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扣分后不會自動清零。駕照扣分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未達到12分,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達到12分需要進行科目一的學習和考試,考試合格后,記分才會清除;達到24分以上的還應參加道路駕駛技能考試。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六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
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第六十九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擴展資料
《機動車駕駛證業務工作規范》中規定:
第二十六條 車輛管理所辦理滿分考試業務的流程和具體事項為:
第三點 受理崗審核考試資料,核對計算機管理系統信息,符合規定的,清除記分分值,打印并出具《機動車駕駛人違法滿分考試信息反饋通知書》,并告知申請人到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領取機動車駕駛證。
對準駕車型為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的,在《機動車駕駛人違法滿分考試信息反饋通知書》上簽注降級信息,書面告知申請人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辦理降級換證。屬于申請人持有其他車輛管理所核發的機動車駕駛證的,車輛管理所應當在36小時內將其滿分考試信息傳遞到全國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統。
第三十三條 車輛管理所辦理注銷機動車駕駛證實習準駕車型駕駛資格業務的流程和具體事項為:
(一)對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在實習期內記滿12分的,由計算機管理系統自動注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收回機動車駕駛證的,檔案管理崗每月從計算機管理系統下載并打印注銷信息,按照本規范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作廢。
(二)對增加準駕車型的駕駛人在實習期內記滿12分的,按照下列流程辦理:
由計算機管理系統自動注銷增加的準駕車型。檔案管理崗每個工作日從全國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統下載并打印相關信息,在七日內書面通知機動車駕駛人在三十日內辦理換證手續。但屬于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滿12分的,通知機動車駕駛人按規定參加滿分學習考試后辦理換證手續。
第五十四條 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應當按照報考的準駕車型,選定對應考試車輛,在考試員的同車監督下,由申請人按照考試指令獨立完成實際道路考試項目的駕駛操作。
夜間考試應當在路燈開啟的時間段內進行。進行夜間考試時,考試員和考生應當穿反光背心。
參考資料來源:岳陽市人民政府-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1、駕照的記分周期
(1)該記分周期是以取得駕駛證的日期開始計算的,如果是11月4日取得駕駛證,那么11月4日是一個記分期,到下一年的11月3日為一個積分周期。
(2)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罰款在這個記分周期結束前已繳清的,下一記分周期開始時系統自動清零。尚有罰款未繳清的記分在下一記分周期不給予清零,下一記分周期開始后會在此基礎上記分,以此類推,如果超過12分,那么就需要通過學習消除。
2、交罰款的數據一般都不是實時的同步到交管系統,因此很可能是交管系統這邊顯示還是罰款未繳納。而根據規定:
(1)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
(2)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擴展資料:
駕駛證記分是對駕駛人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值最高12分、最低1分,記分周期為一個審驗期,一個周期被記12分的,該駕駛人就失去駕駛資格,通常要不少于7天交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恢復駕駛資格。
記分起到強行駕駛人遵守交通安全法作用,從而減少交通事故發案率,但是執法中對駕駛人記分處罰喪失了嚴肅性、規范性,使記分流于形式。
參考資料:駕駛證-百度百科
繳清抄罰款的記分會自動消除,尚有罰款未繳清的記分在下一記分周期不給予清零,下一記分周期開始后會在此基礎上記分,以此類推,如果超過12分,那么就需要通過學習消除。
擴展資料
以下條例來自《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四十七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教育。機動車駕駛人接受教育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科目一考試。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兩次以上達到12分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科目一考試合格后十日內對其進行科目三考試。
第四十八條車輛管理所換發機動車駕駛證時,應當對機動車駕駛證進行審驗。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換發機動車駕駛證:
(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未處理完畢的
(二)、身體條件不符合駕駛許可條件的
(三)、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達到12分未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教育、考試的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駕駛證
一周期十二個月自動清零。
1、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如此類推不斷地循環。駕駛證的清分時間是駕駛證上的發證日期,每年在發證日期那天系統自動清分。從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起算,一年為一個記分周期,如此類推不斷地循環。
2、如果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是2017年5月x日,那么駕駛證記分周期就是:從2017年5月x日的零時起至2018年5月x日二十四時止。
3、違法所記分值如果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所記分值未滿12分的,記分系統會從下一記分周期開始將上一記分周期所記分值(交清罰款后)自動清零;
4、被記滿12分的,則需要到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或到違法行為地車管所參加學習并考試科目一(一個記分周期連續兩次記滿12分的增駕科目三后考試)合格后,方能將分數清零。否則你的駕駛證無法正常使用。
擴展資料:
記分
駕駛證記分是對駕駛人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值最高12分、最低1分,記分周期為一個審驗期,一個周期被記12分的,該駕駛人就失去駕駛資格,通常要不少于7天交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恢復駕駛資格。記分起到強行駕駛人遵守交通安全法作用,從而減少交通事故發案率,但是執法中對駕駛人記分處罰喪失了嚴肅性、規范性,使記分流于形式。
那么駕駛證記分周期是如何計算呢?
