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協商不成怎么辦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賠償協商不成處理方法如下:1、可由交警部門作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2、雙方可申請交警調解;3、調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訴。發生交通事故,對僅造成車物損失或者人體傷情輕微的交通事故,且各方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如果還是無法協商一致,就只能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會征求當事人意見后進行庭前調解,如果調解結案,法院會出具調解書,如果調解不成,法官會按照法律,作出公平、公正的判決,原被告雙方需按照法院出具的調解書或判決書履行各自的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護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保證人民法院查明事實,分清是非,正確適用法律,及時審理民事案件,確認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制裁民事違法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順利進行。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協商不好怎么辦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協商不好處理方式如下:
1、可由交警部門作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2、雙方可申請交警調解;
3、調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訴。如果你和保險公司、肇事司機不能達成和解,或調解無效的話,那你只能到法院起訴他們,要求他們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賠償標準是什么
1、負事故全部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2、負主要責任的,承擔70%的賠償責任次要責任的,承擔30%的責任;
3、負同等責任的,承擔50%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條
被侵權人死亡的,其近親屬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被侵權人為組織,該組織分立、合并的,承繼權利的組織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被侵權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權人醫療費、喪葬費等合理費用的人有權請求侵權人賠償費用,但是侵權人已經支付該費用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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