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規則知識大全
1、車頂放自行車
有不少喜歡自駕或者是野外游玩的車主喜歡在汽車頂上放一臺自行車,無論是開車還是騎車都非常方便,但是車主知不知道,現在交規規定車頂行李架載貨的長度,從車頂算起就不能超過0.5米,所以如果車主將自行車立著放在車頂上就會被罰款。
2、紅、綠燈
“紅燈停,綠燈行,黃燈亮了等一等”這是個交規常識,不過并不是所有的綠燈都能通行的,就如前方交叉路口堵車時,就得依次停在后面等候通過,并不是看到綠燈就通行。不然也是要被罰款扣分的。
3、停車的距離
有些車主反映說,搞不清楚為什么在街邊停車時被罰款了,覺得也沒有違章,搞得莫名奇妙?,F在國家為了整治街邊各道路停車不規范的現象,對車身右側至街道邊緣超過30厘米的車就會做出違規停車的處罰,所以我們停車的時候需要注意這點。
4、虛線可以壓線,就是可以過去,邊上有倒三角“讓”字,所以是減速讓行路口,單根白色實線是停止線,倆根白色實線是停車讓行線,倆根白色虛線是減速讓行線。
5、讓特種車輛先行
在馬路上,我們經??梢钥吹骄療糸W亮、警報呼叫的車輛,這些是警車、消防車、救護車或工程車搶險車等特各車輛。特種車輛擔負著特殊緊急任務。交通法規規定;一切車輛和行人都必須讓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和工搶險車先行。
擴展資料:
交通道路上用“交通標線”劃出車輛、行人應走的規則:機動車走“機動車道”。在馬路上,我們可以看到各式各樣的交通標志。它們用圖案、符號和文字來表達特定的意思。告訴駕駛員和行人注意附近環境情況。
這些標志對于安全車非常重要,被稱為“永不下崗的交通警”。警告標志“它是警告車輛、行人注意危險地段、減速慢行的標志。禁令標志:它是禁止或限制車輛、行人某種交通行為的標志。指示標志:它是指示車輛、行人行進的標志。
指路標志:它是傳遞道路方向、地點、距離信息的標志。輔助標志:它是主標志下,對主標志起輔助說明的標志。我們應該熟悉并愛護這些標志,不能任意損壞或在上面亂涂亂畫,并且自覺遵守這些標志的規定。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交通安全
《交通規則》大全: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法。
第三條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應當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眾的原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適應。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適應道路交通發展的需要,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并組織實施。
第五條 國務院公安部門負責全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h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交通、建設管理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有關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經常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執行職務時,應當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機關、部隊、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應當對本單位的人員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法制教育的內容。
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有關單位,有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義務。
第七條 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應當加強科學研究,推廣、使用先進的管理方法、技術、設備。
第二章車輛和駕駛人
第一節 機動車、非機動車
第八條 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
第九條 申請機動車登記,應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車輛購置稅的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完成機動車登記審查工作,發放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對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及時向申請人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發放機動車號牌或者要求機動車懸掛其他號牌,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式樣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并監制。
第十條 準予登記的機動車應當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申請機動車登記時,應當接受對該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檢驗。但是,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依據機動車國家 安全技術標準認定的企業生產的機動車型,該車型的新車在出廠時經檢驗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獲得檢驗合格證的,免予安全技術檢驗。
第十一條 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并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
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號牌。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辦理相應的登記:
(一) 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二) 機動車登記內容變更的;
(三) 機動車用作抵押的;
(四) 機動車報廢的。
第十三條 對登記后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根據車輛用途、載客載貨數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況,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對提供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單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予以檢驗,任何單位不得附加其他條件。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發給檢驗合格標志。
對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檢驗實行社會化。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實行社會化的地方,任何單位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檢驗。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維修、保養。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對機動車檢驗收取費用,應當嚴格執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
第十四條 國家實行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根據機動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和不同用途,規定不同的報廢標準。
應當報廢的機動車必須及時辦理注銷登記。
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報廢的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解體。
第十五條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應當按照規定噴涂標志圖案,安裝警報器、標志燈具。其他機動車不得噴涂、安裝、使用上述車輛專用的或者與其相類似的標志圖案、警報器或者標志燈具。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應當嚴格按照規定的用途和條件使用。
公路監督檢查的專用車輛,應當依照公路法的規定,設置統一的標志和示警燈。
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第十七條 國家實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八條 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
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的種類,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
非機動車的外形尺寸、質量、制動器、車鈴和夜間反光裝置,應當符合非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
第二節 機動車駕駛人
第十九條 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考試合格后,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給相應類別的機動車駕駛證。
持有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的人,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考核合格的,可以發給中國的機動車駕駛證。