該記分周期是以取得駕駛證的日期開始計算的,如果是11月4日取得駕駛證,那么11月4日是一個記分期,到下一年的11月3日為一個積分周期。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罰款在這個記分周期結束前已繳清的,下一記分周期開始時系統自動清零。尚有罰款未繳清的記分在下一記分周期不給予清零,下一記分周期開始后會在此基礎上記分,以此類推,如果超過12分,那么就需要通過學習消除。
參考資料:駕駛證-百度百科
駕駛證的清分時間是駕駛證上的發證日期,每年在發證日期那天系統自動清分。從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起算,一年為一個記分周期,如此類推不斷地循環。如果證的“初次領證日期”是2009年9月x日,那么駕駛證記分周期就是:從2009年9月x日的零時起至2010年9月x日二十四時止。
違法所記分值如果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所記分值未滿12分的,記分系統會從下一記分周期開始將上一記分周期所記分值(交清罰款后)自動清零;被記滿12分的,則需要到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或到違法行為地車管所參加學習并考試科目一(一個記分周期連續兩次記滿12分的增駕科目三后考試)合格后,方能將分數清零。否則你的愛證無法正常使用。
擴展資料:
駕駛證全稱為機動車駕駛證,又作“駕照”,依照法律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所需申領的證照。
駕駛機動車需要一定的駕駛技能,缺少這種技能的如果隨意駕駛機動車,就有可能發生交通事故,一般人無證不能上路行駛。但對于已具備安全駕駛技術的人他們在道路上駕駛車輛,這種允許的證件就是“駕駛證”。這說明駕駛證是一種“許可證明”。
駕駛車輛的許可是通過駕駛證的核發來實現的。這表明了獲取駕駛證是一種具有一定格式的行為,必須有專門機關來核發。在國際上,對駕駛證的定義為:“為了駕駛汽車,主管當局發給的許可駕駛車輛的證明文件”。(摘自聯合國經濟社會理事會《關于勸告汽車司機批準方式的最低統一規則》)
我國對駕駛證的定義為:機動車駕駛證是指依法允許學習駕駛機動車的人員,經過學習,掌握了交通法規知識和駕駛技術后,經管理部門考試合格,核發許可駕駛某類機動車的法律憑證。
2018年4月16日,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頒布行政命令,授權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代表澳門特區與國家公安部簽署內地與澳門關于互認換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協議。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駕駛證
駕照扣分什么時候清零
C1駕照被扣分需要根據發證日期,到下一個記分周期才會清零,所以原問題中情況是到次年的4月7日才算一個記分周期,在此之前記分未達到12分,且罰款在這個記分周期結束前已繳清的,到次年的4月7日系統才會自動清零。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是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記分周期為一個審驗期,一個周期被記12分的,該駕駛人就失去駕駛資格,通常要不少于7天交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恢復駕駛資格。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種。記分起到強行駕駛人遵守交通安全法作用,從而減少交通事故發案率。
擴展資料
取得校車駕駛資格者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取得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并具有三年以上駕駛經歷,年齡在25周歲至60周歲期間;
2、最近連續三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被記滿12分的記錄;
3、無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事故責任記錄;
4、無酒后駕駛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記錄,最近一年內無駕駛客運車輛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記錄;
5、無犯罪記錄;
6、身心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疾病病史,無酗酒、吸毒行為記錄。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是到下一年的4月7號才算一個記分周期,扣分清零。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種。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
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到發證日期的當天扣分的紀錄會被清零。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
C照同樣還是一個記分周記分周的計算時間是看你是幾月份領的駕照,打個比方:你的駕照是4月1號核發的,那么你的記分周就倒明年3月30號,當你的駕照被扣9分,也就是不足12分的那么到3月1號將自動清零。
同時你要注意有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
擴展資料:
根據公安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管理辦法》,
第五十五條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 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第五十九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第五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
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參考資料: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百度百科
1、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如此類推不斷地循環。駕駛證的清分時間是駕駛證上的發證日期,每年在發證日期那天系統自動清分。從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起算,一年為一個記分周期,如此類推不斷地循環。
2、如果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是2010年5月x日,那么駕駛證記分周期就是:從2010年5月x日的零時起至2011年5月x日二十四時止。
3、違法所記分值如果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所記分值未滿12分的,記分系統會從下一記分周期開始將上一記分周期所記分值(交清罰款后)自動清零;
4、被記滿12分的,則需要到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或到違法行為地車管所參加學習并考試科目一(一個記分周期連續兩次記滿12分的增駕科目三后考試)合格后,方能將分數清零。否則你的駕駛證無法正常使用。
擴展資料:
C1駕駛證是駕駛證代號的一種。準駕小型、微型載客汽車以及輕型、微型載貨汽車、輕、小、微型專項作業車等車型。考試科目包括交通法規及相關知識、場地駕駛、道路駕駛、安全文明駕駛常識等四項。
考試科目的順序按交通法規及相關知識(簡稱科目一)、場地駕駛(簡稱科目二)、道路駕駛 (簡稱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識(簡稱科目四)依次進行。
在考試過程中,前一科目不及格,以下科目不再進行,科目二、科目三考試一次,補考一次,補考機會有5次,補考5次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試終止。在學習駕駛證有效期內,允許重新申請考試,重新申請允許的最大次數由當地交管部門規定,考試的時間間隔不少于10天。
簡單介紹:
駕照代號:C1。
準駕的車型:小型、微型載客汽車以及輕型、微型載貨汽車、輕、小、微型專項作業車。
準駕的其他車型:C2、C3、C4。
應當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70周歲以下不需要。
考試車輛的要求:車長不小于5米的輕型普通載貨汽車,或者車長不小于4米的小型普通載客汽車,或者車長不小于4米的轎車。
參考資料:C1駕駛證-百度百科
1、駕抄照是4月7號核發的襲,那么記分周就倒明年的4月7號,當你的駕照被扣9分(必須是都經過處罰完的),也就是不足12分的那么到5月1號將自動清零。
2、清零需要一個記分周期,記分周期是指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擴展資料:
1、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教育。機動車駕駛人接受教育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科目一考試。
2、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兩次以上達到12分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科目一考試合格后十日內對其進行科目三考試。
3、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未達到12分的,且沒有違法未處理的記錄(一般指C1),在下一個記分周期開始時將會將原先的記分清0。如果有違法未處理的記錄的情況,那么此次記錄所扣的分值將積累到下一年,直到違法記錄消除。
參考資料:中國司法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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