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人們的生活條件都好了,買車的人已經有很多很多了,但是車輛增多也容易出現交通事故,如果發生交通肇事,是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一、2022年交通肇事賠償標準1、死亡賠償金:城鎮標準:32598.7元/年×20年=651974元農村標準:11669.31元/年×20年=233386.2元2、喪葬費:59345÷2=29672.5元3、交通費:2000-5000元4、住宿費:2000-5000元5、家屬誤工費:家屬工資÷30×3人×15天6、被撫養人生活費:(1)父母撫養費城鎮標準:24105.60×[20-(實際年齡-60周歲)]÷兄弟姐妹數農村標準:8343.50×[20-(實際年齡-60周歲)]÷兄弟姐妹數(2)小孩撫養費城鎮標準:24105.60×(18-實際年齡)÷2農村標準:8343.50×(18-實際年齡)÷27、精神撫慰金:20000-100000元(根據事故責任認定)交強險理賠規則:現國家法律規定,機會車必須購買交強險,交強險的理賠規則是不分交通事故責任,不管誰的責任,保險公司交強險限額內先予賠付,超過交強險限額的部分按責任分擔,1-7項屬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限額是11萬。二、交通肇事車主拒不賠償怎么辦(一)起訴1、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2、立案審查3、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案4、不符合立案條件5、裁定不予受理6、裁定駁回起訴7、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8、受理后,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9、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并立即開始執行10、排期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11、開庭審理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12、達成調解協議: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向法院告訴庭提出再審申請;未達成調解協議13、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14、不同意裁判: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二)上訴1、向法院承辦人遞交上訴狀,并按規定交納上訴費,5日內法院向對方當事人送達上訴狀副本,對方15日內進行答辯2、二審審理:維持原判;改判;發揮重審3、宣判后: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如不服,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三)二審1、立案:當事人不服一審法院判決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內向一審法院或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二審法院審查一審法院移送的上訴材料及卷宗,符合條件,予以立案2、證據交換3、上訴的裁定:又告訴庭審查后直接進行裁決4、上訴的判決開庭(案件事實基本清楚,可以不開庭審理,但必須與雙方當事人進行談話)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審判庭開庭審理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5、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維持原判;改判;發回重審(四)宣判1、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一審法院申請執行2、向二審法院告訴庭遞交書面申訴材料3、申請再審:達成調解協議;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生效三、交通肇事的刑事責任有哪些《刑法》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嚴格依法處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對于構成交通肇事罪,應負事故主要或全部責任的肇事者,要追究刑事責任。1、具有下列情節之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造成死亡1人或重傷3人以上的。(2)重傷1人以上,情節惡劣,后果嚴重的。(3)造成公私財產直接損失的數額,起點在3萬元至6萬元之間的。2、具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可視為“情節特別惡劣”,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1)造成2人死亡。(2)造成公私財產直接損失的數額,起點在6萬元至10萬元之間的。3、具有下列情節之一,并符合上述“1”或“2”的規定,按照“1”或“2”的規定從重處罰:(1)犯交通肇事罪,畏罪潛逃,或有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或隱瞞事故真相,嫁禍于人的。(2)酒后駕車的。(3)非司機駕駛機動車輛的。(4)駕駛無牌照車輛的。(5)明知機動車輛關鍵部件失靈仍然駕駛的。(6)具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二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
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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