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第三輛撞擊第二輛,第二輛撞擊第一輛,那么第一輛車就只有一次碰撞的震感,第三輛車全責。交警會問第一輛車,被碰了幾次,一次的話,就第三輛車全責。
發生三車追尾責任認定,是由交警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勘驗后,并結合其他情況進行綜合判斷后得出的。多車追尾,一人無法判定責任,需要提交事故科進行科學分析,車子拖進停車場主要是檢驗車子的撞痕是一次痕跡還是二次痕跡,這一點和責任劃分有很大的關系。
因此發生追尾事故后,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并及時報警和通知保險公司。通過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調解書。三車的駕照、行駛證、交強險的復印件,向保險公司索賠。
擴展資料:
2013年5月11日下午,廖某駕駛其所有的作業車開往重慶市豐都縣,因該車制動失效,與同向行駛的客車發生追尾,致客車與前行的大貨車相撞,造成多人傷亡及客車徹底報廢的交通事故。
廖某在接受交警部門詢問時稱,其發現車輛制動失效時,為避免與正前方同向行駛的車輛追尾,左轉駛入左側車道。由于左側車道相向行駛的車輛較多,又右轉欲駛回右側車道,但他沒有注意到右側車道上的車輛。當他發現與事故客車即將相撞時,已經不知道應如何采取措施。
同月28日,交警部門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當事各方均無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無責任”。因就賠償問題協商未果,某運輸公司遂訴至法院,要求廖某賠償客車價值6萬余元、停運損失3萬元。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機動車相撞的交通事故侵權責任適用過錯責任歸責原則雙方當事人在事故中均無過錯,各方均無責任。由于保險公司已賠償運輸公司相應的財產損失,故不予支持運輸公司的訴訟請求。
運輸公司不服,上訴至重慶市三中院。
重慶市三中院審理認為,盡管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各方均無責任,但《交通事故認定書》僅是審理民事案件的證據之一,并不當然成為判定當事人過錯責任的唯一依據。
廖某在駕駛車輛過程中,雖發現該機動車制動出現故障而失效,但在其他性能仍有效且路面情況良好的情況下,未能采取有效、合理的避險措施,存在對危險處置不當的過錯。而被撞客車系正常行駛,主觀上不具有過錯。因此,廖某應對客車損毀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客車損毀后,某運輸公司有權請求侵權人賠償事發時與該車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和合理的停運損失。故改判廖某賠償某運輸公司各項財產損失共計9萬余元。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三車相撞交警認定各方均無責 法院仍判過錯方擔責
這個事故就是肯定是你全責。
如果你按照你講的情況,你應當負責修理前面的兩輛車,包括你自己的車。
如果前面兩輛車已經撞上了,你又裝到后面的車,你就只管第二輛車的責任。
第一輛(前)車沒有責任,最后面的車一定要負責本車損失和中間車的車尾損失,但最前面的車的尾部和中間車的車頭損失得看中間那輛車先與前后哪輛車先撞,前面先撞的,則應該是兩起事故,中間車負責自己車頭和前車車尾損失,若后面先撞的,則該次三車追尾為一次事故,后面的車對此次事故負全責。當然,遇見多車追尾的時候,由于定責判斷有困難,一般有兩種方法,一是看損失情況來定,若后面事故比前面嚴重,則前面這起事故責任歸為后面那輛車,切記嚴重程度是看碰撞力度而不是損失金額。二是直接讓后面的車負責自己車頭和前面相鄰車車尾損失,依次推演下去。現在第二判法比較多。
如果是第三輛撞擊第二輛,第二輛撞擊第一輛,那么第一輛車就只有一次碰撞的震感,第三輛車全責。交警會問第一輛車,被碰了幾次,一次的話,就第三輛車全責。
發生三車追尾責任認定,是由交警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勘驗后,并結合其他情況進行綜合判斷后得出的。通過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調解書、三車的駕照、行駛證、交強險的復印件,向保險公司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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