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致人死亡判幾年
車禍致人死亡,在分清事故責任的基礎上,對于構成犯罪的,應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具體判刑如下:
一、駕駛機動車發生車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二、駕駛機動車發生車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死亡二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財產損失的行為。
交通肇事罪的具體量刑情節如下:
一、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三、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四)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五)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六)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七)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八)嚴重超載駕駛的。
四、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關于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構成要件如下:
一、主體:一般主體
即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主體不能理解為在上述交通運輸部門工作的一切人員,也不能理解為僅指火車、汽車、電車、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的駕車人員,而應理解為一切直接從事交通運輸業務和保證交通運輸的人員以及非交通運輸人員。
交通運輸人員具體地說,包括以下4種從事交通運輸的人員:
(1)交通運輸工具的駕駛人員,如火車、汽車、電車司機等
(2)交通設備的操縱人員,如扳道員、巡道員、道口看守員等
(3)交通運輸活動的直接領導、指揮人員,如船長、機長、領航員、調度員等
(4)交通運輸安全的管理人員,如交通監理員、交通警察等。他們擔負的職責同交通運輸有直接關系,一旦不正確履行自己的職責,都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非交通運輸人員違反規章制度,如非司機違章開車,在交通運輸中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也構成本罪的主體。
例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或者機動車輛承包人指使、強令他人違章駕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釋第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二、客體: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交通運輸安全
交通運輸,是指與一定的交通工具與交通設備相聯系的鐵路、公路、水上及空中交通運輸,這類交通運輸的特點是與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緊相連,一旦發生事故,就會危害到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公私財產的廣泛破壞,所以,其行為本質上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三、主觀方面:過失
主觀要件本罪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于自信的過失。
這種過失是指行為人對自己的違章行為可能造成的嚴重后果的心理態度而言。
行為人在違反規章制度上可能是明知故犯,如酒后駕車、強行超車、超速行駛等,但對自己的違章行為可能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后果,應當預見而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或者雖已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以致造成了嚴重后果。
四、客觀方面
在交通運輸活動中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死亡事故判刑幾年
發生交通事故致死會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進行肇事逃逸的會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如果因為致人死亡的,會判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具體的還是根據案情的情節來決定。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財產損失的行為。
被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的8種情形
1、明知發生交通肇事,交通肇事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肇事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事故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肇事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
4、交通肇事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肇事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
6、交通肇事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肇事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肇事,但有證據證明應知道發生交通肇事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肇事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強行離開現場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會判刑幾年
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了不被警察發現,不及時報警,也不及時救助被害人的情況會被判處三到七年,因為不及時救助被害人導致被害人死亡的,會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導致被害人死亡是指被害人被及時送往醫院是可以被救活的,但因為行為人不救助,故意拖延時間導致被害人死亡的情形。
下列情形之一,依法應當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確定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量刑起點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
(2)重傷四人,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量刑起點為一年六個月至二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3)死亡三人,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量刑起點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死亡人數每增加一人,可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確定基準刑。
(4)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的(各地區可以在30萬元至60萬元幅度內確定本地區的起點數額標準),量刑起點為六個月至一年有期徒刑。無能力賠償數額增加的,可適量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5)重傷一人,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量刑起點為六個月至一年有期徒刑。每增加一種,可增加三個月刑期重傷人數每增加一人,可增加六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判幾年
法律分析: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處理: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對肇事者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交通肇事罪是一種過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據我國刑法理論,任何一種犯罪的成立都必須具備四個方面的構成要件,即犯罪客體、犯罪客觀方面、犯罪主體和犯罪主觀方面,所以,我們仍用犯罪構成的四要件說來闡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即交通肇事行為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標準是該罪的犯罪構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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