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執法的時候必須出示證件嗎?法律是怎么規定的
對,我也想問。江西省撫州市文昌大道的那里民警辦案的時候沒有出示證件,我們要求看證件,他反而兇我們,不配合他們調查,為什么呢。
警察執法的時候必須出示證件嗎?法律是怎么規定的
完全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九條 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當場盤問、檢查;經盤問、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將 其帶至公安機關,經該公安機關批準,對其繼續盤問:第二十三條 人民警察必須按照規定著裝,佩帶人民警察標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證件,保持警容嚴整,舉止端莊。
完全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九條 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當場盤問、檢查;經盤問、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將 其帶至公安機關,經該公安機關批準,對其繼續盤問:......。第二十三條 人民警察必須按照規定著裝,佩帶人民警察標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證件,保持警容嚴整,舉止端莊。
如穿警服了,就可以不出示。
需要,具體百度這方面的法律條文即可
警察執法要出示證件嗎?
在一般情況下,穿著制式服裝的警察執法都不會出示工作證,而規定里是要求警察執法須佩戴證件的,但沒有明確佩戴方式。
在特殊情況下,警察可以先執法后表明身份。但此類情況很少。
警察辦案執法時 什么情況下要出示證件?什么情況下可不出示證件?要不要穿警服開警車?
人民警察在執行公務時,必須攜帶主動出示證件,并身著制服,這是法律規定的。
如果因為工作的需要執行公務,經辦案單位同意,警察可以身穿便裝,但必須出示證件,否則,就是違法行為,當事人可以向其上級公安機關紀檢部門投訴。
《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人民警察必須按照規定著裝,佩帶人民警察標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證件,保持警容嚴整,舉止端莊。”
由此可見,行政處罰法要求執法人員執法時出示身份證件,而人民警察法規定警察執行公務時有兩種表明身份的方式:一是按照規定著裝,佩帶人民警察標志;另一種方式是出示人民警察證件。
有關民眾利益的事情都是出下證件,
警察都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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