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主要賠償項目有: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失費等其他項目損失費,而至于要賠多少,需要看事故責任的承擔大小、受傷的嚴重程度、戶口類型及年齡,需要了解案件的很多細節才能準確的計算,交通事故的賠償是非常復雜的,每個項目都需要有相應的證據支持或者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 根據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認定書以及具體傷情,可能賠償以下15個法定賠償項目: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康復費、整容費、后續治療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住宿費、交通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失費、其他財產損失費。 護理費不僅可以向致害人主張,如果交了保險還可以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護理費包括住院期間的護理費、出院后的護理費;是否需要長期護理以及最終能否獲得賠償,需要根據傷者的生活自理情況、護理時間、護工人數和工資等因素綜合來判斷。 在事故中,絕大多數的爭議和糾紛都源于賠償問題,但是解決糾紛和化解矛盾的方式有很多種,雙方和解、調解、訴訟等,選擇訴訟途徑解決的,需要對起訴地點(即法院管轄權)加以注重,因為不同的起訴地點賠償的標準會不一樣,所以起訴地點直接影響了賠償。另外起訴時要向法院提交起訴狀,起訴狀需要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基本信息,即原被告雙方的必要信息,比如:姓名、聯系方式、實際居住地址等必要信息,還需要寫明原告具體的請求事項,以及原告基于什么樣的事實理由可要求被告賠償。起訴的時候證據很關鍵,所以要盡可能的準備相關的損失憑證、證明材料等。
法律客觀:《保險法》第二十二條 保險事故發生后,按照保險合同請求保險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時,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應當向保險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后,應當及時作出核定;情形復雜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保險人應當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后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保險合同對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車輛事故保險理賠流程是怎樣的
車輛事故保險理賠流程
1、被保險人需在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并認真填寫《機動車輛保險出險/索賠通知書》并簽章。
2、及時告知保險公司損壞車輛所在地點,以便對車輛查勘定損。
3、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的規定處理事故時,對財物損失的賠償需取得相應的票據、憑證。
4、車輛修復及事故處理結案后,辦理保險索賠所需資料。
5、領取理賠款。
車輛保險理賠需要什么手續
(一)肇事司機(被保險人)需在24小時內向保險公司報案,并認真填寫《機動車輛保險出險、索賠通知書》并簽章。
(二)及時告知保險公司損壞車輛所在地點,以便對車輛查勘定損。
(三)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的規定處理事故時,對財物損失的賠償需取得相應的票據、憑證。
(四)車輛修復及事故處理結案后,辦理保險索賠所需資料:機動車輛保險單及批單正本原件、復印件;機動車輛保險出險/索賠通知書;行駛證及駕駛證復印件;賠款收據。
(五)根據不同的事故性質還需要以下資料:
火災事故:需要公安消防部門的火災原因證明;
自然災害:需要氣象部門證明或災害報道剪報;
交通事故:由交警處理需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及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
由法院處理需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
民事判決書或民事調解書;
財產損失需車輛修理、施救費發票;
車輛損失相片;財物損失清單;財物損失修理、施救費發票;財物損失相片。
車輛事故保險理賠注意事項
1、委托修理廠理賠需慎重
一些車主為了方便,發生事故后不與保險公司直接聯系,而是將理賠委托給較為熟悉的修理廠。此行為風險很大,有的修理廠會讓車主走一些“歪門邪道”以達到賠付目的,而這些“歪門邪道”如果被保險公司查實,車主不但需要自己承擔責任,還會在保險公司留下不良記錄。
2、不要隨意包攬事故責任
有的車主認為有保險公司賠付,因此將所有的責任全部承擔。實際上,保險公司根據車主承擔的責任輕重制定了不同的賠付比例。
3、切忌先修理后報銷
一些車主在出險后為了節省時間和麻煩先找修理廠,修完車后再找保險公司報銷費用。實際上,車主如果不向保險公司報案就開始修理車輛,在理賠時保險公司認為修理費用高出定損的費用,差額部分將由車主自己承擔。
4、不計免賠范圍有限制
即使投保了不計免賠險,車主不一定就能獲得全額理賠。保險公司為了防范道德風險,會對一些特定的事故定出單獨的免賠率,這些免賠率不屬于不計免賠范圍。如多次出險、超范圍行駛和理賠證件不全等,保險公司一般會加扣免賠率。
不計免賠險是附加險,主要針對車損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等主險,對于自燃險、玻璃單獨破損險等附加險,不計免賠險并不起作用。
交通事故后如何快速理賠
現在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方案都出臺了,輕微交通事故的各方當事人可按照快速理賠程序,先撤離現場再協商賠償事宜,直接到保險公司辦理保險理賠,給車主帶來便利。
以下是交通事故后如何快速理賠的經驗:
經驗一:先要找出6個基本條件
目前的實施辦法規定,凡辦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機動車,事故中發生的沒有人員傷亡,且機動車能夠自行移動、車輛損失金額在2萬元以下、當事人對基本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道路交通事故,可進行保險快速理賠。
交通事故,90%都是沒有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小的交通事故,快速理賠大大簡化了事故處理及理賠程序。要想走快速理賠,同時還要未碰撞水、電、通訊、道路交通等公共設施;且雙方車輛手續齊全。
經驗二:誰的責任要分清
以往,在普通機動車駕駛人眼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屬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專業行為。自試行《快速處理交通事故辦法》以來,事故當事人就可以根據《辦法》中的規定,簡易地自行劃分責任。
對于一方當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追尾、逆行、倒車、溜車、違反規定開關車門、違反交通信號、未按規定讓行以及依法應負全部責任的其他行為時,而另一方當事人沒有上述行為,有的一方負此交通事故全部責任。
如果各方當事人均有過錯的,承擔事故同等責任。
經驗三:隨車最好帶粉筆
為了應對可能發生的交通事故,車主最好在車內攜帶《交通事故現場協議書》、石筆或粉筆、簽字筆。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可用石筆或粉筆來標劃、固定停車位置,然后盡快把車挪開,以免堵塞交通。
碰到雙方對事故原因和責任有爭議、需要標劃現場等待交警處理的交通事故,雙方在固定機動車停車位置時,可用石筆或粉筆在車輛的每個車輪外延中心垂直于地面上標劃t型線。如果是多車輪的車輛,只需標劃前后四個車輪的位置即可。
經驗四:時簽訂協議書48小時內去索賠
遇到輕微肇事時最好方式就是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責任,明確各方在事故中的責任后,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以避免影響交通,然后由責任方向投保的保險公司報案、簽訂《交通事故現場協議書》,并由當事人各方簽字確認。
無《交通事故現場協議書》的,雙方要以文字方式如實記載交通事故發生的具體情況,共同簽名,并憑《協議書》及相關證據,于48小時內前往快速理賠中心索賠。超過規定期限或非當事人本人前往,索賠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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