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車輛過戶,車輛號牌不發生變化.
夫妻之間車輛變更手續需要雙方本人均到場,并提交下列資料:
1、《機動車變更登記/備案申請表》(交管局網站—“網上辦事”—“表格下載”)。
2、變更前和變更后機動車所有人(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明(本市居民提交居民身份證,在本市暫住的居民除身份證外還應提交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暫住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機動車登記證書。
4、機動車行駛證。
5、可以證明夫妻關系的《居民戶口簿》或者結婚證。
6、將車開至即將成為車主一方的身份證明記載的住所地址所屬車管辦理變更業務。
另外,夫妻之間車輛變更手續辦理后,車輛號牌不發生變化。
擴展資料:
以下的車是不予以過戶的:
1、凡是未上“交強險”的車輛,不能辦理過戶。
2、未經批準擅自改裝、改型及變更載貨重量、乘員人數的。
3、申請車主無法代理原車主辦理過戶手續。
4、違章、肇事未處理結案的或公安要關對車輛有質疑的。
5、未參加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
6、走私、海關監管、盜竊的汽車無法過戶。
7、人民法院通知凍結或抵押未滿的。
8、營轉非到達報廢年限的或在1年時間內將報廢年限的。
9、對于遷出和遷入的二手車,未達當地要求標準的不能過戶。
10、也的確存在一些特殊原因造成了正規車的無法過戶,如老舊破車多次轉手沒有過戶輾轉反側成了流浪者,如今已經找不到原車主了。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二手車過戶
汽車報廢后車牌還能保留一年。
自2017年6月20日起,公安部啟動舊車轉讓或報廢后,原車主再行購買新車或者二手車均可使用原號牌號碼,也可以申請使用新的號牌號碼的措施。
原機動車號牌要使用3年才可以保留下來的要求,調整為使用一年后即可申請保留。同時,將保留原號的申請時限,由自原車轉讓或報廢后6個月內提出,調整為一年內可以提出。
舊車轉讓或報廢后符合號牌號碼已使用一年要求的原車主,無論是再購買新車或是二手車,均可使用原號牌號碼,也可以使用新的號牌號碼。原車主在一年內沒有申請使用的,該號牌將重新進入選號池,向社會公開發放。
車牌號組成:
車牌第一位是漢字:代表該車戶口所在的省級行政區,為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簡稱。車牌第二位是英文字母:代表該車戶口所在的地級行政區,為各(地級市、地區、自治州、盟)字母代碼,一般按省級車管所以各地級行政區狀況分劃排名:(字母“A”為省會、首府或直轄市中心城區的代碼,其后字母排名不分先后);
另在編排地級行政區英文字母代碼時,跳過I和O,O往往被用作警車或機關單位。大型汽車、小型汽車、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4種號牌,使用同一號牌資源數據庫和同一號碼序列。
車輛報廢后,車牌還可以繼續使用的,但是要在機動車所有人擁有3年以上(含3年)的機動車辦理車輛報廢注銷登記后,機動車所有人新購的車輛,可以書面申請繼續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但需要注意的是,機動車所有人自辦理機動車報廢注銷登記之日起,超過6個月未提出申請使用報廢機動車號牌號碼的,車管所收回并重新啟用。
拓展資料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五十二條 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原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辦理新購機動車注冊登記時,可以向車輛管理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
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辦理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六個月內提出申請;
(二)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機動車強制報廢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并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機動車登記記錄
車強制報廢后,想保留車牌需要當事人申請,并且滿足一定的條件。
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原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辦理新購機動車注冊登記時,可以向車輛管理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
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辦理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六個月內提出申請;
(二)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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