對農作物良種補貼、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和農資綜合補貼三項農業補貼政策的調整和完善工作,通過“三合一”更有效發揮財政資金支持糧食生產作用。
根據財政部和農業部最新印發的 《關于調整完善農業三項補貼政策的指導意見》,2015年兩部門將選擇安徽、山東、湖南、四川和浙江等5個省,由省里選擇一部分縣市開展農業“三項補貼”改革試點。
據介紹,試點的主要內容是將農業“三項補貼”合并為“農業支持保護補貼”,政策目標調整為支持耕地地力保護和糧食適度規模經營。
兩部門明確,試點地區將安排80%的農資綜合補貼存量資金,加上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和農作物良種補貼資金,用于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對象為所有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享受補貼的農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通知要求,補貼資金要與耕地面積或播種面積掛鉤,并嚴格掌握補貼政策界限。對已作為畜牧養殖場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非農業征(占)用耕地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以及長年拋荒地、占補平衡中“補”的面積和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等不再給予補貼。同時,要調動農民加強農業生態資源保護意識,主動保護地力,鼓勵秸稈還田,不露天焚燒。這部分補貼資金仍然采取直接現金補貼到戶的方式。
農資綜合補貼存量資金中剩余的20%資金,加上種糧大戶補貼試點資金和農業 “三項補貼”增量資金,將按照統一調整完善政策的要求集中支持糧食適度規模經營。
通知明確,其他地區也可根據本地實際,比照試點地區的政策和要求自主選擇一部分縣市開展試點,但試點范圍要適當控制。2016年,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將在全國范圍推開。
中國對復農業的現行補貼包制括農作物良種補貼、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農資綜合補貼,合稱“三項補貼”,全國沒有統一的補貼標準。
根據我國《關于調整完善農業三項補貼政策的指導意見》要求:“中央財政農業“三項補貼”資金按照耕地面積、糧食產量等因素測算切塊到各省,由各省確定補貼方式和補貼標準。省級財政部門、農業部門負責項目的組織管理、任務落實、資金撥付和監督考核等管理工作,督促市縣級財政部門、農業部門要做好相關基礎數據采集審核、補貼資金發放等工作。”
例如,根據《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農業廳關于調整完善農業三項補貼政策的實施意見(魯財農〔2015〕26號)》的規定,山東省的“三項補貼”政策為:
“對種糧大戶和種植糧食家庭農場進行補貼。補貼依據:種植小麥,且壓茬種植玉米、水稻或其他作物的,以小麥種植面積為補貼依據;種植單季水稻的,以水稻種植面積為補貼依據。補貼標準:經營土地面積50畝以上、200畝以下的,每畝按照60元標準進行補貼;200畝及以上的,每戶限額補貼1.2萬元,防止“壘大戶”。補貼發放:通過齊魯惠民“一本通”直接補貼到戶。”
國家針對農民的種糧補貼原來是每畝每年補貼150元人民幣。
國家關內于種糧補貼的政策是容統一的,中央財政補助的錢是按地畝給的,全國一樣標準;而地方財政補助的部分則因地域不同而有所差異。
2015年我國將啟動對農作物良種補貼、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和農資綜合補貼三項農業補貼政策的調整和完善工作,通過“三合一”更有效發揮財政資金支持糧食生產作用。
根據財政部和農業部最新印發的 《關于調整完善農業三項補貼政策的指導意見》,2015年兩部門將選擇安徽、山東、湖南、四川和浙江等5個省,由省里選擇一部分縣市開展農業“三項補貼”改革試點。兩部門明確,試點地區將安排80%的農資綜合補貼存量資金,加上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和農作物良種補貼資金,用于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對象為所有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享受補貼的農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2016年,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將在全國范圍推開。
隨著國家政策的不斷利好,農民現在耕地也有補貼了,而每年的土地補貼則是農民朋友最為關心的問題,今天我們就和大家來聊一聊農耕補貼的問題,在2018年土地補貼一畝地給農民多少錢嘞?
