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調解書簽字了可以反悔嗎
一、交通事故調解書簽字了可以反悔嗎
1、交通事故調解書簽字了可以反悔。在交通肇事案件中,交警部門主持達成的賠償協議書,只要是在雙方自愿,合法的基礎上達成的,一般應當認定原協議的合法效力。但如果原協議在簽訂的時候,確實存在顯失公平和重大誤解以及欺詐,脅迫等情況,當事人是可以反悔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三)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
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二、調解的方式有哪些
1、單獨調解。適用于調委會獨任管轄的糾紛。這類糾紛不涉及其他地區、其他單位的關系人。調解組織對糾紛雙方當事人都比較熟悉,便于深入調查研究,摸清糾紛發生、發展情況,針對當事人的心理特點,開展調解工作;
2、共同調解。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民調解組織,對于跨地區、跨單位的民間糾紛,協調配合,一起進行的調解;
3、直接調解。調解人員將糾紛雙方當事人召集在一起,主持調解雙方的糾紛。直接調解可以單獨調解,也可共同調解。
交通事故簽了賠償協議書后能反悔嗎
交通事故簽了賠償協議書可以反悔,具體規定如下:
1、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簽字了能反悔,并且需要在收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三天內提出復核申請;
2、交通事故認定書上簽字后還能起訴,簽字并不意味著認同,只是代表收到該份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3、對事故認定書不服,也可以在民事訴訟過程中反悔,提出異議和理由,如果法院認為認定書確屬不妥,會根據庭審調查的事實作出裁判;
4、有證據證明該認定書存在明顯不當或對事實有疏漏的,一般反悔有效,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對下列內容進行審查:
(1)道路交通事故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
(2)道路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是否公正;
(3)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及認定程序是否合法。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五條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在制作后三日內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申請復核、調解和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當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后,可以查閱、復制、摘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證據材料,但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復制的證據材料應當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事故處理專用章。
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賠償協議書簽訂后反悔了怎么辦
當事人之間簽訂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是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對自己民事權利的處理,只要該協議符合法律規定的合同生效要件,通過協商確定的權利義務關系便受法律認可與保護,除法定情形外,當事人不得反悔。這里說的可以“反悔”的法定情形指的是《民法典》規定的合同無效或者可以撤銷的法定情形。
根據《民法典》之規定,和解協議存在下列情形的,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和解協議:
(一)簽訂的合解協議顯失公平的;
(二)簽訂協議時存在重大誤解的;
(三)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協議。
存在下列情況的雙方簽訂的和解協議無效,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確認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協議,損害了國家利益;
(二)協議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達成的協議是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達成的協議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協議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除以上所說的可撤銷或者無效情形外,當事人簽訂賠償協議后應當依照協議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反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簽了交通事故賠償協議可以反悔嗎
一、簽了交通事故賠償協議可以反悔嗎
1、簽了交通事故賠償協議不可以反悔。只要當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經過平等協商自愿達成賠償協議,并且該協議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損害公共利益的,該賠償協議應該就是有效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二、發生交通事故的責任怎么劃分
1、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違章行為的一方應當負全部責任,其他方不負交通事故責任;
2、兩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當的,兩方負同等責任;
3、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據各自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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