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緩刑期間,可以申請外出打工嗎
判緩刑可以申請外出打工嗎
緩刑期間不得擅自外出打工
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根據法律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在被宣告緩刑期間,如果嚴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公安部門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你可以到你所居住的公安派出所,把你的情況向派出所報告,對于你想外出打工,如果是到你所居住的市、縣范圍外,應當經過當地派出所批準,否則,不得擅自外出打工。
不可以的,
不能
法院判我緩刑后可以外出打工嗎
原則上是不可以的。
對被判處管制、宣告緩刑、假釋或者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依法實行社區矯正,由社區矯正機構負責執行。
社區矯正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旗)。
社區矯正人員因就醫、家庭重大變故等原因,確需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旗),在七日以內的,應當報經司法所批準;超過七日的,應當由司法所簽署意見后報經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批準。返回居住地時,應當立即向司法所報告。社區矯正人員離開所居住市、縣(旗)不得超過一個月。
只能在本地市區打工,不能外出,按時要到公安局報道
我今年被叛緩刑兩年,在縣里根本沒有什么可以做,我想出去找點工作。請問懂法律的朋友我能出去嗎?
根據法律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在被宣告緩刑期間,如果嚴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公安部門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可以到所居住的公安派出所,把情況向派出所報告,對于外出打工,如果是本人所居住的市、縣范圍外,應當經過當地派出所批準,否則,不得擅自外出打工。
你去你住所地的公安局申請,批準了即可。
【如有疑問歡迎追問】
希望對您有幫助。望采納 。
您的肯定是我作答的動力。
被宣告緩刑,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
判緩刑多久可以申請外出打工
我國《刑法》第72條規定:“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 申請緩刑要滿足以下條件: 首先犯罪分子被判處的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只要被判處的刑罰不是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刑期超過3年,就不符合適用緩刑的對象條件,不能適用緩刑。這是緩刑的對象條件。 第二要看犯罪分子有無真實的悔罪表現,是否真誠悔過自新,只有真誠悔改自新,確有悔罪表現的才可以適用緩刑。 被告人是正當防衛或者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的,喪失社會危害能力的聾啞人、盲人等殘疾人,犯罪中止的,在案發后主動投案自首的,主動交待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實,主動檢舉揭發他人犯罪經查證屬實,或者提供主要線索得以偵破其它重大案件的,或者被抓捕歸案后能坦白交待犯罪事實,對自己的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有充分認識,真誠表示悔過自新,真誠表示今后不再危害社會等行為都應當視為確有悔改表現,符合適用緩刑的主觀條件
既然是緩刑,就得遵守緩刑的相關規定,別用什么賺錢養家做借口,誰讓你有過錯呢,還是在自己所在地找工作吧,違反規定被收監,那才是得不償失。
這個是沒有時間限制的,正常來講犯罪者是不可以擅自外出打工的,如果想外出到其所居住的市、縣范圍外打工,應當提出申請并經過當地派出所批準。根據法律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離來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自經考察機關批準。如果在被宣告緩刑期間,嚴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公安部門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的,應立即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因此即便外出打工也應該注意自己的身份,不要沖動導致犯罪。
這個沒有時間限制的,被判處緩刑一般是需要服從當地的社區矯正管理,如離開住所地,應當報所在地司法局社區矯正機關審批。如果是狹義上的出自己的家門而沒有離開住所地所在縣市,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判處緩刑即便是出門,需要遵守的規定也很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2、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3、遵守考察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
4、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
那個要等通知下來。你也可以直接申請,然后再聽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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