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第二十條 機動車的駕駛培訓實行社會化,由交通主管部門對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實行資格管理,其中專門的拖拉機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由農業(農業機械)主管部門實行資格管理。
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學員進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駕駛技能的培訓,確保培訓質量。
任何國家機關以及駕駛培訓和考試主管部門不得舉辦或者參與舉辦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
第二十一條 駕駛人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得駕駛安全設施不全或者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等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
第二十二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
任何人不得強迫、指使、縱容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
第二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定期對機動車駕駛證實施審驗。
第二十四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累積記分制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累積記分達到規定分值的機動車駕駛人,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對其進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重新考試;考試合格的,發還其機動車駕駛證。
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在一年內無累積記分的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延長機動車駕駛證的審驗期。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第三章道路通行條件
第二十五條 全國實行統一的道路交通信號。
道路交通信號包括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和交通警察的指揮。
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的設置應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要求和國家標準,并保持清晰、醒目、準確、完好。
根據通行需要,應當及時增設、調換、更新交通信號。增設、調換、更新限制性的交通信號,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廣泛進行宣傳。
第二十六條 交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準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
第二十七條 鐵路與道路平面交叉的道口,應當設置警示燈、警示標志或者安全防護設施。無人看守的鐵路道口,應當在距道口一定距離處設置警示標志。
第二十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移動、占用、損毀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
道路兩側及隔離帶上種植的樹木或者其他植物,設置的廣告牌、管線等,應當與交通設施保持必要的距離,不得遮擋路燈、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不得妨礙安全視距,不得影響通行。
第二十九條 道路、停車場和道路配套設施的規劃、設計、建設,應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要求,并根據交通需求及時調整。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現已經投入使用的道路存在交通事故頻發路段,或者停車場、道路配套設施存在交通安全嚴重隱患的,應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報告,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隱患的建議,當地人民政府應當及時作出處理決定。
第三十條 道路出現坍塌、坑漕、水毀、隆起等損毀或者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等交通設施損毀、滅失的,道路、交通設施的養護部門或者管理部門應當設置警示標志并及時修復。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現前款情形,危及交通安全,尚未設置警示標志的,應當及時采取安全措施,疏導交通,并通知道路、交通設施的養護部門或者管理部門。
第三十一條 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道路從事非交通活動。
第三十二條 因工程建設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設、增設管線設施,應當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門的同意;影響交通安全的,還應當征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同意。
施工作業單位應當在經批準的路段和時間內施工作業,并在距離施工作業地點來車方向安全距離處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采取防護措施;施工作業完畢,應當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礙物,消除安全隱患,經道路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驗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復通行。
對未中斷交通的施工作業道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加強交通安全監督檢查,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第三十三條 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建筑、商業街區、居住區、大(中)型建筑等,應當配建、增建停車場;停車泊位不足的,應當及時改建或者擴建;投入使用的停車場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在城市道路范圍內,在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的情況下,政府有關部門可以施劃停車泊位。
第三十四條 學校、幼兒園、醫院、養老院門前的道路沒有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施劃人行橫道線,設置提示標志。
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應當按照規劃設置盲道。盲道的設置應當符合國家標準。
第四章道路通行規定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三十五條 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
第三十六條 根據道路條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劃分為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實行分道通行。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在道路中間通行,非機動車和行人在道路兩側通行。
第三十七條 道路劃設專用車道的,在專用車道內,只準許規定的車輛通行,其他車輛不得進入專用車道內行駛。
第三十八條 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第三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采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眾性活動、大范圍施工等情況,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與公眾的道路交通活動直接有關的決定,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
第四十條 遇有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難以保證交通安全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實行交通管制。
第四十一條 有關道路通行的其他具體規定,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節 機動車通行規定
第四十二條 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志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車速。
夜間行駛或者在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行駛,以及遇有沙塵、冰雹、雨、雪、霧、結冰等氣象條件時,應當降低行駛速度。
第四十三條 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后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采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車:
(一)前車正在左轉彎、掉頭、超車的;
(二)與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的;
(三)前車為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
(四)行經鐵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橋、彎道、陡坡、隧道、人行橫道、市區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沒有超車條件的。
