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醫療費如何賠償?
1、醫療費賠償的計算標準。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醫療費包括掛號費、檢查費、化驗費、手術費、診治費、住院費、藥費醫療等醫療人身傷害的費用。 2、治療與交通事故傷害無關的疾病,不應當賠償。對于小傷大養,擴大檢查和治療范圍,均不應賠償。 3、結案時,如當事人身體尚未康復,確需繼續治療的,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4、確定醫療費截止的日期。一審法庭辯論終結的時間,但這一段時間所花費的藥費,應由當事人申請法醫鑒定,以作為判案依據。法庭研究的就是這一次審判賠償的數額. 5、醫療費舉證責任分配的規定。原告提出賠償數額的證據,如果被告對原告的賠償提出否定性意見的,被告必須提出證據來證明。這樣,舉證責任就發生了一個變化,本來損害事實、損害賠償數額應該是由原告來證明的,但是在這種情況下,被告如果對他的合理性提出質,就要自己來提出證據舉證證明。如果能夠證明他沒有合理性的,那么就法院就予以采信。 6、受害人進行與損害有關的補救性治療,如鑲牙、植皮、安裝假眼、假肢等,所花費的費用應予賠償。 受害人治療因侵害行為而引起的其他并發癥的費用,應參照治療醫院的診斷或者法醫的鑒定意見,視二者的關聯程度予以適當補償。 7、就地治療及轉院問題。依據該解釋的初稿及最后定稿,及其立法本意,受害人的就診,無需再適用關于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所做的受害人治療及轉院所做的種種限制。當事人就治無需再按就近、就地及轉院應經原醫院批準原則,其治療機構由受害人選擇。 8、就醫療費超標及轉院造成費用過高問題。為防止受害人詐訛,過量花費不必要的費用,該司法解釋通過法官依職權判斷,即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來確定醫療費的合理性;再者通過當事人的舉證責任分配,即由加害人就受害人用藥費不合理承擔舉證責任。 9、就后續治療費用問題。繼續治療費用應當賠償。具體的操作方法有三種:一是一次性賠償,即將今后可能發生的治療費用全部計算,一次賠償。二是今后發生的損失另行起訴,不在本次訴訟中解決,只是確定今后的損失另行處理。三是即使是確定了一次性賠償,但是今后實際治療所發生的費用超出了一次性賠償確定的數額的,對于超出的部分,受害人有權另行起訴請求賠償。對后續治療無法確定費用的,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但受害人提供醫療機構證明或鑒定結論必定發生的治療費用,應一并予以賠償。 10、功能恢復訓練費問題。在適用時不應包括心理康復所需費用,對心理的傷害,通過精神損害費予以解決。 11、交通事故當事人在醫院治療期間需要外購藥品的,應當由該醫療機構出具相應的證明,并與傷情治療的需要相符; 12、誘發疾病的治療費用問題。對于交通事故所誘發的疾病的治療,應當按照因果關系中的實際情況確定,即按照原因力的大小,按照相當因果關系確定責任的有無。在確定了有相當因果關系以后,判斷侵權行為對誘發疾病發生的原因力。原因力是百分之多少,就按照百分之多少賠償支出的費用。 對于此類問題的解決,最好的方式就是找到當事人進行責任的追究,國家對于其犯罪行為會有嚴厲的處罰,但是如果當事人沒有能力及逆行醫療費的支付,那么,所投保的保險公司就需要進行醫療費的墊付,以此來緩解這類問題的嚴重性的加劇。
交通肇事后醫藥費如何賠償
交通肇事后醫藥費應當由肇事方以及保險公司進行賠償,其中醫藥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來進行計算。關于交通肇事后醫藥費如何賠償的問題,下面我為您進行詳細解答。一、交通肇事后醫藥費如何賠償 1、交通肇事后醫藥費應當由肇事方以及保險公司進行賠償,其中醫藥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來進行計算。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 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標準是怎么規定的 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三、交通事故受害人已超退休年齡,被扶養親屬能否索賠生活費 要依據具體情況而定: 1、如果是以受害人收入作為家庭經濟收入的主要來源,被扶養親屬由受害人收入作為生活費主要來源的,被扶養親屬可以索賠生活費。 2、如果受害人已經喪失勞動能力,其收入不是家庭收入主要來源,被扶養親屬不能主張生活費。 交通肇事后醫藥費應當由肇事方以及保險公司進行賠償,其中醫藥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來進行計算。
交通事故后續治療費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后續治療費有哪些
1、交通事故后續治療費如下:
(1)醫療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
(2)康復費、整容費、后續治療費: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二、交通事故發生后理賠是怎樣的
1、及時報案。駕駛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立即向交通事故處理機關報警,及時向承保該車的保險公司報案;
2、查勘定損。保險公司接到報案后,迅速調度其理賠人員查勘事故。對損壞的車輛和財產按規定核定損失金額;
3、搶救治療。有人員受傷的,應迅速撥打急救電話送醫院搶救治療;
4、調解結案。財產損失金額確定后,受傷人員治愈出院后,或交警部門調查清楚事故死亡人員相關情況后,事故雙方由交警部門根據法律法規進行調解,由責任方分別履行賠償義務后結案;
5、遞交索賠。調解結案后,被保險人應及時將事故索賠材料遞交給保險公司;
6、理賠付款。保險公司根據保險條款及法律法規計算賠款金額后通知被保險人領取賠款后結案。
車禍后續治療費怎樣賠償
一、車禍后續治療費怎樣賠償
1、車禍后續治療費賠償方式如下:
(1)一次性賠償,即將今后可能發生的治療費用全部計算,一次賠償;
(2)今后發生的損失另行起訴,不在本次訴訟中解決,只是確定今后的損失另行處理;
(3)確定了一次性賠償,但是今后實際治療所發生的費用超出了一次性賠償確定的數額的,對于超出的部分,受害人有權另行起訴請求賠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二、后續治療費賠償有哪些要求
1、受害人治療傷疾,一般應在普通型醫院治療。非治療傷疾所必須而選擇康復型醫院就診的,其醫療費用的賠償應按普通醫院治療同種傷疾的收費標準計算;
2、在普通型醫院就診治療后,經治療醫院批準轉至康復型醫院繼續治療,并確系治療傷疾所必須的,其醫療費應根據國家制定的康復醫院收費標準計算。經治療傷情平穩,但仍需繼續進行康復、對癥等治療的,經縣級或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可以在縣級以下的醫療機構或者門診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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