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檢過期的處罰:
給予駕駛人200元罰款并記3分的處罰。
1、車輛逾期不年審出了事故不予理賠
根據《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條款》規定,發生交通事故時保險車輛未按規定年審或年審不合格以及保險車輛不具備有效行駛證件的其他情形,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即保險合同規定只對合格、合法車輛生效。保險公司除了對未按期年審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不進行賠付外,對丟失車輛也同樣拒絕賠付。
2、車輛不年檢會被扣車并罰款 對于未參加年審的車輛,民警可以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給予駕駛人200元罰款并記3分的處罰,還要暫扣車輛。
《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條款》第3條
發生意外事故時,保險車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除非另有約定,發生保險事故時無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合法有效的行駛證、號牌,或臨時號牌或臨時移動證;
(二)未在規定檢驗期限內進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或檢驗未通過;
(三)保險車輛在競賽、檢測、修理、養護,被扣押、征用、沒收,全車被盜竊、搶劫、搶奪期間;
(四)牽引其他未投保交強險的車輛或被該類車輛牽引;
(五)保險車輛轉讓他人,被保險人、受讓人未履行本保險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十五條規定的通知義務的,因轉讓導致保險車輛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保險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16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般來說車主朋友們都會記得按時給自己愛車去年檢,但是也有粗心的車主或是工作繁忙忘記給自家的愛車去做年檢的時候。那么,車輛年審過期怎么處罰?下面小編為你解答。
1、根據交通法相關規定,沒有年檢的車輛并不具備上路的資格,如果還繼續上路,查獲將處以扣3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2、未按時參加年審的車輛,造成的一切交通事故,由當事人負全部或主要責任,保險公司將不負任何責任。因為保險單上標注拒賠對象,包括了年檢過期的車輛,所以年檢過期汽車一旦出現交通事故,所有責任由當事人負責,保險公司有權拒絕賠償的。
所以大家應該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90天內,向車輛所在地的車管所部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如果你的車輛年檢的時間是9月30日,那么,你可以選擇在7、8、9月份去辦理年檢業務。
一、車輛年檢過期未檢如何處罰
1、車輛逾期不年審出了事故不予理賠
根據《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條款》規定,發生交通事故時保險車輛未按規定年審或年審不合格以及保險車輛不具備有效行駛證件的其他情形,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即保險合同規定只對合格、合法車輛生效。保險公司除了對未按期年審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不進行賠付外,對丟失車輛也同樣拒絕賠付。
2、車輛不年檢會被扣車并罰款 對于未參加年審的車輛,民警可以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給予駕駛人200元罰款并記3分的處罰,還要暫扣車輛。
二、車輛年檢過期未檢如何處理
1、車輛單位或車主需填寫"機動車年度檢驗表",并按照當地車管所規定的日期,送指定地點進行年檢。車輛檢驗合格夠,車輛管理機關在行駛證和"機動車年度檢驗表"上加蓋(**年**車管所檢驗合格)印章。
2、長期在外地執行任務不能按期參加檢驗的車輛,由車主提出申請,報經原籍車管所委托駐地車管所代為檢驗。檢驗后,將檢驗結果通知原籍車管所;
3、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參加年檢的車輛,應事先向當地車管所申請延期。
擴展資料:
汽車年檢(或車輛年檢),指對已經領取正式號牌和行駛證的車輛,每年一次按《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進行的檢驗。目的在于檢查汽車主要技術狀況,督促加強汽車的維護保養,使汽車經常處于完好狀態,確保汽車行駛安全。
相關法律規定
車輛年檢也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驗車,《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六)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戶(買賣),但可以繼續使用;買賣的話可以先到車管所辦理該車的報廢單(注銷該車的檔案),然后買賣。
2014年5月17日上午,公安部、國家質檢總局聯合下發《關于加強和改進機動車檢驗工作的意見》,其中規定公安、質監等政府部門不得開辦車檢機構,已開辦的,9月底前必須徹底脫鉤;自9月1日起,試行非營運轎車6年內免檢;不得指定檢驗機構,推動機動車異地年檢。
注意事項
車的外表不能有改裝。
1.加包圍
2.車身顏色
3.玻璃太陽膜防爆膜顏色不能過深(一米以外能看清車內物品;主要指包面車、貨車,5座以下的小車沒關系)
4.面包車和貨車都要有尾部擴大號
5.彈簧弓片的片數不能增減
6.面包車座不能多或者少,要有滅火器
7.廂式貨車車廂不能改裝(不能開側門,不能開頂,不能加尾板)
8.輪胎大小不能有改動、同軸輪胎的花紋要一致
9.車輛有未處理的交通違章,或車輛被法院查封的,不可以年審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汽車年檢
年檢過期的處罰:
1、未參加年檢的車輛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需要負全部或主要責任,保險公司不賠。
根據《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條款》規定,發生交通事故時保險車輛未按規定年審或年審不合格以及保險車輛不具備有效行駛證件的其他情形,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即保險合同規定只對合格、合法車輛生效。保險公司除了對未按期年審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不進行賠付外,對丟失車輛也同樣拒絕賠付。
2、未按時參加年審的車輛不得上路。未按時年審上路車輛記3分、200元的罰款。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給予駕駛人200元罰款并記3分的處罰,還要暫扣車輛。
3、未按時參加年審上路屬于非法駕駛,可做扣車處理。
車輛年檢過期未檢的處理方法:
1、車輛單位或車主需填寫"機動車年度檢驗表",并按照當地車管所規定的日期,送指定地點進行年檢。車輛檢驗合格夠,車輛管理機關在行駛證和"機動車年度檢驗表"上加蓋(**年**車管所檢驗合格)印章。
2、長期在外地執行任務不能按期參加檢驗的車輛,由車主提出申請,報經原籍車管所委托駐地車管所代為檢驗。檢驗后,將檢驗結果通知原籍車管所。
3、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參加年檢的車輛,應事先向當地車管所申請延期。
車輛年檢時間分為以下幾種情況(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
(1)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2)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可免檢2次(需每兩年申領一次年檢標志);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