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車輛購置稅優惠政策匯總!
2023年車輛購置稅優惠政策匯總!
一、免征車輛購置稅的車輛
(一)法定優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規定,下列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
1.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有關人員自用的車輛;
2.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列入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
3.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
4.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
5.城市公交企業購置的公共汽電車輛。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可以規定減征或者其他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情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二)其他免征車輛
1.回國服務的在外留學人員用現匯購買1輛個人自用國產小汽車和長期來華定居專家進口1輛自用小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2.防汛部門和森林消防部門用于指揮、檢查、調度、報汛(警)、聯絡的由指定廠家生產的設有固定裝置的指定型號的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
3.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母親健康快車”項目的流動醫療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4.原公安現役部隊以及原武警黃金、森林、水電部隊改制后換發地方機動車牌證的車輛(公安消防、武警森林部隊執行滅火救援任務的車輛除外),一次性免征車輛購置稅。
二、政策性減免優惠
(一)購置新能源汽車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起,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以及稅務總局發布《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實施管理。自《目錄》發布之日購置的,列入《目錄》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汽車,屬于符合免稅條件的新能源汽車。
說明:購置日期按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等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確定。
(二)購置掛車
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起,購置掛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購置日期則按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或者其他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確定。
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
2.《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執行的車輛購置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5號)
3.《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關于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17年第172號)
4.《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1號)
5.《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延續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22年第27號)
6.《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對掛車減征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69號)
購車免稅政策2022
為促進汽車大眾消費,中國出臺了階段性減征部分乘用車車輛購置稅政策,對購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單車價格不超過30萬元(人民幣,下同)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半征收車購稅,將受益范圍鎖定在小排量、經濟型、占比大的乘用車,起到了快速有效拉動當前汽車消費的作用。
享受汽車購置稅減半的優惠政策的具體要求
1、對購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內且單車價格(不含增值稅)不超過30萬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
2、本公告所稱乘用車,是指在設計、制造和技術特性上主要用于載運乘客及其隨身行李和(或)臨時物品,包括駕駛員座位在內最多不超過9個座位的汽車。
3、本公告所稱單車價格,以車輛購置稅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準。
4、乘用車購置日期按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等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確定。
5、乘用車排量、座位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電子信息或者進口機動車《車輛電子信息單》電子信息所載的排量、額定載客(人)數確定。
對于這項延續性的稅收優惠政策,大家需要注意幾個要點:
1、依據現有政策免征車輛購置稅將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此次延期一年,至2023年12月31日。
2、并不是所有的新能源汽車都屬于免稅范圍,具體需要符合規定的條件(列入目錄)才行,大家在買車的時候,要問明白。
3、注意相關的時間節點是以購置日期為準,而購置日期的確定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等有效憑據的開具日期為準。
4、購買新能源汽車,除了免征車輛購置稅,還有車船稅和消費稅的免征優惠,另外還有一些諸如上路權限、拍照指標、購置補貼等方面的“特權”。
5、單就車輛購置稅而言,如果車商不提價,以一輛20萬左右的新能源汽車來講,消費者可以節省大概17000多塊錢。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的條件只有同時達到,才能享受我國相關部門規定的關于機動車汽車購置稅減半的優惠政策,只要有一條沒有滿足,就不可以享受這樣的政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購置汽車、有軌電車、汽車掛車、排氣量超過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車(以下統稱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為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車輛購置稅。
新車購置稅減免政策2022
2022年汽車購置稅減免政策規定如下:
1、關于減征部分乘用車車輛購置稅的規定:
對購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內且單車價格(不含增值稅)不超過30萬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
(1)乘用車,是指在設計、制造和技術特性上主要用于載運乘客及其隨身行李和(或)臨時物品,包括駕駛員座位在內最多不超過9個座位的汽車;
(2)單車價格,以車輛購置稅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準;用車購置日期按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等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確定;
(3)乘用車排量、座位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電子信息或者進口機動車《車輛電子信息單》電子信息所載的排量、額定載客(人)數確定。
2、關于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的規定:
對購置日期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內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1)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稅務總局發布《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實施管理。自《目錄》發布之日起購置的,列入《目錄》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汽車,屬于符合免稅條件的新能源汽車;
(2)購置日期按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等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確定;
(3)2022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可按照本公告繼續適用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
(4)關于免征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規定:
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純電動續駛里程應滿足有條件的等效全電里程不低于43公里;
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電量保持模式試驗的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GB119578-2021)中車型對應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應當小于70%;電量消耗模式試驗的電能消耗量應小于電能消耗量目標值的135%。按整備質量(m,kg)的不同,百公里電能消耗量目標值(Y)應滿足以下要求:m小于等于1000時,Y=0.0112乘m+0.4;m大于1000小于等于1600時,Y=0.0078乘m+3.8;m大于1600時,Y=0.0048乘m+8.60。
法律依據:
《關于減征部分乘用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對購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內且單車價格(不含增值稅)不超過30萬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
購置稅2023年新政策
2023年汽車購置稅新政策為燃油車購買需繳納購置稅,新能源汽車免征。
購車購置稅是每一位準備買車的消費者都必須面對的問題,而2023年新政策對于購車購置稅有著重要的影響。根據工信部發布的新規定,2023年燃油車在購買時需要繳納全部購置稅,而新能源汽車則免征全部購置稅。這一政策對于新能源汽車市場的發展有著積極的推動作用,但對于傳統燃油車市場則帶來了一定程度的沖擊。
免征時間是在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期間,而且還需要提供有效憑證證明車輛是在今年購買的。這對于準備購買新能源汽車的消費者來說是一個非常好的消息,能夠大大降低購車成本,也有助于推動新能源汽車市場的發展。
車輛購置稅的作用
1、合理籌集建設資金
國家通過開征車輛購置稅參與國民收入的再分配,可以更好地將一部分消費基金轉化為財政資金,為國家籌集更多的資金,以滿足國家行使職能的需要。
2、規范政府行為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有健全的宏觀經濟調控體系,以保證其快速協調發展和健康運行。
3、調節收入差距
車輛購置稅在消費環節對消費應稅車輛的使用者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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