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所有出行的機動車都必須要購買交強險,如果沒有購買交強險的,那么是不能夠出行的,被抓到還需要進行罰款。一、交強險賠償標準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80,000元人民幣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8,000元人民幣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8,000元人民幣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800元人民幣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人民幣二、交強險和商業險的區別是什么?1、強制性與非強制性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交強險為國家規定的強制性保險,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的規定,機動車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應當投保交強險,也就是說車主只要購車,就需要每年對其進行投保。同時,保險公司不能拒絕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隨意解除合同。而商業險不具有強制性,投保人與保險公司在自愿、平等的條件下訂立保險合同。故車主也可以只投保交強險,當然,這樣做由于保障范圍和保障程度都比較有限,風險較大。2、保障范圍的寬與窄交強險的保障范圍廣,商業險的保障范圍相對狹窄。發生保險事故時,交強險不僅承擔被保險人有責任時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而且還要承擔被保險人無責任時其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而商業險在被保險人無責任或者無過錯的情況下,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另外,商業險條款的“責任免除”項下還列明了許多保險人不承擔賠償的情形。3、是否有費率優惠交強險實行全國統一的保險條款和基礎費率,保監會按照交強險業務總體上“不盈利不虧損”的原則審批費率如普通私家車一年的基礎保費為950元,任何保險公司不得擅自提供優惠。而商業險各家保險公司可以在一定的范圍內自行決定優惠的幅度。三、不能采用快速處理方式協商解決(1)機動車無有效號牌、無檢驗合格標志、無保險標志的;(2)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3)駕駛人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的;(4)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5)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交通事故損失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法律客觀:一、交強險最新賠償標準2018年是多少?凡是對第三方(除本車、本車上的人)造成損失的,無論是否有責任,都是交強險賠償標準范圍。1、當有責任時,三方財產損失最高賠償2000元,三方醫療費最高賠償10000元,三方死亡傷殘最高賠償110000元。2、當無責任時,三方財產損失最高賠償100元,三方醫療費最高賠償1000元,三方死亡傷殘最高賠償11000元。二、交強險賠付給誰呢?交強險賠償的對象排除了本車駕駛員及車上其他人員,賠償對象的界定應以交通事故發生時受害人是“車上人員”還是“第三人”,且兩車發生相撞導致被保險機動車側翻以及本車人員死亡屬于一次交通事故,而不是本車人員被甩出車外后,又發生第二次交通事故導致本車人員死亡,因此,應當認定在發生本次交通事故時,本車人員不管是否被甩出車外,均屬于被保險機動車的“車上人員”。三、交強險和商業險的區別是什么?1、強制性與非強制性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交強險為國家規定的強制性保險,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的規定,機動車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應當投保交強險,也就是說車主只要購車,就需要每年對其進行投保。同時,保險公司不能拒絕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隨意解除合同。而商業險不具有強制性,投保人與保險公司在自愿、平等的條件下訂立保險合同。故車主也可以只投保交強險,當然,這樣做由于保障范圍和保障程度都比較有限,風險較大。2、保障范圍的寬與窄交強險的保障范圍廣,商業險的保障范圍相對狹窄。發生保險事故時,交強險不僅承擔被保險人有責任時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而且還要承擔被保險人無責任時其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而商業險在被保險人無責任或者無過錯的情況下,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另外,商業險條款的“責任免除”項下還列明了許多保險人不承擔賠償的情形。3、是否有費率優惠交強險實行全國統一的保險條款和基礎費率,保監會按照交強險業務總體上“不盈利不虧損”的原則審批費率如普通私家車一年的基礎保費為950元,任何保險公司不得擅自提供優惠。而商業險各家保險公司可以在一定的范圍內自行決定優惠的幅度。綜上所述,交強險是每一位車主都要購買的,其和商業車險一起構成了交通事故賠償體系。根據交強險最新賠償標準2018年規定,車主無責的,賠償標準是12200元,而車主負全責的,賠償標準是122000元,由此可見,根據事故責任劃分,交強險的賠償標準差異很大。當然,交強險也有免賠范圍,不是任何情況都賠付。
法律分析: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四)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八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8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8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四)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8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8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和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后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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