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可以分很多種情況:
1、掛科,沒有重修或者補考,不能拿到學位。
2、掛科,掛的是必修重修后過了,可以拿到學位。
3、掛科,掛的是選修沒有重修,但是選修學分已經修夠,可以拿到學位。
4、掛科,掛的是選修沒有重修,但是選修學分不夠,不能拿到學位。
有一定影響,掛科最嚴重的影響就是可能造成大學生沒有學位證,畢業證,無法畢業。
一般高校對學生都有規定的學分要求,學生只有修到相應數目才能拿到學位證并順利畢業。學分是以學生考試科目的成績進行計算的,即某一科通過考試,則獲得相應的學分;不通過(即掛科)則無學分,需要下次重修或補考。
若掛科太多,重修不過,學生就會因學分不夠而被學校留級或勸退。進而會使學生有上面所說的無學位證或無法畢業的危險。這樣等于說大學白念,絕對得不償失。關于掛多少科目就會無學位證的問題,不同的高校的規定是不同的。
擴展資料:
掛科的相關補救措施:
1、補考:相對于大學考試來說的,學生在大學每學期的期終考試中,對不及格的科目,學校會安排在下一個學期的初再給那些考試不及格的同學一次重新考試的機會,就叫做“補考”,如果補考不及格的話,則必須進行重修,重修后補考不及格,則可能拿不到畢業證。
2、重修:大學考試某一門課未通過(一般是必修),下一個學年重新上這門課,并重新考試稱為重修。多數高校采取的策略:若該同學在補考期間把不及格的科目補考及格則不需要重修,但假如有超過一定數目的學科還不及格則要重修這些課程。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掛科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重修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補考
能拿到學位證。只要具備下列條件,就可以拿到學位證。
學位證是在所有成績的及格的基礎上,有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國大部分學校都會要求學分績點達到2.0(通常即加權平均分為70分)以上才能被授予學士學位,否則只能拿到畢業證。有些學校有特別要求,比如若出現考試作弊的行為,畢業時只能拿到畢業證,不能授予學士學位。
學位證書,又稱學位證,是為了證明學生專業知識和技術水平而授予的證書,在我國學位證授予資格單位為通過教育部認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學研究機構。
各學位授予單位領取空白學士學位證書后,應指定專人妥為保管,防止損壞和丟失。對發出的學士學位證書,應有登記(包括證書編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所在系和所學專業,就學時間和學制的年限,授予學位的學科門類、日期,發證日期,經辦人等)。
學士學位證書須由學位授予單位的學位評定委員會按不同的學士學位授予對象分別編號,并組織專人用毛筆或鋼筆,正楷填寫,加蓋學位授予單位的鋼印個別單位沒有鋼印的可蓋紅色單位印章),由學位評定委員會主席簽字后,方為有效。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學位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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