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交通事故不可以“私了”? 1造成人員死亡、受傷的 對于傷者而言,及時報警并就醫是對自己的生命負責,避免私了后可能出現不可預知的情況。同時,傷人事故通常比較復雜,車主很難判斷哪些費用保險可以理賠,哪些不能賠。 2雙方對事故原因仍有異議 如果對事故成因存在爭議,事故責任又無法明確劃分,只能報警。如果私自將車駛離現場,就算是過后再報警,警方也無法對事故成因做出準確的判斷。 3三無車輛這種“三無”車輛出事故無法向保險 公司 索賠,私了的風險很大。有賠償責任的一方一旦翻臉不認賬,那受損失一方的權利就得不到保障了,最后可能要鬧上法庭。 4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的 開車撞了公共設施或者建筑物,需按實際價值賠償。這種情況不能私了也無法私了,只能報警解決。 5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 駕駛證 的 無法出示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而駕駛車輛的,就是 無證駕駛 ,屬于違法行為,私了很可能是為了逃避法律責任。6駕駛人有 酒駕 /藥駕嫌疑的酒后駕駛機動車要記12分,這種情況下開車上路,若發生事故,保險都不會賠償,責任人還會因此受到法律處罰。7汽車單方發生交通事故主要是因為包括許多單方事故在內,車輛碰撞的固定物一般是交通設施及其他公共設施,往往造成了國家、集體財產的損失。總結出現交通事故,要知法懂法,依法判斷是否需要快速處理,要嚴格按照法律由交警來處理解決,避免出現不必要的麻煩和觸犯法律。如果事故符合“私了”,為了預防“私了”出現后期風險,我們應該根據正確的“私了”程序走,主動記錄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對方姓名和電話,車牌號、駕駛證號、保險憑證號、碰撞部位,還有共同簽名以保證法律效應!二交通事故“私了”程序四步走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交通事故,應當按照以下步驟進行處理:①查看財產損失情況②協商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簽訂書面“事故事實”協議(關鍵)③拍照或標劃位置后撤離現場④保險報案/協商賠償事宜,簽訂書面賠償協議(重要)。 第一步:查看財產損失情況(基礎) 發生交通事故立即停車、拉緊手制動、關閉電源、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夜間還應當同時開啟示廊燈和后位燈)、設置警告標志牌后,雙方當事人簡單查看交通事故財產損失情況。 第二步:協商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簽訂書面“事故事實”協議(關鍵)簡單查看財產損失后,人員立即轉移到路旁或者路面安全地點對事故事實及成因進行協商。(1)當事人對事故事實及成因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當填寫《當事人自行解決 交通事故協議 書》的“事故基本資料”、“事故事實”,并由雙方當事人簽字確認。(2)當事人不愿“私了”或者雖然愿意“私了”但對事故事實及成因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第三步:拍照或標劃位置后撤離現場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對現場拍照或者標劃事故車輛現場位置后,各方當事人立即撤離現場。第四步:保險報案和協商賠償事宜,簽訂賠償協議書(重要)當事人撤離現場后,電話告知保險公司后協商賠償事宜,簽訂“賠償協議”。雙方當事人對具體賠償事宜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或者達成賠償協議后就賠償協議發生爭議的,交警部門不再受理,可以(只能)向人民 法院 直接提起 民事訴訟 。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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