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在汽車追尾事故中,責任認定大多是后車的責任。那么,如果前車在虛線變道時突然被后車追尾,此時責任認定該如何劃分?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后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采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
是否同車道行駛是確定此類追尾事故雙方責任的關鍵。如果前車以虛線變道,且沒有違法交通規則,變道前轉向燈已經打開,事故發生前前車車身已經并線,如果后車突然追尾,那么后車將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發生這種情況時,交警通常會根據車輛所在地和撞擊地點進行責任劃分。況且現在路上的監控設施很完善,車內也安裝了行車記錄儀。當發生追尾事故時,這些記錄可以作為確定責任的主要參考。如果前方車輛在變道后故意變道并突然剎車,那么這種情況將被認定為故意行為,無論變道成功與否,都可以認定為前方車輛的全部責任。
此外,交通事故中追尾責任劃分的認定還有其他幾種情形。
1.夜間行車時,如果前車沒有打開尾燈,后車沒有發現追尾,那么前車需要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后車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2.當前車因故障停在路上后,未按要求開啟雙閃并在車后設置警示標志。如果造成交通追尾事故,前車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后車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當然,如果按規定開啟雙閃并設置警示標志,那么后車將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3.如果追尾是你前面的車倒車或者打滑造成的,你前面的車將承擔所有的事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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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車突然變道,屬于強行變道導致的追尾,前車負事故的主要責任。按照《道路出行安全法》第43條限定:“同車道駕駛的汽車,后車應該與前車維持足以采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
是不是是同一車道駕駛是確定此類追尾事故雙方責任的關鍵,假如說前車是虛線變道,也沒有違法出行規則,并在變道以前開啟了轉向燈示意,并且在事故發生以前前車的車身已經并入了線內,假如后車突然追尾的話,那么則由后車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除此之外,在出行事故追尾的責任劃分認定中,還有其他的幾種狀況。
1、在夜間開車,假如前車沒有開啟尾燈,后車沒發覺影響到的追尾,那么前車就需要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后車承擔事故的關鍵責任。
2、當前車因為故障問題的原因在道路上停車后,沒有遵循限定打開啟用雙閃等以及在車后設置警示標記符號,所引起的出行追尾事故,則由前車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后車承擔事故的關鍵責任。當然,假如遵循限定打開啟用了雙閃也設置了警示標記符號,那么將由后車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3、假如前車倒車、溜車后,所引起的追尾事故,則由前車承擔全部事故責任。
如果對方強行變道,導致后車追尾,可以讓變道車負全責。變道追尾的責任認定是:在變換車道時,變道車未讓正在該車道行駛的車輛先行,而發生交通碰撞,變道車需要負全責;如果因為前車變道,導致被追尾,可以讓變道車負全責。
其他變道碰撞責任劃分
1、前方車輛正在左轉彎,后車加速超越左轉彎車輛而發生碰撞,那么由后車負全責;
2、前方車輛正在超車,后方的車輛加速超越正在超車的車輛而發生碰撞,由后車負全責。
追尾責任劃分
1、在正常行駛的情況下,后車因為速度過快,與前車發生碰撞造成追尾,由后車負全責;
2、在錯過轉彎路口,在道路上強行倒車行駛,導致后車追尾,由前車負全責;
3、在上坡時,前車因為汽車熄火,或者剎車未及時拉緊導致溜車,并且與后車發生碰撞造成的追尾事故,由前車負全責;
4、在正常行駛的情況下,前車突然停車,與后面的汽車發生碰撞,造成的追尾事故由前車負全責。
追尾了全責怎么走保險
1、想要走保險,首先要在發生了追尾事故以后報案,保留相關的證據,同時向交警和保險公司報案。
2、交警到了現場取證以后,將會對事故車輛的駕駛證行駛證進行扣留。
3、通過調查取證以后,交警就會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對事故責任比例進行劃分,還會分別送至雙方當事人手中。
4、將雙方車子送到定損中心以后,通知保險公司對車輛定損。
5、保險公司收到了索賠資料以后,通過審核以后就可以確定金額,沒有問題以后就會將相應的金額打到銀行卡上,就完成了整個走保險的流程。
在發生追尾事故以后,如果自己負全部責任,并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在雙方都愿意的情況下,也是可以通過協商來解決的。但如果涉及到了人員傷亡或者對責任認定有爭議,這種情況下就應該報警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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