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肇事逃逸的處罰是什么?
今年2月的時候我被一輛車撞了 肇事者后跑了(開車跑的) 后來被捉了查出肇事者是酒駕 我也從沒見過他 后來把他告了 開庭的時候我們的律師也沒讓我們去法院(合理嗎?)現在肇事者一點事情也沒有 他到底該負什么樣的責任?刑法又是怎么規定的?請詳細說明!按照規定,酒后駕駛機動車肇事并逃逸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肇事駕駛人進行處罰,你以肇事逃逸為由將肇事人告上法院,由于其行為沒有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不構成犯罪,也就不存在追究肇事人的刑事責任,所以,法院只能履行法律程序而已。
酒駕 就要吊 駕照 還要罰款
十三省
酒駕肇事逃逸怎么處罰
醉駕肇事逃逸判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是自首的話會減輕處罰。刑法修正案(八)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醉酒駕駛機動車,不管情節是否惡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將按照“危險駕駛”定罪,處以拘役,并處罰金。新修訂的刑法于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危險駕駛”入罪引起社會高度關注,明顯加大了對醉駕、飆車等危險駕駛行為的懲罰力度。2012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對全國的醉駕案件進行調研,并醞釀出臺相關司法解釋。
1、酒后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后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2、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酒后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3、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4、酒后或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醉駕逃逸和普通交通肇事逃逸處罰的區別:
1、交通肇事逃逸,即使致人死亡,判例中最高的刑罰是有期徒刑15年;而一旦發現是酒駕肇事致人死亡,有可能用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論處,該罪最高刑罰是無期徒刑或死刑。
2、醉駕肇事逃逸處罰。醉酒駕駛,并造成一死一傷,不排除有可能用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判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那么,醉酒駕駛并逃逸,到底是定交通肇事罪還是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這要視具體的案情而定。” 同時,根據《關于醉酒駕車犯罪法律適用問題的意見》規定,行為人明知酒后駕車違法、醉酒駕車會危害公共安全,卻無視法律醉酒駕車,特別是在肇事后繼續駕車沖撞,造成重大傷亡,說明行為人主觀上對持續發生的危害結果持放任態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應依法用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酒駕肇事逃逸從重處罰,如果構成交通肇事罪,應當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規定的精神并非鼓勵肇事人逃逸,而是鼓勵逃逸者積極投案。確切地說就是,在交通肇事后,首先鼓勵肇事人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并向公安機關報告,從而獲得認定為自首并在較大程度上從寬處罰的“寬大處理”,這是法律給肇事人提供的第一次“機會”。
如果肇事人逃逸,浪費了這次“機會”,法律就鼓勵逃逸的肇事人自首,雖然以較重法定刑為基準進行處罰,但仍可通過自首獲得一定程度的“寬大處理”,這是法律提供的第二次“機會”。如果肇事人再次錯失良機,仍沒有自動投案,那么,在被查獲歸案后就沒有“自首”這一法定從寬處罰情節;如果案件存在“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節,那等待肇事人的將是更嚴厲的懲罰。
所以即便肇事人系酒后駕車,在肇事后最有利的選擇仍是及時自首,而并非先逃逸、待酒精濃度下降到無法測出之后再自首,因為酒后駕車是酌定從重處罰情節,逃逸是法定加重處罰情節,酌定情節對量刑的影響一般小于法定情節,肇事人為了逃避“酒后駕車”的酌定從重情節而造成“逃逸”的法定加重情節,可謂“得不償失”。況且,即便肇事人逃逸,仍可根據其他證據認定其為酒后駕車,這樣一來,量刑時既要考慮逃逸情節,又要考慮酒后駕車情節,對肇事人自然會判處更重的刑罰。
酒后駕車一般是酌定從重處罰情節,要依法從重處罰。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且系酒后駕車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在此情形下,酒后駕車就成了決定是否構成犯罪的定罪情節。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兩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另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構成交通肇事罪,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要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他在肇事后逃逸,就要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被害人是因為他駕車逃逸而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就要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至于賠多少錢,賠的名目很多,首先,如果被害人當場死亡,要賠搶救治療付出的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其次,要賠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具體計算標準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負全責
酒駕,肇事逃逸造成人員受傷,如何處罰
交通肇事逃逸應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上量刑。
1、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2、醉酒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3、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4、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5、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只要發生肇事逃逸,即可定為全責,但如果對方有無證、醉酒、闖紅燈等違法行為,可以認定主次責任。
6、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相關推薦:
發生交通事故,交強險賠償誤工費嗎(交通事故中誤工費 交強險能否賠償)
客運合同解讀專題(客運合同中旅客權利義務要點)
懷孕女職工有哪些權利(孕期女職工保護條例詳解)
交通事故是否屬于工傷(是否屬于工傷的上班交通事故)
什么事是立案(什么叫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