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廢車輛引發事故責任當如何承擔
一、報廢車輛引發事故責任當如何承擔
1、報廢車輛引發事故責任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進行確認。駕駛報廢車輛不影響責任認定,只是交警會對其進行處罰。
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二、汽車報廢流程是怎樣的
1、申請報廢的汽車車主領填表格;
2、登記受理崗申請;
3、車主持通知書自行選擇回收企業;
4、回收企業經查驗通知書后將車輛解體并照相;
5、車主持變更表、更新汽車技術鑒定表和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及車輛解體照片辦理報廢登記。
機動車轉賣后肇事原車主還要負責嗎?
已經賣出去的車輛在駕駛員肇事逃逸了的情況下原車主當然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即便還沒有來得及過戶,也是由機動車的實際使用人承擔法律責任的,在已經過戶的情況下,跟原車主就沒有任何法律關系了,不過,肇事逃逸的法律責任,要看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如果車輛轉讓,原車主對交通事故不需要承擔責任。
但是如果原車主對事故的發生有過錯,比如車輛安全性能不符合、車輛轉讓時沒有交強險等等情形,則需要在過錯范圍內向受傷者承擔賠償責任。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雙方當事人簽署了機動車買賣合同,實際交付車輛沒有辦理車輛過戶手續,此時如果車輛發生事故,是有車輛實際受讓方承擔責任。因為機動車屬于動產,以實際交付發生物權轉移。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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