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按規定車道行駛是違章,處罰是:扣3分,罰款20-200元。不按規定停車具體分2種情況:1、按照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違法行為(即駕駛室內有駕駛人的),可罰款50處理,也可進行告誡(電子監控查獲的罰款50處理);2、按照不按規定停放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即駕駛室內無駕駛人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理,罰款150元,至于扣分是看情況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1、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2、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3、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4、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5、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后,立即駛離;6、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違法停車罰款和扣分要根據不同的地段和車輛類型而定,具體情況如下1、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一次記12分、高速公路上無故停車,或者在非緊急情況下在緊急車道上停車,將會扣6分,罰款200元。3、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一次記3分4、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一次記2分。5、市區內停車,或者沒有及時駛離這種違章停車情況只罰款200元不扣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條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并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并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因采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第九十四條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實施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超過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費用的,退還多收取的費用,并由價格主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不按照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進行檢驗,出具虛假檢驗結果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所收檢驗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并依法撤銷其檢驗資格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十五條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九十六條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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