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血液中酒精含量20毫克/100毫升〈含〉以上80毫克/100毫升〈不含〉)以下)處500元罰款,記6分,駕照暫扣1個月至3個月。
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血液中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以上130毫克/100毫升下的)處以8日至10日拘留,暫扣駕照5個月,并處1800元罰款。
三、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血液中酒精含量13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處以13日至15日拘留,暫扣駕照6個月,并處1800元罰款,記12分。
四、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暫扣駕照3個月,并處500元罰款,記6分。
五、醉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3日至15日拘留,暫扣駕照12個月,并處2000元罰款,記6分。
六、一年內因醉酒駕車被處罰2次以上的吊銷駕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jié)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yè)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guī)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guī)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 4.1 酒精含量閾值
車輛駕駛人員飲酒后或者醉酒后駕車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閾值見表1。
表1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酒精含量閾值
駕駛行為類別閾值
駕駛行為類別閾值(mg/100mL)
飲酒后駕車≥20,0
醉酒后駕車≥80
酒后駕駛標準以往交警在認定駕駛人酒后駕車時,往往通過目測和測酒儀兩種方式執(zhí)行,在司機承認喝酒或測酒儀顯示司機的呼吸中含有酒精成份時,就可以認定為酒后駕車,但是沒有區(qū)別飲酒駕車和醉酒駕車的辦法。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后,對酒后駕車和醉酒駕車的處罰尺度分別作了規(guī)定,但是交警由于缺乏相應的實施標準,在區(qū)分這兩種飲酒狀態(tài)時仍然有一定困難。標準則詳細規(guī)定了車輛駕駛人員飲酒或醉酒駕車時血液、呼氣中的酒精含量閾值和檢驗方法,規(guī)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為飲酒駕車;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為醉酒駕車。
有關專家根據標準大體估算了一下:20mg/100ml大致相當于一杯啤酒;80mg/100ml,則相當于3兩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100mg/100ml,大致相當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落實到具體的白酒酒精度數,如果人體中每百毫升血液中含到100毫克酒精,不同的酒類的量化分別是:70度白酒約50克;60度白酒約75克;50度白酒約100克;40度白酒約150克,也就是一口杯的量;日本清酒約500克;紅酒約600克;啤酒約3瓶或者6個易拉罐。
判定“酒后駕駛”更準確
新標準規(guī)定,對于發(fā)生交通事故的駕駛員,將首先進行呼氣酒精檢測,以判定肇事原因是否與酒后駕車有關。以下四種情況可采取抽取血液的方法檢驗酒精含量:1、死亡事故;2、不能或拒絕進行呼氣酒精檢測;3、當場否認呼氣酒精檢測結果;4、傷人事故呼氣檢出酒精。抽取靜脈血液將由醫(yī)務人員進行,血樣送交管部門事故處檢驗。
如果每查獲一名酒后駕駛人都要進行血檢,未免過于麻煩。在檢驗標準中同時還規(guī)定了幾種檢驗是否酒后駕車的方法。在交警與飲酒駕駛人之間無爭議時,交警可以按照駕駛人的供述進行處罰;如果雙方有爭議,還可以通過人體平衡實驗測試駕駛人是否暫時喪失了駕駛能力。人體平衡實驗包括步行回轉實驗和單腿直立實驗兩種。步行回轉實驗要求被試人員沿著一條直線行走9步,邊走邊大聲數步數,然后轉身按原樣返回,這個實驗中有包括“走錯步數”等8項指標,如果被試人員符合兩個以上,視為暫時喪失駕駛能力。單腿直立實驗包括“為保持平衡單腳跳、放下提起的腳”等4項指標,如果被試人員符合兩個以上,視為暫時喪失駕駛能力。如果飲酒駕駛人不愿接受實驗,血液鑒定可以作為最后一個步驟,用科學的方法認定。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二條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
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暫扣三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五百元罰款;醉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二千元罰款。
一年內有前兩款規(guī)定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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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酒駕處罰標準是什么?
酒后駕駛:
1、酒后駕駛的,暫扣駕駛證6個月,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曾因醉酒駕駛、再次醉酒駕駛受過處罰的,處10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2.飲酒后駕駛營運車輛的,處十五日拘留,五千元罰款,吊銷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酒后駕駛:
1、酒后駕車的,由公安機關約束其醒酒。吊銷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再次取得駕駛證。
2、酒后駕駛營運車輛,被公安機關捆綁直至醒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再次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準駕駛營運車輛。
3.飲酒、醉酒駕駛后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再次取得駕駛證。
二、相關知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為確保法律正確統一實施,依法懲治醉酒駕駛機動車犯罪,維護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偵查、起訴、審判實踐,制定本意見。
1、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80mg/100ml以上的,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
前款所稱道路、機動車,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guī)定。
2.醉酒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從重處罰:
(一)造成交通事故,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的;
(四)駕駛載客營運機動車的;
(五)存在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機動車、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
(六)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不構成其他犯罪的;
(七)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受到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3.醉酒駕駛機動車,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構成妨害公務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guī)定處罰。
4.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被判處罰金時,應當根據被告人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認罪悔罪態(tài)度等,確定適合主刑的罰金數額。
5.公安機關查處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嫌疑人時,應當對查獲過程、呼氣酒精含量檢測、血液采樣等情況進行記錄;有條件的,應當拍攝照片、錄音或者錄像;有證人的,應當收集證人證言。
6.血液酒精含量檢驗鑒定意見是確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據。犯罪嫌疑人經呼氣酒精測試達到本意見第一條規(guī)定的醉酒標準,在采血前逃逸的,呼氣酒精測試結果可以作為認定其醉酒的依據。
犯罪嫌疑人在被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時,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氣酒精含量檢測或者抽血前再次飲酒,經檢測其血液酒精含量達到本意見第一條規(guī)定的醉酒標準的,視為醉酒。
7.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應當嚴格執(zhí)行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切實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在法定訴訟期限內及時偵查、起訴、審判。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根據案件情況予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審。凡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的,可以對其實行監(jiān)視居住。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逮捕違反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規(guī)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綜合上面所說的,醉駕酒駕都是違反了法律的規(guī)定,而且這種規(guī)定就是為了減少交通事故的發(fā)生,只要一旦被抓到那么就會被進行處罰,所處罰的標準就要看案件的實際情況才能作出決定,但一般最重的就是要被拘留,所以,一定要遵守交通法才不會負任何法律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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