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年度為周期,一周期從機動車駕駛員初次領取機動車駕駛證之日起計算。如果一個記分周期內累加積分的最高值是12分,那么就要對駕駛員進行相關考試,考試合格后,原記分予以消除,重新開始記分,不轉入下個記分周期!
《機動車駕駛證》一年周期為12個月
一、扣分周期
(1)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 12 個月,滿分為 12 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如此類推不斷地循環
(2)駕駛證的清分時間是駕駛證上的發證日期,每年在發證日期那天系統自動清分
(3)扣分周期從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起算,一年為一個記分周期,如此類推不斷地循環
(4)違法所記分值如果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所記分值未滿 12 分的,記分系統會從下一記分周期開始將上一記分周期所記分值(交清罰款后)自動清零
二、扣滿分處理方法
(1)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 123 號)第五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 12 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相關知識學習
車輛管理所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
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 12 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 24 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
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2)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 123 號)第六十八條
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構成犯罪的
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記滿 12 分記錄的
連續三個記分周期不參加審驗的
車輛管理所注銷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并通知機動車駕駛人在三十日內辦理降級換證業務
以上資料來源于: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23條
沒補分一說。一年一個周期,12分。
1、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初次領證之日計算,以此類推,不斷循環。
2、駕駛人清分時間是駕駛證上的發證日期,每年在發證日期內自動清分。
3、第一次記滿12分至24分駕駛人,只需參加科目一考試合格,即可清除交通違法記分。
4、兩次以上記滿12分或者同一時期滿24分以上駕駛人,每次須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門歸檔清分。
5、駕駛人初次領證日期至轉年同日前一天為一個交通違法記分周期。
機動車駕駛人滿12分后續處理:
1、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 分的,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違法行為地交通管理部門接受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教育接受教育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科目一考試。
2、一個記分周期內兩次以上達到12 分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科目一考試合格后十日內對其進行科目三考試,一個記分周期內未達到12 分的,且沒有違法未處理的記錄,在下一個記分周期開始時將會將原先的記分清零。
3、如果有違法未處理的記錄的情況,那么此次記錄所扣的分值將積累到下一年,直到違法記錄消除。
駕駛證記分周期是12個月,從初領證日期開始計算。比如2012年2月1日領證,那么到2013年1月31日24時止為一個記分周期。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種。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與記分同時執行。機動車駕駛人一次有兩個以上違法行為記分的,應當分別計算,累加分值。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教育。機動車駕駛人接受教育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科目一考試。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兩次以上達到12分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科目一考試合格后十日內對其進行科目三考試。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未達到12分的,且沒有違法未處理的記錄(一般指C1),在下一個記分周期開始時將會將原先的記分清0。如果有違法未處理的記錄的情況,那么此次記錄所扣的分值將積累到下一年,直到違法記錄消除。
擴展資料
記分周期是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計算:
記分周期是以取得駕駛證的日期開始計算的,如果是11月4日取得駕駛證,那么明年的11月4日是一個記分期。在一個記分周期內(12個月)記分未達到12分,罰款在這個記分周期結束前已繳清的,下一記分周期開始時系統自動清零。
尚有罰款未繳清的記分在下一記分周期不給予清零,下一記分周期開始后會在此基礎上記分,以此類推,如果超過12分,那么就需要通過學習消除。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記分周期
交通違章扣分周期怎么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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