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無力償還怎么辦
如果交通肇事賠償無力償還,可以根據交警部門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劃分責任承擔,可以到法院起訴,提起民事賠償訴訟,可以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執行以后再看如果沒有違法交通法規不構成犯罪,就民事部分賠償。但可以要求延期賠償。
交通肇事罪作為過失犯罪,在可能判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時候,可與受害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親屬達成和解,和解約定的賠償金額需要立即履行,如果確實不能立即履行的,被告人可以提供擔保然后分期履行。如果確實無力賠償,則檢察院應依法以交通肇事罪起訴。交通肇事中的和解賠償是法院從寬處罰的依據,賠償了就能減少量刑,甚至判處緩刑,如果無法賠償就只能承擔應負的刑事責任。交通肇事無力賠償要看數額的大小,在三十萬以上的,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對于交通肇事無力賠償的,如果還差的金額比較少,向親戚朋友借點就可以免除牢獄之災,如果相差的金額較多,向親朋好友借或者其他辦法都無力賠償的話,就只有坐牢這一選擇了。但前提是交通事故已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肇事者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如果肇事者沒有能力支付受害者賠償金的,受害者可以要求法院對肇事車輛(肇事車輛歸賠償義務人所有的情況下)進行查封拍賣。
如果車輛不屬于賠償義務人所有,則可以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財產情況。如果被執行人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人民法院可裁定中止或終結執行。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交通事故責任方無力賠償怎么辦
沒有錢賠或者無能力賠償并不會因此消滅賠償義務的承擔,所以當出現無能力賠償的時候,雙方可以協商,可以以提供擔保的方式延遲賠償義務。若一方或者雙方都不愿意協商,那么先調查一下對方的財產情況,因為對方沒有錢不一定沒有財產,如果發現對方有財產,那么起訴前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然后進行起訴,等拿到判決書后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等對方有財產時隨時執行。
承擔什么法律責任往往與交警認定的事故責任有關,當然交警只對事故認定責任(駕駛員的責任),不對其他責任進行認定。法律責任有“行政責任(罰款、拘留、扣分扣證等)、民事責任(賠償人身損失、財產損失)、刑事責任(拘役、罰金、判刑等)”之分,而一起交通事故都有可能涉及到這三個責任,這個需要看事故的輕重情節,事故輕的可能只負行政責任和賠償責任,事故嚴重的有可能會涉及到刑事責任。
首先,如果交通肇事賠償無力償還,可以根據交警部門出具事故責任認定,劃分責任承擔,可以到法院起訴,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訴訟,判決生效后申請強制執行。
其次,不管有沒有能力償還,都可以先通過訴訟確認賠償金額。何時有能力,何時申請執行其財產。如肇事方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其次,和肇事者簽訂分期賠償協議。讓對方慢慢賠償。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最后,起訴對方的保險公司,讓保險公司先承擔一部分,剩余由肇事方承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
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交通事故賠償無力償還怎么辦啊?
交通事故賠償無力償還怎么辦啊?一、交通事故賠償無力償還怎么辦啊
1、交通事故賠償無力償還處理方式如下:
(1)車主有繳納保險的,可以向保險公司理賠,讓對方配合走程序。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那么可以把對方和保險公司告上法庭;
(2)可以起訴對方,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會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沒有財產可以中止執行的,待有財產再恢復執行。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
未依法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請求投保義務人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投保義務人和侵權人不是同一人,當事人請求投保義務人和侵權人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承擔相應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有哪些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有:
1、損害賠償。人身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2、致殘賠償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等;
3、死亡賠償。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賠償人身損害造成的各類費用之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被撫養人生活費的計算標準,應特別注意被撫養人的年齡與勞動能力;
4、精神賠償。精神損害賠償的請求即適用于受害人的人身遭損害致殘或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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