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處理流程及賠償標準是怎樣
一、交通事故處理流程是怎樣
1、受理報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報案之后,按照管轄范圍予以立案。
2、現場處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3、責任認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系、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
4、裁決處罰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5、損害賠償調解
對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賠償,按照有關規定和賠償標準,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相應的賠償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由事故調解人員制作并發給損害賠償調解書。
6、向法院起訴
如雙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調解無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終止調解,并發給調解終結書,由當事雙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1、醫療費
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后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
2、誤工費
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
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護理費
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5、殘疾者生活補助費
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6、殘疾用具費
因殘疾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憑醫院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7、交通費
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8、住宿費
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9、財產直接損失費
因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當修復,不能修復的,折價賠償。牲畜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折價賠償。
10、喪葬費
喪葬費,按照侵權行為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11、死亡賠償金
(1)受害人在60周歲以下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 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 元×5年。
12、被扶養人生活費
具體計算公式:
(1)被扶養人生活費(未成年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18歲-年齡);
(2)被扶養人生活費(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11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20年;
(3)被扶養人生活費(60周歲以上)=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20年-增加歲數);
(4)被扶養人生活費(75周歲以上)=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5年。
13、撫慰金
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具體數額,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酌情判決。
三、交通事故訴訟財產保全有什么條件
1、需要采取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必須具有給付內容,即申請人將來提起案件的訴訟請求具有財產給付內容。
2、情況緊急,不立即采取相應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失。
3、由利害關系人提出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利害關系人,即與被申請人發生爭議,或者認為權利受到被申請人侵犯的人。
4、訴前財產保全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申請人如不提供擔保,人民法院駁回申請人在起訴前提出的財產保全申請。
5、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當事人提供擔保。人民法院依據申請人的申請,在采取訴訟中財產保全措施前,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提供擔保的數額應當相當于請求保全的數額。
交通事故賠償有爭議的,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處理:
1、向當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成功的,應當達成調解協議,并且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
2、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調解,這個申請是有時間限制的,當事人應當在10日內提出申請,調解成功的,交通管理部門會當場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由各方當事人簽字,分別送達各方當事人;
3、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由人民法院對交通事故的賠償作出相應的判決。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八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
(一)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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