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單方事故需要報警。一些車主認為,在發生自己單方面的事故時,例如車輛撞上了建筑物等,因為不與第三方發生關系,就不用在現場向交警報案,只需直接離開現場向保險公司理賠就可以了。其實,在實際操作中,一般在損失額不大的小事故中,這樣可能的確可以通過保險公司的認可獲得全額賠付。但是對于一些損失嚴重的事故,比如損失額超過了3000元以上的事故,保險公司會非常慎重,如果出現責任不明的情況,獲得全額理賠就會比較困難。因此,一定要在現場就向交警報案,由警方出具責任證明,認定是單方面事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單方事故也需要交警出具 事故認定書 。因為 單方交通事故 也有可能會涉及到賠償問題,比如賠償公路設施或車內受害人等。此時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就可以作為處理后續事宜的證據。另外,如果事故造成的損失較大,那么保險公司在理賠時也會要求有交警開具的 責任認定書 。
法律客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五條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在制作后三日內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申請復核、調解和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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