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代駕發生交通事故責任如何劃分
一、朋友代駕發生交通事故責任如何劃分
朋友代駕發生交通事故的話,是需要由車主來承擔保險賠償范圍外的責任的。因為朋友代駕這種行為,實際上只是一個幫忙的行為,并沒有出現雇傭關系,嚴格意義上講應該算到幫工的范疇里。所以根據相關法規來講,在無償代駕的情況下,車主是運行利益的受益者,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原則上賠償責任應該由被幫工人、也就是車主承擔。隨著汽車的普及,雇司機開車這種情況,已經不止局限在專職司機的這個范疇里了。很多出行游玩,或者是有特殊需求的朋友,也會臨時雇一個代駕司機幫忙。
具體責任劃分如下:
1、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2、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二、車輛代駕發生事故后理賠的流程是什么
1、報案。
當自己的車輛出現意外情況或是交通事故的時候,在第一時間報案,如果錯過了24小時的最佳報案時間,將不利于取證。另外就是在48小時以內與保險公司聯系,這樣可以最大限度地縮短理賠時間,推進理賠的進度,保險公司在接到車主報案之后,就會派出專業人員進行勘察,確定車輛破損情況。
2、車輛的修理。
在保險公司以及公安部門檢查之后才可以進行車輛修理。正常程序進行的時候,保險公司會在車輛進行修理之前確定車輛的損失情況,以便于核對理賠的金額以及損失的零件等,所以車主一定要注意,在保險公司以及公安部門檢查之后才可以進行車輛修理。這個環節是車輛事故理賠的關鍵,如果車輛受到的損傷比較嚴重,有的還需要拆檢來確定損失程度或是查詢事故出現的主要因素,在此期間也有可能把受損車輛送到鑒定中心進行檢驗。
3、領取車輛事故理賠款。
在完成上述兩個步驟之后,投保人或是被保人需要在10個工作日以內提供相關的理賠證據給保險公司,具體包括:事故的鑒定書以及責任書、修理的發票、具體的醫療費用票據、保單正本與復印件、身份信息、駕駛證的正本與復印件等相關資料,保險公司都會進行核定。
三、交通事故多少期限處理
1、因檢驗、鑒定的需要暫扣交通事故事車輛、嫌疑車輛、車輛牌證和駕駛證的期限為20日。需要延期的,經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20日。對拒絕或無力預付搶救醫療費用的,暫扣車輛不超過2個月,特殊情況需延長扣車期限的,經辦案單位主管領導批準,可延長1個月。
2、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應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按下列時限作出:輕微事故5日內;一般事故15日內;重大、特大事故20日內。因交通事故情節復雜不能按期作出認定的,經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可分別延長5日、15日、20日。
3、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后30日內,應作出維持、變更或者撤銷的決定。
4、當事人對處罰不服的,可在接到處罰決定書后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復議;上一級公安機關應在接到復議申請書后30日內做出復議決定。當事人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復議決定書后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5、申請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期限。
(1)不需要檢驗、鑒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機關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2)需要檢驗、鑒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機關一般應自勘查現場之日起3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經批準,可以延期10日。若還需延長,須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
四、交通事故處理步驟是什么
1、向交通管理部門進行報案。除了適用交通事故簡易程序處理的少數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數交通事故案件的處理都依賴于公安交管部門。當一起交通事故發生以后,當事人應當盡可能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的縣級交管部門報案。如果交通事故的當事人都造成重傷或者昏迷的,經過的路人也有義務向交通管理部門報案。
2、交通管理部門趕赴交通事故現場進行處理。一般情況下,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只需要有一名交警人員到現場處理,而適用交通事故一般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則至少要有兩名交警進行處理。對于重大,特別重大的交通事故案件還需其他部門幫忙,比如醫療救護部門。交警趕赴現場后,首先要對現場進行處理,盡快恢復正常的交通秩序。同時對于適用一般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案件,還要進行現場勘查。
3、交通管理部門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管理部門在充分了解事故情況時,并結合收集到的各種證據,客觀、公正的制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分清事故當事人各方的事故責任。
4、交通管理部門對事故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5、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公安交管部門可以在雙方當事人申請的情況下,就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進行為期10天的調解。
6、受害方向人民法院起訴。對于當事人不同意調解,或者在法定的調解期限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訴,以此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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