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停車追尾事故怎樣確定責任
高速上停車追尾事故確定責任具體如下:
1、一般是后面的車負責,因為你沒法證明前方的車是停著的;
2、如果你能證明前方的車是停著的,或者他承認是停著的,不在緊急??繋?,沒有設置明顯標志,那么前車是主責;
3、如果鑒定后方的車沒有超速,就是前車全責,如果你超速就應該付一部分責任了;
關于追尾事故具體如下:
1、追尾是指同車道行駛的車輛尾隨而行時,后車車頭與前車車尾相撞的行為;
2、其主要由于跟進間距小于最小安全間距和駕駛員反應遲緩或制動系統性能不良所致;
3、很多追尾事故是因為車速過快,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引起的;
4、發生此類事故的,并非新手占主要比例,反而是駕齡在5年左右的司機。
避免方式追尾的方式:
1、通過大起伏路等存在盲區的路段時應提前減速,上坡與下坡使用相同的速度,做好緊急停車或變更車道的準備;
2、跟車不能過近,要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隨時準備隨前車緊急剎車而剎車;
3、盡量避免緊急剎車。有情況要提前減速,使用點剎車提示后車;
4、新手盡量別走快車道。不要認為在快車道行駛只需注意一側情況便覺得安全,新司機是使快車道車速變慢的“主力”。
高速行駛的注意事項:
1、注意交規:新手上高速要注意交規,粘貼實習標志;
2、高速限速:上高速前要對車輛進行檢查。高速最低時速不得低于每小時60公里,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
3、提前并線:駛離高速,提前并線,看到路旁的指示標志還有1.5km、1km時,就要并道最外側車道準備;
4、保持車距:車距是行車安全第一要素,很多司機由于駕駛經驗不足,很容易出現判斷車距失誤,跟車太近,可能來不及剎車。
高速公路限速標準:
1、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時速低于70公里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
2、高速公路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于每小時60公里;
3、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摩托車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里;
4、同方向有兩條車道的,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里,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第小時90公里。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與上述車道行駛車速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行駛;
5、根據高速公路路段最新高速路限速規定調整,最高限速在原有設計車速的基礎上提高了10-20公里/小時:設計車速為80公里/小時的路段,最高限速提高到100公里/小時;設計車速為100公里/小時,最高限速提高到120公里/小時;隧道限速從60公里/小時提高到了80公里/小時;
6、大型客車、貨車限速值也相應地調高,但同一路段,與小客車限速值之差不得大于20公里/小時;
7、隧道、隧道群限速值一般按照80公里/小時,事故多發路段限速值一般低于主線高速20公里/小時,急彎和立交匝道按設計速度進行限速;ETC車道限速值為20公里/小時,貨車記重收費車道限速5公里/小時。同時,全程網除繞城路按車道限速外,其余路段均按車型限速。
綜上所述,高速上停車追尾事故確定責任一般是后面的車負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的交通違法行為,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同時予以記分。
對機動車駕駛人作出處罰前,應當在告知擬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的同時,告知該交通違法行為的記分分值,并在處罰決定書上載明。
高速追尾前車車速低于60有責任嗎?
高速追尾前車車速低于60有責任。
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應當按照規定的最高車速行駛,不得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前方車輛車速低于規定的最高車速,應當及時靠邊停車或者駛離高速公路。因此,前車車速低于60導致后車追尾,前車應承擔一定的責任。但是,后車也應當保持安全距離,注意觀察前方車輛的行駛情況,避免發生追尾事故。因此,劃分責任應當根據具體的事故情況來確定,后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或者超速行駛,那么后車應當承擔主要責任;前車沒有及時靠邊停車或者駛離高速公路,那么前車應當承擔一定的責任。雙方都存在過錯,責任應當根據過錯程度來劃分。
高速公路行車注意事項:
1、注意收聽天氣預報和交通廣播信息;
2、檢查所駕車輛的技術狀況:加速性能是否良好,車輛的轉向、制動、輪胎、燈光、后視鏡等設備是否正常;
3、在上高速公路前,必須對車輛進行下列檢查:燃料是否充足、冷卻裝置是否漏水、冷卻水是否充足、散熱器蓋是否擰緊、發動機油量是否合適、風扇皮帶的松緊是否適度,有無損傷、輪胎的氣壓是否合適、輪胎胎冠花紋是否符合標準,是否破裂和割傷暴露出輪胎簾布層;
4、檢查貨物裝載狀況。高速行駛時貨物易滾落、飛散,因此,貨物的捆扎應平衡、牢固;
5、隨車攜帶“故障車警告標志牌”等停車顯示器材;
6、安排好行車計劃。長時間連續高速行車是危險的,要制訂有適當休息的行車計劃。
7、配備滅火器。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對應辦法:
1、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應當遵循機動車在普通道路上發生故障的做法進行操作,有一點區別之處是,警告標志應當設置在故障車相對方向的150米以外。另外,車內人員不得繼續停留在故障車內,應當迅速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或者應急車道內,并迅速報警;
2、如果故障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應由救援車、清障車拖拽牽引,協助其移至安全地段;
3、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應當遵循機動車在普通道路上發生故障的做法進行操作,有一點區別之處是,警告標志應當設置在故障車相對方向的150米以外。另外,車內人員不得繼續停留在故障車內,應當迅速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或者應急車道內,并迅速報警;
4、如果故障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應由救援車、清障車拖拽牽引,協助其移至安全地段。
綜上所述,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應當按照規定的最高車速行駛,不得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前方車輛車速低于規定的最高車速,應當及時靠邊停車或者駛離高速公路。因此,前車車速低于60導致后車追尾,前車應承擔一定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八條
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的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于每小時60公里。
高速停車導致后車追尾誰的責任
高速停車導致后車追尾,由停車方負全責。
在正常通行的道路上停車,是非常容易導致追尾事故的,尤其是在車速較快的路段和高速公路上,如果因為車子故障而被迫停在路上,也請在車子后面放置三角警示牌并開啟雙閃燈,否則汽車追尾的責任由停車方負全責,停車方超長且未按規定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停車方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后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后未按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設置警示標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后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條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一百二十公里,第六十八條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時,應當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條的有關規定辦理。
但是,警告標志應當設置在故障車來車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車上人員應當迅速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或者應急車道內,并且迅速報警,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無法正常行駛的,應當由救援車、清障車拖曳、牽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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