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后保險理賠流程是怎么樣的?
1.第一種情況,單方面出現事故,首先要報案,然后定損,修車,最后到保險公司報銷,如果你在4S店上的保險就什么都不用管了,他們會幫你辦理一切事宜。
2.第二種情況,雙方互相發生事故,你的全責,那么就要報案,對方和你一起去你的保險公司或定損中心定損,然后各自修車,對方把維修清單和發票給你,你先把錢給對方也行,等你去保險公司報銷完在給對方也可以,怎么方便就怎樣做。
3.第三種情況,發生有人受傷,首先報案,把人送入醫院,具體事宜在具體分析。最重要的是把醫院開的各種票據都準備好,保險公司都要留底的,如果沒有保險公司不給報銷。
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如何理賠
一、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如何理賠
1、交通事故保險公司的理賠流程為:
(1)查勘定損,檢驗人員在接保險公司內勤通知后1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查勘和檢驗工作;
(2)簽收審核索賠單證,營業部、各保險支公司內勤人員審核客戶交來的賠案索賠單證,對手續不完備的向客戶說明需補交的單證后退回客戶;
(3)理算復核,核賠科經辦人接到內勤交來的資料后審核;
(4)審批,產險部權限內的賠案交主管理賠的經理審批;超產險部權限的逐級上報;
(5)賠付結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二、處理交通事故步驟是什么
處理交通事故步驟是:
1、受理報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報案之后,按照管轄范圍予以立案;
2、現場處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3、責任認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系、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
交通事故如何向保險公司理賠
(1)先報警,由交警進行現場勘查后做出事故認定;
(2)由責任方通知保險公司做出車輛損失鑒定;
(3)雙方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隊,并提供駕駛證、行駛證、定損單的原件及其復印件,寫出事故經過;
(4)由責任方賠償損失,無責方將事故維修費用發票交給責任方;
(5)無責方離去,交警部門依法對責任方造成事故的違法事實做出處罰;
(6)責任方依據警部門對責任方出具有效憑證找保險公司理賠。
詳細過程如下:
(一)、報案
當您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發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同時在48小時內通知保險人,否則保險公司可以拒賠。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應盡快向保險公司報案,可以電話報案,也可直接去報案。
(二)、勘驗
保險公司應主動到事故現場進行勘驗,對事故車輛進行定損。交通警察到達事故現場后,要先搶救傷者,然后對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對未逃逸的交通事故,而且不需要檢驗鑒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10日內做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對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在5日內進行檢驗鑒定,然后做出認定書。
(三)、辦理理賠手續
投保人到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應攜帶行駛證,保險合同以事故責任認定書等相關證件。保險公司應在48小時內對車輛進行定損,投保人在車輛沒有定損之前不能修理車輛。保險公司應該出具車輛定損清單,明確更換配件,修復車輛的費用和工時。
(四)、簽字
投保人如對上述清單無爭議即簽字生效,作為保險公司理賠的依據。如果有爭議則可以拒絕簽字。在投保人對定損清單沒有爭議的情況下,投保人可以修復車輛,并按以下程序進行理賠。
1.投保人將修理廠的發票,明細清單,定損單,行駛證,保險合同交給保險公司。
2.與保險公司達成協議之后,保險公司應在十日內支付保險賠償金。如保險公司認為投保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應在兩個月內按可鑒定的最低額先行賠付。
3.領取理賠通知單,領取保險金。
4.如果保險公司在兩個月內拒絕出個理賠通知單,并在兩個月內不予賠償,投保人也可以向保險公司所在地或車輛注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5.保險公司在收到投保人的有關保險事故的證據材料后,應當向投保人出具證據清單并簽字蓋章。
6.保險公司出具拒絕理賠通知書。
7.投保人可以向保險公司所在地或車輛注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二、交通事故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交強險的保險單;
2、被保險人出具的索賠申請書;
3、被保險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證明、被保險機動車行駛證和駕駛人的駕駛證;
4、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事故證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機構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及其他證明;
5、被保險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選擇自行協商方式處理交通事故的,應當提供法律法規規定的記錄交通事故情況的協議書;
6、受害人財產損失程度證明、人身傷殘程度證明、相關醫療證明以及有關損失清單和費用單據;
7、其他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八十六條 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之日起十日內一致書面申請。
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調解未達成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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