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交通事故不能自行協商解決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包括下面這些內容: (一)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志、無保險標志的; (二)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三) 機動車駕駛人 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的; (四)對交通事故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的; (五)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六)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七)車輛單方 發生交通事故 的。
法律客觀:一、哪些交通事故不可以自行協商解決根據與《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配套的《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志、無保險標志的;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駕駛人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的;當事人對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的;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等,碰到以上情況的,當事人應立即保護現場并報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保護現場,等候處理:1、對事故事實有爭議的;2、造成人員輕傷、重傷或者死亡的;機動車輛不能行走的;3、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的;4、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5、單方發生交通事故的。二、當事人如何自行解決交通事故(一)發生符合本《通告》規定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可按照下列步驟自行協商處理:1.立即停車,各方當事人應主動出示駕駛證或其他表明身份的有效證件;2.對事故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填寫《當事人自行解決交通事故協議書》中“事故事實”以上部分,各方簽字后各持一份,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3.將事故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設置警告標志,夜間還須開啟示寬燈和尾燈;在高速公路上,移至就近的服務區、應急車道內或者硬路肩上;在城市快速路上,移至就近的應急車道內或者輔路的非機動車道內;在其他道路上,移至就近的非機動車道或者人行道上,在不妨礙交通的情況下協商解決賠償事宜。4.當事人對損害賠償達成協議的,填寫《當事人自行解決交通事故協議書》中“賠償協議”部分,之后共同到責任方投保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險公司辦理索賠手續;5.當事人達成賠償協議后,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持《當事人自行解決交通事故協議書》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二)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或者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應當迅速報警。
哪些事故不能自行協商解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不能自行協商解決:
(一)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志、無保險標志的;
(二)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三)機動車駕駛人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的;
(四)對交通事故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的;
(五)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六)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七)車輛單方發生交通事故的。
有上列七種情形之一的,即使是簡單、輕微事故,當事人也應當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不得自行協商解決。
自行協商處理事故需要注意什么問題?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隨著車輛的增多,道路交通事故也有逐年遞增的趨勢。
對事故證據進行固定后,迅速撤離現場,不能影響公共交通秩序,否則很可能會被以違反《交通安全法》或是《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處罰。
最好及時向車輛保險公司報案,按照保險合同的規定或是保險公司的指示準備理賠手續;必要時向交管部門報案,等侯交通警察處理;。
有保險公司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記錄書、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協議書等的應該認真填寫,對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駕駛證號、保單號、車型、事故責任等做詳細的記錄,然后共同簽名。
憑著記錄書或是賠償協議書向保險公司理賠。如果在辦理理賠的過程中,需要交管部門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得向交管部門提出申請,交管部門會按照簡易程序處理,在法定的期限內出具事故認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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