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與準駕車型不符怎么處理?
駕駛證與準駕車型不符怎么處理?
準駕車型不符會如何處罰?
駕駛證與準駕車型不符要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這種行為會被扣留駕駛證,記12分,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六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
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第一點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
第一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
(一)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六)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七)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八)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九)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十)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
(十一)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擴展資料
《關于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法律條文的理解適用問題的函》的答復:
一、關于對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行為的處罰問題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的規定,申請駕駛證,經考試合格,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給相應類別的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在性質上應當屬于無證駕駛;在適用處罰上,依據過罰相當的原則,可以按照未取得駕駛證而駕駛機動車的處罰規定適當從輕處罰。
二、關于對駕駛證被公告停止使用的駕駛人駕駛機動車的處罰問題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條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駕駛證被公告停止使用后,駕駛人仍繼續駕駛機動車的,在性質上屬于駕駛資格中止后的無證駕駛行為;在適用處罰上,依據過罰相當的原則,可以按照未取得駕駛證而駕駛機動車的處罰規定適當從輕處罰。
參考資料來源:浙江政務服務網-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參考資料來源:岳陽市人民政府-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參考資料來源:滄州市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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