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被撞死司機承擔什么責任
一、碰瓷被撞死司機承擔什么責任
1、碰瓷被撞死司機不需要承擔責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行人故意造成的,即碰瓷,那么車主在沒有過錯的前提下是不用負責任的。所謂沒有過錯就是比如說車主不能超速、超載行駛,也不能有二次碾壓的行為。所以,為了防止遇上碰瓷,最好還是要在車上安好行車記錄儀,記錄下證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件有什么
1、交通肇事罪的客體。是指所保護的重大交通運輸安全。因為只有交通肇事并產生重大后果的,才構成交通肇事罪。如果僅僅是交通肇事而沒有造成重大后果的不構成交通肇事罪,同樣也不是所保護的社會關系,不能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客體;
2、交通肇事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3、交通肇事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實踐中主要是從事交通運輸的人員。對于未滿16周歲,已滿14周歲的人駕駛機動車肇事,并造成重大事故的案件中是否成立交通肇事罪;
4、交通肇事罪的主觀方面是過失。既成立疏忽大意的過失,也成立過于自信的過失。交通肇事罪所強調的過失是指,行為人對于發生事故的嚴重后果的心理態度而言,至于對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規定的注意義務,則既可能是明知故犯,也可以是過失,不影響交通肇事罪的成立。如果行為人主觀上對于其行為所造成的嚴重后果,持一種故意的心理態度,那么該行為應當以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以及其他相關犯罪論處,不構成交通肇事罪。
交通事故碰瓷法律規定
行為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憑借自己對交通法規的熟知狀況,隱瞞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真相,使被害人產生認識錯誤,誤以為事故的發生是由于自己的過錯所為,從而自愿地將財物交付給行為人。
一、如何判定交通事故碰瓷 1、第一種意見認為,“碰瓷”構成詐騙罪。理由是:行為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憑借自己對交通法規的熟知狀況,隱瞞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真相,使被害人產生認識錯誤,誤以為事故的發生是由于自己的過錯所為,從而自愿地將財物交付給行為人。 2、第二種意見認為,“碰瓷”構成敲詐勒索罪。理由是:行為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被害人違反交通法規的事實,以交給交警處理相要挾,使被害人產生恐懼心理,從而交付財物。 3、第三種意見認為,“碰瓷”構成搶劫罪。理由是:行為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后,當場使用足以抑制對方反抗的暴力、脅迫或者其他強制方法,強行劫取公私財物。 4、第四種意見認為,“碰瓷”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理由是:行為人的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獲取賠款的行為,有可能使被撞擊的車輛失去控制,進而危及不特定或者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二、遇到交通事故利用殘疾人碰瓷怎么辦 1、及時報警尋找幫助。 敲詐者利用的就是司機怕麻煩的心理,認為司機大多會主動息事寧人,不會報警。當他們看到司機已經報警時,部分作案人在心虛膽怯之下,往往會終止違法犯罪行為,因為這些人一般在當地都有“案底”,怕面對警察后穿幫,只有識趣地放棄“索賠”了。 2、危險路段加倍小心。 當車行駛至拐彎或交通混亂路段時要集中精力,細心觀察,不要有交通違法行為,以防授人以柄。當確定事故與自己無關時,要注意保留好現場證據,特別是想法留住目擊證人,切勿私自移動現場。夜間發現事故時,不要急于下車,在弄清清楚確認安全后再下車處理,發現異常時要及時報警求助。 3、謝絕好心人的調停。 有的司機雖然知道自己沒有做錯事情,卻害怕被圍觀,更膽怯警察到場。當“碰瓷兒”者與當事人僵持不下時,就會出現“好心人”上前幫忙調和,此時司機不要聽從這些“好心人”勸解,司機要以足夠好的心態爭取圍觀觀眾,取得更有利局面。 4、先去醫院為傷者檢查。 同時盡快通知你的車輛所在的保險公司,熟記保險有關條款,保管好相關票據和事發地事故處理部門的證明材料,以便將自己可能承擔的交通事故賠償損失轉由保險公司承擔,避免或者減少自己的損失。
碰瓷怎么定罪
“碰瓷”,泛指一些投機取巧,敲詐勒索的行為。“碰瓷”現象伴隨著社會發展而不斷演化。“碰瓷”行為已嚴重地侵犯公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應當將其納入刑法的視野予以譴責和非難。那么,刑法上如何定性“碰瓷”行為?
