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可要求全責方的賠償有:
1、維修費: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進行修復,恢復原狀。
2、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3、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4、護理費: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5、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6、住宿費: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7、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8、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9、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10、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
11、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車被別人撞了對方全責可以通過協商、調解、訴訟的方式索賠。兩車刮擦屬于雙方事故,需報警處理,交警到場會開出責任認定書,然后依責任認定書,再撥打保險公司報案。(如只有一方全責,只需全責方報案所投保的保險公司)
查勘員到現場查勘拍照定損,依實際損失賠償維修所有維修費用。
1、小刮擦維修費用沒有超過2000元,用交強險就可以賠償。
2、如果維修超出2000元,就有可能動用車損險或三者險賠償。
事故報案:撥打保險公司電話報案或打110報警,根據保險人的資料進行事故的后續處理;
事故查勘:由保險公司查勘員協助保險人對事故原因、性質、責任和損失情況等進行查勘;
損失確定:與保險人、修理廠或相關單位對事故損失的方位、項目、金額一起協商確定;
索賠申請:根據案件損失類型,收集索賠所需材料,提交保險人辦理索賠;
賠款領取:報銷人對事故及索賠材料進行核實后,按保險合同賠償被保險人。
交通事故可要求賠償的項目有:
1、維修費: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進行修復,恢復原狀。
2、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3、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4、護理費,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5、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6、住宿費,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7、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8、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9、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10、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
11、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車被別人撞了對方全責可以通過協商、調解、訴訟的方式索賠。兩車刮擦屬于雙方事故,需報警處理,交警到場會開出責任認定書。然后依責任認定書,再撥打保險公司報案。(如只有一方全責,只需全責方報案所投保的保險公司)
查勘員到現場查勘拍照定損,依實際損失賠償維修所有維修費用。
1、小刮擦維修費用沒有超過2000元,用交強險就可以賠償。
2、如果維修超出2000元,就有可能動用車損險或三者險賠償。
事故報案:撥打保險公司電話報案或打110報警,根據保險人的資料進行事故的后續處理;
事故查勘:由保險公司查勘員協助保險人對事故原因、性質、責任和損失情況等進行查勘;
損失確定:與保險人、修理廠或相關單位對事故損失的方位、項目、金額一起協商確定;
索賠申請:根據案件損失類型,收集索賠所需材料,提交保險人辦理索賠;
賠款領取:報銷人對事故及索賠材料進行核實后,按保險合同賠償被保險人。
作為一名機動車駕駛人員,應該遵守交通規則,避免發生交通事故,以免損害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危害社會公共安全,影響交通秩序。如果在道路上發生了交通事故,要及時打電話報警,叫警察過來處理,對于較小的交通事故,可以自行協商解決。一、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標準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范圍內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之間一般主要責任承擔70%的賠償責任,次要責任承擔30%的賠償責任,同等責任承擔50%。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一般主要責任機動車承擔80%的賠償責任,次要責任承擔40%的賠償責任,同等責任承擔60%。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交通事故賠償標準"/>二、誤工費的賠償標準是什么誤工費是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到完全治愈這一期間內(即誤工時間),因無法從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勞動而失去或減少的工作、勞動收人的賠償費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7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人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對實際支出的費用和誤工損失,按照差額據實賠償的辦法。原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中規定有固定收入的當事人的誤工損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而無固定收人者則按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解釋對誤工費損失不設最高限額。對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人計算”,有兩點需要明確:(1)該固定收入須有合法證明;(2)該固定收入必須是受害人實際減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損害后,其供職單位沒有扣發或者沒有全部扣發其收人,其誤工費應不賠或者少賠。三、住院伙食補助費的賠償標準住院伙食補助費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療期間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療期間補助伙食所需要的費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0條規定: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住院伙食補助費,補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沒有住院,就沒有這項賠償費用。人身損失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和必要的營業費等。
法律客觀:一、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標準怎樣的1、遭受精神損害項目和標準賠償權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繼承。但賠償義務人已經以書面方式承諾給予金錢賠償,或者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除外。2、死亡的賠償項目和標準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一中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3、致殘賠償項目和標準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4、人身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二、交通事故賠償標準主要部分1、農村居民與城市居民區分標準依據《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的規定,殘疾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標準應根據審查確定的賠償權利人的身份情況分別按照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的有關標準進行計算。2、交通事故賠償項目的賠償標準《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賠償項目方面和賠償標準方面貫徹了全面賠償的原則。其中賠償項目方面增加了康復費、后續治療費兩項,并用“殘疾賠償金”代替“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具體體現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3、交通事故財產賠償金額的賠償標準(一)殘疾賠償金的賠償標準1.殘疾賠償金性質的確定2.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的認定標準。3.傷殘等級的認定標準(二)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賠償標準(三)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標準(四)殘疾輔助器具費的賠償標準(五)醫療費的賠償標準(六)誤工費的賠償標準(七)護理費的賠償標準(八)交通費的賠償標準(九)住院伙食補助費的賠償標準(十)營養費的賠償標準(十一)喪葬費的賠償標準。
1.20項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什么?
交通事故賠償項目是指交通事故中加害人給予受害人的賠償中包含的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鑒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金等。二.相關規定
1.受害人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支付“因傷致殘”或者“受害人死亡”欄內的項目外,還應當支付“一般傷害”欄內的醫療費和其他相關費用。
2.受害人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賠償權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精神損害賠償;但是,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不能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3.申請人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被訴地標準的,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有關標準計算傷殘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
4.賠償權利人超過固定護理期、輔助器具費支付期或者殘疾賠償金支付期繼續支付護理費、輔助器具費或者殘疾賠償金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權利人確需繼續護理、準備輔助器具,或者無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義務人繼續支付相關費用五年至十年。
5.這種形式適用于一般人身損害賠償,也適用于交通事故中的人身損害賠償;賠償系數應根據交通事故死亡損害賠償的責任程度確定,具體按以下原則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與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相當的責任。超過限額的部分,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機動車一方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對事故承擔全部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2)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40%的賠償責任;
(3)非機動車駕駛人和行人對事故承擔同等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60%的賠償責任;
(4)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行人負事故次要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80%的賠償責任;
(五)機動車停放、臨時停放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公民在日常生活中發生交通事故,也會對受害人的人身財產造成一定的損失,因此事故受害人可以向事故責任方要求相應的賠償,一般包括醫療費、誤工費等補貼。在計算賠償費用時,也會根據受害人的具體情況和當地的經濟水平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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