請問土地被公路調土應該補貼多少錢一畝地,我們是江蘇省興化的
國家征用農村土地補償標準是多少錢一畝地
隨著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農村的發展步伐越來越快,同時造成了大量的農村的田地和房產被征收,很多農民朋友也盼望著通過征收的土地,拿到一筆豐厚的補償款。那么如果土地被征收了,每畝能補貼多少錢呢?朋友們肯定特關心吧,大伙兒跟小編一起看看吧。
國家征用農村土地補償標準是有差異的,一般來說,農民土地征用賠償有三部分組成,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等。
1、土地補償費。
土地補償費是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土地補償費一般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土地補償費的具體計算公式為:土地補償費=被征地畝數×年產值×補償倍數。
2、安置補助費。
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
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安置補助費的具體計算公式為:安置補助費=需要安置的人數×年產值×補償倍數 需要安置的人數=被征地數÷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數。
3、青苗補助費。
青苗補償費是指農作物正處于生長期未能收獲,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時讓出土地,致使農作物不能收獲而使農民造成損失,所給予土地承包經營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經濟補償。
青苗補償費的標準一般農作物最高按一季產值計算,如果是播種不久或投入較少,也可以按一季產值的一定比例計算。青苗補償費的具體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規定并公告。
青苗補助費的計算公式為:青苗補償費=年產值÷耕種季數。
擴展資料:
按照國土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征地補償的標準實行動態調整機制,每兩到三年調整一次。現各省補償價格差異比較大,特別是農村中的農用地、建設用地的補償差異比較大。
1、河北省的補償價格最高。河北省區片綜合平均價格67038元/畝。石家莊市主城區價格達到了45W元/畝,京津冀一體化最集中的廊坊香河、大廠等地也達到20多萬/畝,邯鄲市一類地區補償標準也達到了22萬/畝。
2、浙江省征收耕地、其他農用地(除林地以外)和建設用地,一類地區不低于5.4萬元/畝、二類地區不低于4.5萬元/畝、三類地區不低于3.7萬元/畝。杭州地區一般在20萬元/畝左右,又區分開發性和貨幣補償兩種,后一種的補償價格更高。臺州一般在5W-8W元/畝左右。
3、江蘇省政府確定將土地分為一等,最低補償價格為土地補償費1.6萬元/畝,安置補助每人1.4萬元。泰州市、揚州市補償價格大約在2.1萬元/畝,安置補助費用大約為2.3萬元/畝,南京市8W-14W之間。
4、福建省全省以縣級行政區為單位,劃分為四個地區類別。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最低標準分別為一類區38750元/畝、二類區37750元/畝、三類區36750元/畝、四類區35750元/畝。
5、江西省南昌市的各個經濟開發區在實行區片綜合價,西湖區超過25萬/畝,景德鎮市的91140元/畝為最高,大部分地區多在3W-6W浮動。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征地應予公正合理補償
國家征用農村土地補償的標準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實際情況來制定的,沒有全國統一的標準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如下:
1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擴展資料
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中關于土地征收的補償標準規定如下:
第四十條征用土地,按下列標準給予補償:
(一)土地補償費。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按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的一半計算。
(二)安置補助費。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征用耕地需要安置的每一個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按征用耕地安置補助費的一半計算。
(三)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按實際損失合理補償。補償標準由市、州人民政府制定,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依照本條第一款第(一)、第(二)項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可以適當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農村土地征用補償標準多少錢一畝:
安置補助費是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
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安置補助費的具體計算公式為:安置補助費=需要安置的人數×年產值×補償倍數 需要安置的人數=被征地數÷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數。
擴展資料
征地補償標準
國家建設依法征用集體土地時付給被征地者補償所喪失的土地權利的費用。其計算方法是:
1、征用耕地的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補償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用耕地的補償費標準,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具體規定。屬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可按該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6倍計算,征用無收益的耕地不予補償。
征用柴山、灘涂、水塘、葦塘、經濟林地、草場、牧場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補償標準為該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10倍。
2、征用人工魚塘、養殖場、宅基地、果園及其它多年生經濟作物的土地,按鄰近耕地補償標準計算。3、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補償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4、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自行制定。參照建筑造價折多少,補償多少。
5、征用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標準為:百萬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畝菜地,繳納7000-10000元;50萬以上不足百萬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畝地,繳納5000-7000元;不足10萬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畝菜地,繳納3000-5000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以上標準,確定自己的標準。但不得超出以上標準限額。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征地補償標準
國家征收農村土地每畝補償標準會按照當地的經濟發展來決定,比如城市旁邊的農村地區土地被國家正式每畝補償費用要高于縣級農村地區,是沒有統一標準來定的。
農村征地補償標準要求
(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以上是有關于國家征收農村土地補償的綜合,如果國家有發布最新政策,請以最新政策為標準。
擴展資料:
其中農村土地征收賠償標準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構成,具體如下:
1、土地補償費
土地征收的土地補償費是如何計算的呢?土地補償費一般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補助費
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3、青苗補償標準
對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按季產值的三分之一補償工本費。對于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度產值補償。對于糧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獲的,不予補償。對于多年生的經濟林木,要盡量移植,由用地單位付給移植費;如不能移植必須砍伐的,由用地單位按實際價值補償。對于成材樹木,由樹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補償。
