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當車輪過線后立馬停車不作闖紅燈處罰。路口抓拍到闖紅燈后,有一個信息核實的過程,不會只抓拍到車的情況,而是要同時拍到車和信號燈,拍到車越過了停止線,這樣來判斷是否違法。很多車主都是無意闖紅燈的,如果不小心闖了紅燈,但是已經過了停止線,沒有完全通過路口的;其實交警會根據以下情況撤銷違章;
1、路口停車不妨礙交通的;
2、不影響斑馬線行人通過的;
3、沒有完全經過路口的;
擴展資料
六種闖燈情況:
1.遇紅燈過線即停車
問:紅燈亮時,車來不及剎住,車頭沖出停止線,這算不算闖紅燈?
答:如果車輛在紅燈時只是剛剛越過停止線,但立即停住了,這種闖紅燈不會進行處罰,要是過線后還有明顯的位置移動,就要被處罰。電子眼拍攝闖紅燈的3張照片為:車輛駛過停止線,隨后兩張是車輛駛到路口中間以及到達對面路口。
只有當這3張照片齊備時,才會被認定為闖紅燈,在新規中扣6分。
2.交警指揮下闖紅燈
問:雖然信號燈是紅燈,但執勤交警示意可以通行,這樣是否算闖紅燈?
答:當信號燈與交警手勢發生沖突時,機動車駕駛人要服從交警的現場指揮。如果因交警現場指揮“被闖紅燈”,駕駛人可以到事發地交警大隊開具調流證明,免于處罰。
當事人若對處罰有異議,可通過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渠道申訴解決。
3.遇紅燈車身全越線停車
問:如果沒來得及剎車,導致車身全部越過停止線,這算闖紅燈嗎?
答:如果車輛全身越過停止線后沒再繼續移動,這樣并不算闖紅燈。但這種情況是越線停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第4條第5項,“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一次扣2分。”
4.越線停車后又倒車
問:遇紅燈越線停車后,企圖通過倒車來躲避處罰,這能被處罰嗎?
答:機動車不得在鐵路道口、交叉路口、單行路、橋梁、急彎、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車。如果違規倒車,可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5.跟大車后“誤闖”紅燈
問:有時因為前方的大車擋住了視線,便跟著大車駛過路口,這算闖紅燈嗎?
答:駕駛人要保持足夠的望范圍,要以能看到前方的信號燈、保證安全剎車距離為標準。一般情況下,機動車跟在大型車輛后面被拍,都是因為過路口搶信號。這種行為只能按闖紅燈予以處罰。
6.闖黃燈經過路口
問:駕駛人在信號燈變黃時經過路口,算闖紅燈嗎?
答:交警部門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路口黃燈閃爍時,已經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如果黃燈已經亮起,還繼續搶行通過,那么這樣被拍也算闖紅燈。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闖紅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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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
闖紅燈需要“三堂會審”,也就是說,認定一輛車闖紅燈,會有三張照片佐證。分別在車輛過線前,過線后和駛入路口。
駛入路口這張就能明確,車輛是否在紅燈情況下強行通過。3張照片會明顯記錄車輛在紅燈過程中的位置移動。
如果機動車在紅燈亮起禁止通行時越過停止線并繼續行駛的行為,這樣就算闖紅燈了。
擴展資料:
5種情況下闖紅燈,既不扣分,也不罰款,具體如下:
1、發現誤闖及時停車
如果不小心闖了紅燈,但是已經過了停止線,沒有完全通過路口的;其交警會根據以下情況撤銷違章;路口停車不妨礙交通的;不影響斑馬線行人通過的;沒有完全經過路口的;只要符合這三個條件,闖了紅燈停下就不會罰款。
如果闖紅燈后停在路口中間非常妨礙交通的話,除了會被罰闖紅燈,斑馬線停車,影響交通安全,也是會扣分的。
2、禮讓特種車
有時候開車會遇到警車,消防車,救護車等特殊工種的車;如果特種車輛屬于緊急工作狀態,并且打開了警示燈,鳴警笛的話,車主避讓是合法的。
3、車上有需要急診的病人
如果車上有需要急診的病人,那么必要時闖紅燈也是可以的,但是這個可就無法通過電子警察發現證據了;只能在可以查到違章之后,讓醫院開出急診證明,拿著證明去行政復議。
4、跟著大車誤闖紅燈
等紅燈時停在大車,跟著走怕是會誤闖紅燈,因為大概十多秒才可能看到紅綠燈。
5、交警指揮下闖了紅燈
在等紅燈時,如果有交警在現場指揮,那么應該聽從交警的指揮行駛;這種情況下,交警的優先級是最高的,即使是紅燈,交警讓走,就走。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闖紅燈
不算闖紅燈。
電子警察抓拍闖紅燈原理是這樣的:前輪壓過停車線紅燈拍一張,車后輪壓過停車線紅燈拍第二張,車子行駛到路口對面紅燈拍第三張,只有這三張照片都清晰時才可以依法認定為闖紅燈違法行為。
你是綠燈前后輪都過了這邊停車線然后停在斑馬線,前兩張照片不存在,所以只要安全前提下前車挪動了不管紅綠燈你都可以起步開過路口,因為這時拍沒拍路口對面紅燈照片都沒意義了,所以不算闖紅燈,可以等綠燈時開過去。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綠燈亮時,準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通行。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第三十九條 人行橫道信號燈表示:綠燈亮時,準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是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
第四十條 車道信號燈表示:綠色箭頭燈亮時,準許本車道車輛按指示方向通行;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亮時,禁止本車道車輛通行。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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