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級別劃分
交通事故的等級劃分如下:
根據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程度和數額,交通事故分為輕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具體如下:
1、輕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交通事故的處理期限是多久?
1、暫扣車輛最長不能超40天
被交管部門暫扣的交通事故肇事車輛、嫌疑車輛、車輛牌證和當事人駕駛證扣留期限為20天。需要暫扣延期的,要經上一級交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延長20天;
2、事故大小不同責任認定時限不同
按照有關規定,公安交管部門對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時限為:輕微事故在5日內認定,一般交通事故在15日內認定,重特大交通事故在20日內認定;
因交通事故情節復雜,不能按照常規時限做責任認定的,須報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批準后,按上述規定可分別延長5日、15日、20日;
3、重新認定最長不超30天
道路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如果對交管部門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可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責任書》后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申請重新認定。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在接到當事人的重新認定申請書后,要在30日內做出維持原認定、變更或撤銷的決定;
4、治療終結15天內可申請傷殘評定
公安交管部門應根據醫院證明和公安部門關于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在接到當事人提交的傷殘評定申請書后30天內做出評定傷殘的等級。
當事人對傷殘評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評定書后15天內,向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接至重新評定。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接到重新評定申請書后,要在30日內做出重新評定的決定。
綜上所述,交通事故等級的劃分是根據造成的后果進行的,分為輕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四個等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特大交通事故怎么賠償
兩車相撞都存在責任,雙方互相賠償方式如下: 1、交通事故賠償先在交強險分項賠償責任額度內全額賠償對方損失,死亡傷殘11萬元、醫療費用1萬元、財產損失2000元; 2、交強險賠償完畢后的不足部分再根據責任劃分雙方平分; 3、不足部分對方財產和人員損失由商業三責險承擔; 4、不足部分屬于已方承擔責任的車輛損失由商業車損險承擔; 5、不足部分屬于己方責任的人員受傷損失由商業車上人員險承擔; 6、未購買商業保險的,交強險賠償以外的不足部分由自己承擔。 一、構成交通事故應當具備下列要素 (1)必須是車輛造成的。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沒有車輛就不能構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與行人在行進中發生碰撞的就不構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發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 (3)在運動中發生。是指車輛在行駛或停放過程中發生的事件,若車輛處于完全停止狀態,行人主動去碰撞車輛或乘車人上下車的過程中發生的擠、摔、傷亡的事故,則不屬于交通事故; (4)有事態發生。是指有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種現象發生; (5)造成事態的原因是人為的。是指發生事態是由于事故當事者(肇事者)的過錯或者意外行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無法抗拒的各種自然災害造成,均不屬于交通事故; (6)必須有損害后果的發生。損害后果僅指直接的損害后果,且是物質損失,包括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7)當事人心理狀態是過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當事人心理狀態處于故意,則不屬于交通事故。 二、交通事故必須報警的情況有哪些 (一)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志、無保險標志的; (二)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三)駕駛人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的; (四)發生《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七十條第二款規定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的; (五)當事人不能自動移動車輛的; (六)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除此之外,在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情況下,無論雙方對事故的事實及成因是否有爭議都必須報警;在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沒有人員傷亡的情況下,如果雙方事故的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仍然應該報警。
重大交通事故與特大交通事故
法律主觀:
道路交通事故分為以下四類。交通事故等級分類標準如下:輕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2人,或者財產損失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1-2人死亡,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法律客觀:
《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事故:(一)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二)客運列車脫軌2輛以上18輛以下的;(三)貨運列車脫軌6輛以上60輛以下的;(四)中斷繁忙干線鐵路行車6小時以上的;(五)中斷其他線路鐵路行車10小時以上的。
車輛大事故如何界定
車輛重大事故的界定標準如下:
1、重大交通事故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
2、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
3、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交通事故。對應的還有特大交通事故。
發生重大事故時不能違反以下規定:
1、對已發生的特大事故隱瞞不報、謊報合者故意拖延報告期限的;
2、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
3、阻礙干涉調查工作正常進行的;
4、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特大事故調查組詢問或者拒絕提供與事故有關的情況和資料的。
重大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如下:
1、造成傷殘的賠償項目主要有:醫療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殘疾輔助器具費、鑒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營養費、交通費、精神損害撫慰金;
2、造成死亡的賠償項目主要有:
(1)住院治療的,醫療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營養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近親屬因處理喪事產生的交通費、近親屬因處理喪事產生的誤工費、精神損害撫慰金;
(2)沒有住院的,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近親屬因處理喪事產生的交通費、近親屬因處理喪事產生的誤工費、精神損害撫慰金。
綜上所述,交通大事故是一種嚴重的交通事故,可能會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相關推薦:
外省車輛如何在本地年檢(外地牌照如何在本地年審)
車輛的牌照丟了怎么補辦(機動車牌照丟失如何補辦)
五一放假高速是否免費(五一期間收高速費嗎)
交通事故工傷誤工費標準(交通事故工傷賠償中有誤工費嗎)
車禍撞死人怎么處理(車禍如果撞死了人怎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