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了瑞幸咖啡(中國)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不正當競爭案行政處罰決定書。在早前的9月18日,市場監管總局對這五家公司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為作出了行政處罰決定。
因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包括瑞幸咖啡(中國)有限公司、瑞幸咖啡(北京)有限公司、北京車行天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北京神州優通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和征者國際貿易(廈門)有限公司在內的五家企業,均被罰款200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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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神州優通和北京車行天下為瑞幸提供實質性幫助: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市場監管總局在查辦瑞幸公司涉嫌不正當競爭案中發現,北京神州優通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車行天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與瑞幸公司合謀,以虛增銷售收入、隱瞞資金真實流向等方式,為瑞幸公司實施虛假宣傳行為提供了實質性幫助,涉嫌違反相關規定。
經查,2019年5月至12月,上述兩家公司明知瑞幸公司為了營銷業績造假、財務造假并對外宣傳以此獲取競爭優勢和交易機會,仍然與其達成合謀。
通過企業支付寶購買咖啡券交由瑞幸公司在虛假數據庫中分配消費記錄,以及為瑞幸公司虛假企業API客戶卡券收入提供資金流轉兩種虛假交易的方式幫助瑞幸公司虛增銷售收入,最終得以形成極具吸引力的虛假業績,足以誤導消費者以及相關公眾,為瑞幸公司虛假宣傳行為提供了實質性幫助。
參考資料來源:第一財經-因不正當競爭,瑞幸咖啡等五家公司被罰200萬元
市場監管總局:對瑞幸咖啡(中國)處以200萬元罰款
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消息,今年4月,市場監管總局對瑞幸咖啡(中國)有限公司、瑞幸(咖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合稱瑞幸公司)涉嫌虛假交易等不正當競爭行為開展調查。2020年9月18日,市場監管總局及上海、北京市場監管部門,對瑞幸咖啡(中國)有限公司、瑞幸咖啡(北京)有限公司及北京車行天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等45家涉案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處罰金額共計6100萬元。
經查,2019年4月至12月期間,瑞幸公司為獲取競爭優勢及交易機會,在多家第三方公司幫助下,虛假提升瑞幸咖啡2019年度相關商品銷售收入、成本、利潤率等關鍵營銷指標。
并于2019年8月至2020年4月,通過多種渠道對外廣泛宣傳使用虛假營銷數據,欺騙、誤導相關公眾,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規定,構成虛假宣傳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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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幸咖啡回應
市場人士認為,從金額上看,瑞幸咖啡遭到監管部門重罰,一方面說明監管部門對于企業不正當競爭行為的零容忍;另一方面也相當于給后來者以警示,無論是資本還是企業,都應該對市場心存敬畏。
這一處罰決定公布后,迅即獲得了瑞幸咖啡回應。瑞幸咖啡表示,尊重并堅決執行國家相關部門就此次調查所作出的處罰決定,并已就相關問題進行全面整改。公司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進一步規范經營活動,保障穩定運營。
這也意味著,肇始于2020年4月的瑞幸咖啡財務造假事件,正式告一段落。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經濟網—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對瑞幸咖啡等公司不正當競爭行為作出行政處罰
是的,9月22日消息,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對瑞幸咖啡(中國)有限公司、瑞幸咖啡(北京)有限公司等公司不正當競爭行為作出行政處罰。
據悉,9月18日,市場監管總局及上海、北京市場監管部門,對瑞幸咖啡(中國)有限公司、瑞幸咖啡(北京)有限公司及北京車行天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北京神州優通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征者國際貿易(廈門)有限公司等45家涉案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處罰金額共計6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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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查證
經查,2019年4月至12月期間,瑞幸公司為獲取競爭優勢及交易機會,在多家第三方公司幫助下,虛假提升瑞幸咖啡2019年度相關商品銷售收入、成本、利潤率等關鍵營銷指標,并于2019年8月至2020年4月,通過多種渠道對外廣泛宣傳使用虛假營銷數據,欺騙、誤導相關公眾。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規定,構成虛假宣傳行為。
而北京車行天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北京神州優通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征者國際貿易(廈門)有限公司等43家第三方公司,為瑞幸公司實施虛假宣傳行為提供實質性幫助。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二款“經營者不得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規定,構成幫助虛假宣傳行為。
參考資料來源:證券時報-市場監管總局對瑞幸咖啡(中國)等45家涉案公司不正當競爭行為作出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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