據說,“碰瓷”是清朝末年的一些沒落的八旗子弟“發明的”。后來“碰瓷”,歸屬于北京方言,泛指一些投機取巧,敲詐勒索的行為。“碰瓷”現象伴隨著社會發展而不斷演化。尤其是進入21世紀以來,它的表現手法不斷翻新,其中使用得較多的應當算是“拾金平分”。“碰瓷”行為已嚴重地侵犯公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應當將其納入刑法的視野予以譴責和非難。
目前,無論是刑法理論界還是司法實務部門關于“碰瓷”案件的定性問題一直都充滿著爭議。對于“碰瓷”行為的定性問題值得我們深思。
(一)司法實踐中“碰瓷”定性的分歧
法律法規不健全、高額收益驅誘、道德良知的喪失等因素滋生了碰瓷現象。法律上稱“碰瓷”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獲取賠款的行為。
實踐中,對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獲取賠款的行為的定性,存有四種意見:
1、第一種意見認為,“碰瓷”構成詐騙罪。理由是:行為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憑借自己對交通法規的熟知狀況,隱瞞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真相,使被害人產生認識錯誤,誤以為事故的發生是由于自己的過錯所為,從而自愿地將財物交付給行為人。
2、第二種意見認為,“碰瓷”構成敲詐勒索罪。理由是:行為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被害人違反交通法規的事實,以交給交警處理相要挾,使被害人產生恐懼心理,從而交付財物。
3、第三種意見認為,“碰瓷”構成搶劫罪。理由是:行為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后,當場使用足以抑制對方反抗的暴力、脅迫或者其他強制方法,強行劫取公私財物。
4、第四種意見認為,“碰瓷”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理由是:行為人的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獲取賠款的行為,有可能使被撞擊的車輛失去控制,進而危及不特定或者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
(二)認定“碰瓷”的法律適用
對我們來說,“碰瓷”已經不是稀奇的事情,諸如“北京韓某汽車碰瓷致同伙死亡案”、鄭植轎車系列“碰瓷”案件、鄭州高速公路“碰瓷”案件。我們認為,對于“碰瓷”行為應當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1、此類行為原則上考慮構成詐騙罪。由于行為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不會明示自己的主觀目的,會對事實真相加以隱瞞從而騙取對方“自愿”交付賠償款,因此“碰瓷”行為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
2、如果“碰瓷”行為被人看穿,“碰瓷”人通過威脅或者要挾方法,致使被害人基于恐懼心理而交付財物,沒有達到“壓制被害人使之不能反抗、不敢反抗或者無法反抗”的程度,被害人是否交付財物仍有選擇的意志自由的,一般則以敲詐勒索罪定罪處罰。否則,“碰瓷”行為人以暴力或脅迫方式,達到“壓制被害人使之不能反抗、不敢反抗或者無法反抗”的程度,甚至直接從被害人處強取一定數額的財物的,則成立搶劫罪。
3、如果“碰瓷”行為人采取故意加速直行碰撞他人正在變道行駛的車輛等行為,可能造成對方車輛因突然受到撞擊或緊急避讓而讓車輛失去控制,進而造成更大的交通事故,以及不特定人的人身或財產權利遭受損失,行為人對此手段的危險性認識或應認識,但仍放任危險結果的發生的,甚至不只一次實施此類行為的,其主觀心理已經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觀要件,可以認定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此種定性在近年來的司法實踐中已經越來越多。
上文由找法網小編為大家介紹了司法實踐中“碰瓷”定性的分歧、認定“碰瓷”的法律適用等相關內容。法律上稱“碰瓷”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獲取賠款的行為。“碰瓷”行為原則上考慮構成詐騙罪。如果“碰瓷”行為被人看穿,“碰瓷”人通過威脅或者要挾方法,致使被害人基于恐懼心理而交付財物,被害人是否交付財物仍有選擇的意志自由的,一般則以敲詐勒索罪定罪處罰。如果“碰瓷”行為人采取故意加速直行碰撞他人正在變道行駛的車輛等行為可能造成大的交通事故的,可以認定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相關推薦:
五一放假高速是否免費(五一期間收高速費嗎)
交通事故工傷誤工費標準(交通事故工傷賠償中有誤工費嗎)
車禍撞死人怎么處理(車禍如果撞死了人怎么處理)
交通事故訴訟費有哪些(交通事故法院起訴費用標準多少)
交通違章當事人該怎么辦(交通違章不服怎么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