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理賠需要準備的材料有哪些
交通事故保險理賠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保險保單正本或保險單正本復印件;
2、事故發生地交警出具的具有簽章的事故責任認定書或者是簡易事故處理書、事故調解書、出險事故原因證明(如屬于一方事故,保險公司負責人員已赴現場查勘的情形下,可以不提供該材料,如不屬于單方事故,則需提供該材料);
3、汽車維修行業正式專用的發票;
4、肇事時正在駕駛的人員的機動車駕駛證復印件、發生事故的車輛的行駛證復印件;
5、機動車輛保險損失情況確認書、已確認修理項目的列表清單、零部件更換更新的項目清單列表;
6、機動車輛保險事故出險報案表、機動車輛保險事故索賠申請書;
7、機動車輛保險事故現場查勘記錄或機動車輛保險事故現場查勘詢問筆錄(一般適用于盜搶險賠案、疑難賠案和沒有第一現場的賠案);
8、機動車輛保險事故現場查勘的草圖、相關事故車輛損失照片;
9、賠款通知書。
擴展資料:
交通事故車險理賠的注意事項:
1、不要隨意包攬事故責任
有的車主認為有保險公司賠付,因此將所有的責任全部承擔。實際上,保險公司根據車主承擔的責任輕重制定了不同的賠付比例。
2、切忌先修理后報銷
一些車主在出險后為了節省時間和麻煩先找修理廠,修完車后再找保險公司報銷費用。實際上,車主如果不向保險公司報案就開始修理車輛,在理賠時保險公司認為修理費用高出定損的費用,差額部分將由車主自己承擔。
3、委托修理廠理賠需慎重
一些車主為了方便,發生事故后不與保險公司直接聯系,而是將理賠委托給較為熟悉的修理廠。此行為風險很大,有的修理廠會讓車主走一些“歪門邪道”以達到賠付目的,而這些“歪門邪道”如果被保險公司查實,車主不但需要自己承擔責任,還會在保險公司留下不良記錄。
4、不計免賠范圍有限制
即使投保了不計免賠險,車主不一定就能獲得全額理賠。保險公司為了防范道德風險,會對一些特定的事故定出單獨的免賠率,這些免賠率不屬于不計免賠范圍。如多次出險、超范圍行駛和理賠證件不全等,保險公司一般會加扣免賠率。
不計免賠險是附加險,主要針對車損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等主險,對于自燃險、玻璃單獨破損險等附加險,不計免賠險并不起作用。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賠償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保險賠償程序
交通事故起訴對方需要什么資料
交通事故起訴對方需要什么資料一、交通事故起訴對方需要什么資料
1、交通事故訴訟需要準備的材料如下:
(1)民事起訴狀,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交通事故證據材料,主要包括:
1.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病歷和診斷證明;
2.醫療機構出具的誤工時間證明、工作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
3.用以證明交通費的正式票據;
4.受害人及近親屬的戶籍證明,如受害人系農村戶口,最好提供發生交通事故時已在城鎮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證明;
5.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傷殘的證明;
6.被扶養人與受害人系近親屬的證明,以及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證明;
7.其他證據材料,如《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等;
(3)還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證復印件或者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等材料。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二、交通事故一般法院多長時間判決
交通事故一般法院,般按簡易程序3個月,輕微交通事故按照速裁程序最快會在1個月內結束。一審若爭議不大適用簡易程序為不超過3個月,適用普通程序不超過6個月,但有特殊情況可延長6個月甚至更多。如果不服一審判決上訴,二審一般不超過3個月,特殊情況不超過6個月。對于輕微交通事故案件,可適用速裁程序,一般1個月內即可審結。
起訴交通事故賠償需要什么證據?
長安區律師不得不說,很多時候當事人因為交通事故發生糾紛的,往往都是圍繞最后的賠償問題展開的。而此時可能其中一方會向法院提起訴訟,而要想獲得有利的判決,拿到最終的賠償,就需要提供證據。那么當事人起訴交通事故賠償需要什么證據呢?律師365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證明原告身份信息的證據1、原告為自然人的:原告的身份證復印件(原告為未成年人的,需提供其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或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法定代理人身份的證明);如被害人死亡,需提供:死亡證明、社區或村委會或派出所出具的法定第一順位繼承人證明、各繼承人的身份證復印件;2、原告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以上均需加蓋公司公章)。 二、被告身份信息的證據1、被告為自然人的:身份證復印件、駕駛證復印件、車輛行駛證復印件;2、被告為法人的:企業基本信息、保險單復印件(被告為保險公司的)。 三、事故及責任證明1、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2、事故現場照片;3、現場目擊證人證人證言;4、事故現場的監控錄像。 四、醫療費1、搶救費票據、醫療費票據;2、醫院治療診斷證明書、住院病歷;3、購買藥物的單據(最好有醫院出具的處方)。 五、誤工費1、住院病歷、出院醫囑、診斷證明、出院證;2、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意見;3、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單位出具因為交通事故誤工減少收入的證明(證明的內容應包括請假的時間、扣發工資的金額);4、無固定收入的,應提供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等能夠證明其收入水平的證據。 六、護理費1、醫院的醫囑、出院證;2、司法鑒定機構的鑒定意見;3、護理人員的收入證明。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賠償辦法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當地護理行業的收入標準予以計算。 七、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病歷(證明住院的天數); 八、住宿費受害人及必要的陪護人到外地治療,發生的住宿費發票; 九、營養費1、醫院的醫囑;2、營養品的購買發票;3、司法鑒定機構的鑒定意見。 十、傷殘賠償金1、戶口本;2、農村戶口按城鎮賠償:居住證、社區證明(證明在城鎮居住滿一年)、勞動合同、社保單、工資表、證人證言等(證明主要收入來源于城鎮)。 十一、死亡賠償金1、死亡證明、火葬證明、戶口注銷證明;2、戶口本;3、農村戶口按城鎮賠償:居住證、社區證明(證明在城鎮居住滿一年)、勞動合同、社保單、工資表、證人證言等(證明主要收入來源于城鎮)。 十二、別撫養人生活費1、戶口本、社區或村委會證明、公安部門出具的關系證明(被撫養人與受害人撫養關系);2、被撫養人的殘疾證(如有殘疾)、社區或村委會出具的證明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證明;3、在校學生學校的證明。要是在訴訟過程中,受害的一方無法提供上述證據的話,那么起訴交通事故賠償的,最終可能也就無法獲得相應的賠償。因為,法官做出判決是需要有所依據的,根據民事訴訟的舉證規則,此時受害人起訴的則就必須要提供相應的證據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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