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經過一個沒有信號燈的十字路口,發生了交通事故,那這個責任該怎么劃分呢?
1. 依據雙方行駛的方向和是否主次道路之分。左車讓右車,次要道路車讓主要道路車,一般按這個規定定責任。但是最終的認定結果由交警根據事故現場情況判定。
2. 任何道路路口的通過速度都不得超過60公里。
3. 無信號控制路口,應停車了望,讓右車先行。
4. 行駛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是沒有中心線的道路上,后方直行車輛讓前方轉彎車輛先行。
5. 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或交警指揮的交叉路口時,在交通標志、標線未規定優先通行的路口,左方道路車輛讓右方道路的車先行。
6. 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或交警指揮的交叉路口時,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車讓左轉彎車先行。
相關法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條規定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并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
擴展資料: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準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第三十九條 人行橫道信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準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
(二)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是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
第四十條 車道信號燈表示:
(一)綠色箭頭燈亮時,準許本車道車輛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亮時,禁止本車道車輛通行。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十字路口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
1、沒有信號燈,沒有交警指揮,相向行駛,左轉彎的A車與直行的B車發生事故,誰全責?
A車負全責。在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遇相對方向來車,左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
2、沒有信號燈,沒有交警指揮,相向行駛,右轉彎A車與左轉彎B車發生事故,誰全責?
A車負全責。在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車未讓左轉彎車先行。
3、綠燈亮時,左轉彎A車與直行B車發生事故,誰全責?
A車負全責。綠燈亮時,轉彎車未讓被放行的直行車先行。
4、紅燈亮時,右轉彎A車與直行的B車發生事故,誰全責?
A車負全責。紅燈亮時,右轉彎車未讓被放行的車先行。
5、A車正在左轉彎, B車超越時與之發生事故,誰全責?
A車負全責。超越前方正在左轉彎車。
6、A車在人行橫道掉頭, 與直行B車發生事故,誰全責?
A車負全責。在有禁止掉頭標志、標線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橫道、橋梁、陡坡、隧道掉頭。
7、交警正在指揮B車通行,A車與之發生事故,誰全責?
A車負全責。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揮通行。
8、A車已經轉向,但B車依然撞上其裝載的超長物品,誰全責?
A車負全責。違反裝載規定,致使貨物超長、超寬、超高部分造成交通事故。
9、A車發現開錯車道了,到路口借道,與B車發生事故,誰全責?
A車負全責。違反導向標志指示行駛。
10、綠燈亮時,A車發現前方B車開的很慢,于是在路口超車,結果發生事故,誰全責?
A車負全責。行徑交叉路口、窄橋、彎道、陡坡、隧道時超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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