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撞人后的保險賠償流程:
一、報案:在發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及時報案,報案時要做的事有:帶上自己的保險單、行駛證和駕駛證;開車到保險公司;在保險公司理賠部填寫《車輛出險登記表》。
做完這三件事后將得到二聯《車輛出險登記表》和一張《出險通知書》。《車輛出險登記表》一聯交給保險公司定損人員,另一聯供填寫《出險通知書》和領賠款時使用;《出險通知書》填好后,連同其他索賠單證一起交回保險公司。
二、交通隊結案并開具事故證明<strong>。</strong>在受傷者痊愈后就可以約對方一起去交通隊結案了。結案時有三件事要做:
1、分清雙方的責任。
2、審查對方要求賠償的項目。
3、賠償對方損失同時索要有關單證。在肇事雙方各自應付的責任和應予賠償的項目確定以后,就需要向受傷者支付賠款。注意:在向對方支付賠款的同時一定要拿回相關的單證,否則就不要付錢,因為沒有這些單證保險公司是不予賠付的。
【法律依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
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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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事故保險理賠流程是怎樣的
車輛事故保險理賠流程
1、被保險人需在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并認真填寫《機動車輛保險出險/索賠通知書》并簽章。
2、及時告知保險公司損壞車輛所在地點,以便對車輛查勘定損。
3、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的規定處理事故時,對財物損失的賠償需取得相應的票據、憑證。
4、車輛修復及事故處理結案后,辦理保險索賠所需資料。
5、領取理賠款。
車輛保險理賠需要什么手續
(一)肇事司機(被保險人)需在24小時內向保險公司報案,并認真填寫《機動車輛保險出險、索賠通知書》并簽章。
(二)及時告知保險公司損壞車輛所在地點,以便對車輛查勘定損。
(三)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的規定處理事故時,對財物損失的賠償需取得相應的票據、憑證。
(四)車輛修復及事故處理結案后,辦理保險索賠所需資料:機動車輛保險單及批單正本原件、復印件;機動車輛保險出險/索賠通知書;行駛證及駕駛證復印件;賠款收據。
(五)根據不同的事故性質還需要以下資料:
火災事故:需要公安消防部門的火災原因證明;
自然災害:需要氣象部門證明或災害報道剪報;
交通事故:由交警處理需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及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
由法院處理需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
民事判決書或民事調解書;
財產損失需車輛修理、施救費發票;
車輛損失相片;財物損失清單;財物損失修理、施救費發票;財物損失相片。
車輛事故保險理賠注意事項
1、委托修理廠理賠需慎重
一些車主為了方便,發生事故后不與保險公司直接聯系,而是將理賠委托給較為熟悉的修理廠。此行為風險很大,有的修理廠會讓車主走一些“歪門邪道”以達到賠付目的,而這些“歪門邪道”如果被保險公司查實,車主不但需要自己承擔責任,還會在保險公司留下不良記錄。
2、不要隨意包攬事故責任
有的車主認為有保險公司賠付,因此將所有的責任全部承擔。實際上,保險公司根據車主承擔的責任輕重制定了不同的賠付比例。
3、切忌先修理后報銷
一些車主在出險后為了節省時間和麻煩先找修理廠,修完車后再找保險公司報銷費用。實際上,車主如果不向保險公司報案就開始修理車輛,在理賠時保險公司認為修理費用高出定損的費用,差額部分將由車主自己承擔。
4、不計免賠范圍有限制
即使投保了不計免賠險,車主不一定就能獲得全額理賠。保險公司為了防范道德風險,會對一些特定的事故定出單獨的免賠率,這些免賠率不屬于不計免賠范圍。如多次出險、超范圍行駛和理賠證件不全等,保險公司一般會加扣免賠率。
不計免賠險是附加險,主要針對車損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等主險,對于自燃險、玻璃單獨破損險等附加險,不計免賠險并不起作用。
交通事故后如何快速理賠
現在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方案都出臺了,輕微交通事故的各方當事人可按照快速理賠程序,先撤離現場再協商賠償事宜,直接到保險公司辦理保險理賠,給車主帶來便利。
以下是交通事故后如何快速理賠的經驗:
經驗一:先要找出6個基本條件
目前的實施辦法規定,凡辦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機動車,事故中發生的沒有人員傷亡,且機動車能夠自行移動、車輛損失金額在2萬元以下、當事人對基本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道路交通事故,可進行保險快速理賠。
交通事故,90%都是沒有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小的交通事故,快速理賠大大簡化了事故處理及理賠程序。要想走快速理賠,同時還要未碰撞水、電、通訊、道路交通等公共設施;且雙方車輛手續齊全。
經驗二:誰的責任要分清
以往,在普通機動車駕駛人眼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屬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專業行為。自試行《快速處理交通事故辦法》以來,事故當事人就可以根據《辦法》中的規定,簡易地自行劃分責任。
對于一方當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追尾、逆行、倒車、溜車、違反規定開關車門、違反交通信號、未按規定讓行以及依法應負全部責任的其他行為時,而另一方當事人沒有上述行為,有的一方負此交通事故全部責任。
如果各方當事人均有過錯的,承擔事故同等責任。
經驗三:隨車最好帶粉筆
為了應對可能發生的交通事故,車主最好在車內攜帶《交通事故現場協議書》、石筆或粉筆、簽字筆。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可用石筆或粉筆來標劃、固定停車位置,然后盡快把車挪開,以免堵塞交通。
碰到雙方對事故原因和責任有爭議、需要標劃現場等待交警處理的交通事故,雙方在固定機動車停車位置時,可用石筆或粉筆在車輛的每個車輪外延中心垂直于地面上標劃t型線。如果是多車輪的車輛,只需標劃前后四個車輪的位置即可。
經驗四:時簽訂協議書48小時內去索賠
遇到輕微肇事時最好方式就是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責任,明確各方在事故中的責任后,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以避免影響交通,然后由責任方向投保的保險公司報案、簽訂《交通事故現場協議書》,并由當事人各方簽字確認。
無《交通事故現場協議書》的,雙方要以文字方式如實記載交通事故發生的具體情況,共同簽名,并憑《協議書》及相關證據,于48小時內前往快速理賠中心索賠。超過規定期限或非當事人本人前往,索賠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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