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交通事故逃逸后果
造成交通事故逃逸后果
一、造成交通事故逃逸后果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為,根據不同情況,分別做如下處理:
(一)對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200元到2000元罰款,可以并處15以下拘留;
(二)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沒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由公安機關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三)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由公安機關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終生不得重新領取機動車駕駛證。
二、交通事故中護理級別有幾類
(一)特別護理:
病情危重,需隨時進行搶救的病員。派專人晝夜守護,嚴密觀察病情變化;備齊急救器材、藥品,隨時準備急救;制定護理計劃,并預防并發癥,及時準確地填寫特護記錄。
(二)一級護理:
重癥病員、大手術后急需嚴格臥床休息的病員。臥床休息,生活上給予周密照顧,必要時制定護理計劃和做護理記錄;密切觀察病情變化,每30分鐘巡視1次;認真做好晨、晚間護理;根據病情更換體位,擦澡、洗頭,預防并發癥。
(三)二級護理:
病情較重、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病員。適當地做室內活動,生活上給予必要的協助;注意觀察病情變化,每1至2小時巡視1次。
(四)三級護理:
一般病員。在醫護人員指導下生活自理;注意觀察病情。根據病情參加一些室內、外活動。
三、交通事故責任37怎么賠
(一)按《交通法》規定,交通事故賠償先由機動車在交強險分項賠償責任額度內全額賠償對方損失。被保險人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額度為:死亡傷殘11萬元、醫療費用1萬元、財產損失2000元;
(二)交強險賠償完畢后如仍有不足部分再根據責任比例劃分各自由商業險或自行承擔;如果雙方分別為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則按責任比例37分擔這部分賠償費用。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什么后果
法律主觀:
交通肇事逃逸后果肇事后逃逸,不僅有違倫理道德,還違反法律,其后果往往也是嚴重的。責任認定重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機可能無責任或只有部分責任,但如果逃逸,導致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司機就要負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損害賠償重按《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賠償費用少則幾千塊,多則上萬元甚至于幾十萬元,如肇事車輛投保了第三者責任險,發生交通事故后,賠償時,保險公司有先予支付的義務。但如果肇事車輛逃逸,按《保險合同》約定,保險公司就不再承擔保險責任,車主要承擔全部的賠償費。行政處罰重按照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第2款規定,對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機,不論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都將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刑事責任重根據《刑法》第133條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肇事后逃逸的,屬法定的加重情節,傷者因搶救不及時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傷者沒有死亡,機動車駕駛員為了逃避法律追究,將撞傷者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傷者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嚴重殘廢的,則構成了故意殺人罪或故意傷害罪,按《刑法》規定,將會受到更加嚴厲的處罰。此外,法律還規定,交通肇事后,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車人指使肇事司機逃逸,致使傷者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上述人員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不管是發生什么樣的交通事故,建議在肇事行為出現了之后,肇事者都應該要留在現場,及時報警等待警方前來進行處理。肇事逃逸后果不嚴重的情況下該怎么樣去處理或是面對這類問題怎么樣解決,來網找專業的律師幫助自己。
法律客觀: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三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肇事逃逸怎么處罰
一、肇事逃逸犯罪怎么處罰
1、肇事逃逸犯罪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
2、法律依據:《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怎么認定交通肇事
交通肇事后逃逸行為是一個主客觀相一致的行為,即行為人除了必須具有逃逸的客觀外在行為方式,同時還必須具有逃逸的故意,明知發生交通事故,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表明逃逸行為的心態只能是故意,如果僅僅具備離開現場的外部特征,而不存在逃逸的主觀故意,則不能認定為此處的“逃逸”。所以認定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為必須從主觀、客觀兩個方面把握。
1、認定逃逸存在一個前提條件,即行為人對肇事事故應是明知的。
如果行為人對肇事事故不明知,而駕車繼續行使,主觀上沒有惡性。在這種情況下,行為人只是在進行正常的駕駛行為。所謂的“逃逸”時不能成立的,如果對于這種駛離現場的行為以逃逸論處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是典型的客觀歸責,無論從刑事立法基本原則還是從司法公正角度出發都是不適宜的。當然,這里的“明知”并非要求肇事者對于其中所有的細節都有著具體的明知,只要堅持主客觀統一的原則,對于肇事存在蓋然性、可能性的明知,就符合要求。
2、逃避搶救義務以及其后逃避責任追究。
一般情況下,逃逸者不履行搶救義務和逃避責任的動機是重合的,但在特定情況下,也可能存在著并不逃避搶救義務但盡可能地逃避肇事責任追究或者不履行搶救義務但并不逃避責任追究這種單一動機的情況,前者如甲駕車將被害人撞成重傷后,將被害人盡快送到醫院,但之后一走了之的情形。只要具備逃避搶救義務和逃避責任追究這兩個動機中的任何一個,都應認為具備了逃逸。
駕駛員之所以必須要承擔刑事責任,并不是因為有肇事逃逸的這種情節,肇事逃逸構成犯罪是因為之前的交通事故本來就比較嚴重。不過,對于肇事逃逸的量刑也是劃分成了兩個不同的檔次。當然,也有些逃逸的駕駛員,在事后因為各種原因又能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量刑的時候會適當的考慮到這些情節。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或者到華律網咨詢專業律師。
交通事故逃逸后果是什么
一、交通肇事逃逸的后果
1、終生禁駕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責任加重,將民事案件變為刑事案件
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在一些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機可能只承擔同等責任、次要責任甚至是無責任,但如果因為逃逸導致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根據上述規定,將會推定肇事司機承擔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3、刑事責任升級,三年以下變三年以上甚至更高
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后逃逸刑期上升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即最高可達十五年)。
4、保險公司拒賠,逃逸司機承擔巨額賠償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后,賠償時保險公司有先予支付的義務。但如果肇事車輛逃逸,按《保險合同》約定,肇事者逃逸是保險公司的免責條款,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的承保范圍內對被害人進行賠償是沒有異議的,但超出部分保險公司是否賠償存在爭議。所以,逃逸司機將面臨高額賠償!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是強行離開現場的。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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