4、其他附著物的補償標準
征收土地需要遷移鐵路、公路、高壓電線、通訊線、廣播線等,要根據具體情況和有關部門進行協商,編制投資概算,列入初步設計概算報批。拆遷農田水利設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魚塘、養殖場、墳墓、廁所、豬圈等的補償,參照有關標準,付給遷移費或補償費。用地單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其它非農業建設時,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繳納耕地占用稅。
參考資料來源:農村土地網-2019國家征收農村土地補償最新政策!每畝補償多
國家占用耕地一畝補償多少錢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第二十六條 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
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
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
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
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市、縣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 第二十七條 搶險救災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
,屬于臨時用地的,災后應當恢復原狀并交還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辦
理用地審批手續;屬于永久性建設用地的,建設單位應當在災情結束后6
個月內申請補辦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第二十八條 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占用耕地的,土地使
用者應當自臨時用地期滿之日起1年內恢復種植條件。 第二十九條 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的方式包括: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 (二)國有土地租賃; (三)國有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或者入股。 第三十條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的新增建設用地的土地有
償使用費,是指國家在新增建設用地中應取得的平均土地純收益。 【章名】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三十一條 土地管理監督檢查人員應當經過培訓,經考核合格后,
方可從事土地管理監督檢查工作。 第三十二條 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除采取《土地管
理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的措施外,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詢問違法案件的當事人、嫌疑人和證人; (二)進入被檢查單位或者個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現場進行拍照、攝像
; (三)責令當事人停止正在進行的土地違法行為; (四)對涉嫌土地違法的單位或者個人,停止辦理有關土地審批、登
記手續; (五)責令違法嫌疑人在調查期間不得變賣、轉移與案件有關的財物
。 第三十三條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給予行政處分的,
由責令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直接給予行政處罰決定的上級人民政府土地
行政主管部門作出。對于警告、記過、記大過的行政處分決定,上級土地
行政主管部門可以直接作出;對于降級、撤職、開除的行政處分決定,上
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人事管理權限和處理程序的規定,
向有關機關提出行政處分建議,由有關機關依法處理。 【章名】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
的禁止開墾區內進行開墾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
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處罰。 第三十五條 在臨時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的,由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作
出處罰決定的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三十六條 對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總
體規劃確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構筑物重建、擴建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
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
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三十七條 阻礙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依
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或者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處以罰款的,罰
款額為非法所得的百分之五十以下。 第三十九條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條的規定處以罰款的,罰
款額為非法所得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 第四十條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條的規定處以罰款的,罰款
額為耕地開墾費的2倍以下。 第四十一條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條的規定處以罰款的,罰
款額為土地復墾費的2倍以下。 第四十二條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處以罰款的,罰
款額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 第四十三條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條的規定處以罰款的,罰款
額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上30元以下。 第四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逾期不恢復種植條件的
,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耕地復墾
費2倍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五條 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規定,阻撓國家建設征用土地
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
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章名】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本條例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1991年1月
4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同時廢止。
這要根據地段來的,不是全國統一價
請問農村土地補貼一畝多少錢,是怎樣算的,
各地標準不一,到 當地 國土資源局 查詢,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六條 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市、縣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
農村土地種地補貼,是由國家根據種植的品種而直補的款項,任何單內位和個人不得扣押或容者用作他用,否則,就是違法行為。
另外,還有省級和縣級政府給予補貼。
具體到你地補貼多少,你可以到當地農業主管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去咨詢。
小麥補貼一畝地100多一點點
貌似一畝100吧,我那里就是
每個省的標準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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