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二次酒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二次酒駕行為,除了處以一千元到兩千元的罰款之外,還將處以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同時吊銷駕駛證。
酒駕暫扣6個月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再次酒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醉駕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擴展資料: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酒駕
根據法律規定,罰金是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和責任,當然應該在判決生效后在判決確定的期限內繳納。但是實踐中,為了體現認罪認罰的態度爭取從輕處罰,可以在開庭審理完畢后判決之前跟法官協商預繳納罰金。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構成危險駕駛罪,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危險駕駛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擴展資料
案例:醉駕被判刑:“以后再也不敢喝酒駕車了”
醉酒駕駛機動車在公交車港灣處撞上正在進站的公交車,所幸沒有造成乘客受傷。經測試,私家車駕駛員楊某當天血液中乙醇濃度為146mg/100ml。近日,江蘇省蘇州市高新區(虎丘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依法作出判決,被告人楊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并處罰金一千元。
那天是元旦,我記得很清楚。下午6點30分,我駕駛公交車在高新區鹿山路的公交站臺等候乘客上下客,剛進站停車就聽到后面一聲響,車子也跟著抖動了一下。庭審時,公交車司機張某回憶起當時的場景依然心有余悸。
他說:“我馬上下車查看情況,發現一輛酒紅色的小轎車撞上了公交車的左后側,還好乘客沒有人員受傷,當時小轎車里有兩個人,我在和司機溝通協商處理的時候,聞到他身上有很大的酒味,就打電話報警。”
后經查明,楊某今年二十剛出頭,平時在無錫打工,恰逢節日放假他便到蘇州來找朋友聚會。好久沒見面的哥們,一頓飯從中午吃到下午,喝了不少酒。
據楊某在庭審時供述,他之前覺得自己酒量很好,想著送朋友回家后就直接開車回無錫,喝點酒開車不算什么大事。沒想到從吃飯的大排檔開出去沒多遠,就暈暈乎乎撞到了一輛公交車。
后經法院查明,事故造成兩車不同程度受損。經交警認定,被告人楊某負事故全部責任。經鑒定,公交車車損價值兩萬余元。
案發后,被告人楊某明知他人報警仍在現場等候處理,歸案后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庭審中其自愿認罪。另查明,被告人楊某已賠償張某及所屬單位暨公交公司損失,并取得諒解。“以后我再也不敢喝酒駕車了。”
楊某說,“我年紀還小,希望法庭可以輕判。我現在真的特別后悔,喝酒開車開著開著就迷糊了,差點造成無可挽回的損失。也告誡其他司機,酒后千萬別抱著僥幸心理開車了。”
法院認為,被告人楊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醉酒后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遂綜合各種因素作出上述判決。
參考資料:中國人大網-《道路交通安全法》
參考資料:文縣公安局網-《刑法》
參考資料:中國法院網-醉駕被判刑:“以后再也不敢喝酒駕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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