第四十四條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并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
第四十五條 機動車遇有前方車輛停車排隊等候或者行駛緩慢時,不得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車輛。
在車道減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機動車應當依次交替通行。
第四十六條 機動車通過鐵路道口時,應當按照交通信號或者管理人員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或者管理人員指揮時,應當減速或者停車,在確認安全后通過。
第四十七條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有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第四十八條 機動車載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質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不得遺灑、飄散載運物。
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影響交通安全的,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懸掛明顯標志。在公路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并應當依照公路法的規定執行。
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應當經公安機關批準后,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懸掛警示標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四十九條 機動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客運機動車不得違反規定載貨。
第五十條 禁止貨運機動車載客。
貨運機動車需要附載作業人員的,應當設置保護作業人員的安全措施。
第五十一條 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摩托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
第五十二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第五十三條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非執行緊急任務時,不得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不享有前款規定的道路通行優先權。
第五十四條 道路養護車輛、工程作業車進行作業時,在不影響過往車輛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駛路線和方向不受交通標志、標線限制,過往車輛和人員應當注意避讓。
灑水車、清掃車等機動車應當按照安全作業標準作業;在不影響其他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以不受車輛分道行駛的限制,但是不得逆向行駛。
第五十五條 高速公路、大中城市中心城區內的道路,禁止拖拉機通行。其他禁止拖拉機通行的道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規定。
在允許拖拉機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機可以從事貨運,但不得用于載人。
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第三節 非機動車通行規定
第五十七條 駕駛非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應當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的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
第五十八條 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十五公里。
第五十九條 非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未設停放地點的,非機動車停放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第六十條 駕馭畜力車,應當使用馴服的牲畜;駕馭畜力車橫過道路時,駕馭人應當下車牽引牲畜;駕馭人離開車輛時,應當拴系牲畜。
第四節 行人和乘車人通行規定
第六十一條 行人應當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
第六十二條 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后通過。
第六十三條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不得扒車、強行攔車或者實施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為。
第六十四條 學齡前兒童以及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礙者在道路上通行,應當由其監護人、監護人委托的人或者對其負有管理、保護職責的人帶領。
盲人在道路上通行,應當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導盲手段,車輛應當避讓盲人。
第六十五條 行人通過鐵路道口,應當遵守鐵路道口信號,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沒有鐵路道口信號和管理人員的,應當在確認無火車駛臨后,迅速通過。
第六十六條 乘車人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不得向車外拋灑物品,不得有影響駕駛人安全駕駛的行為,
第五節 高速公路的特別規定
第六十七條 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一百二十公里。
第六十八條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時,應當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條的有關規定辦理;但是,警告標志應當設置在故障車來車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車上人員應當迅速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或者應急車道內,并且迅速報警。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無法正常行駛的,應當由救援車、清障車拖曳、牽引。
第六十九條 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攔截檢查行駛的車輛,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依法執行緊急公務除外。
第五章交通事故處理
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員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第七十一條 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現場目擊人員和其他知情人員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舉報。舉報屬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給予獎勵。
第七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道路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
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1、安全橫過道路
上學、放學和外出活動,我們幾乎天天要在道路上行走。走路要保證安全,這里面的學問可多著呢!有不少行人,因為沒有掌握好安全橫過道路的要領,結果喪身與汽車輪子底下。
橫過道路時,要選擇有人行橫道的地方。這是行人享有“先行權”的安全地帶。在這個地帶,機動車的行駛速度一般都要減慢,駕駛員也比較注意行人的動態。在沒劃有人行橫道的地方橫過道路,要特別注意避讓來往的車輛。避讓車輛最簡單的方法是:先看左邊是否有來車,沒有來車才走入車行道;再看右邊是否有來車,沒有來車時就可以安全橫過道路了。
橫過道路不走人行橫道,隨便亂穿,或者在汽車已經臨近時急匆匆過道路,都是十分危險的舉動。
2、乘車
乘坐公共車輛,應該遵守公共秩序,講究社會公德,注意交通安全。
候車時,應依次排隊,站在道路邊或站臺上等候,不應擁擠在車行道上,更不準站在道路中間攔車。上車時,應等汽車靠站停穩,先讓車上的乘客下完車,再按次序上車,不能爭先恐后。上車后,應主動買票,主動讓座給老人、病人、殘疾人、孕婦或懷抱嬰兒的乘客。車輛行駛時,要拉住扶手,頭、手不能伸出車窗外,以免被來往車輛碰擦。下車時,要依次而行,不要硬推硬擠。下車后,應隨即走上人行道。需要橫過車行道的,應從人行道內通過;千萬不能在車前車尾急穿,這樣很不安全。
3、道路不是游戲場
道路是為了交通的便利而建造的。道路上車輛川流不息。交通十分繁忙,如果我們隨意地在道路上玩耍、游戲、追逐,把它當作“游戲場”,放學以后在道路拉開“場子”踢足球、打羽毛球,既妨礙車輛的通行又會被車輛撞傷,是不允許的。在人行道上跳“橡皮筋”、跳繩、踢毽子,會給行人的通行帶來困難,是妨礙交通的。在道路上追追打打,車前車后亂穿,甚至相互扔石子,這就更容易出事故了,另外一些同學,因為不懂得在道路上玩耍的危害性,甚至在道路中間攔車、追車、扒車和向汽車投擲石塊,以此為樂,這是最最危險的舉動,一旦被車撞倒,后果不堪設想。
道路不是游戲場所,不能在道路上玩耍。我們要互相提醒,大膽勸阻,當一名維護交通安全的“宣傳員”。
4、避讓轉彎車輛
當汽車的方向燈一閃一閃時,告戒人們,汽車要轉彎了。我們應該注意避讓轉彎車輛。
現代汽車的轉向,都是依靠前輪來轉向的。隨著前輪的轉動,汽車車身也逐漸改變方向。汽車轉彎時所占用的空間往往大于車輛固有的寬度。前輪行駛的軌跡不與后輪的軌跡重合,也就是說,前后兩只輪子不會走在同一條弧線上,而是有一定距離差別的。這就是汽車轉彎的“內輪差”。由于這種“內輪差”,使汽車轉彎時,前輪可以通過道路的某一物體,而后輪卻不能通過。
懂得了汽車轉彎的基本原理后,我們在道路上碰見轉彎的車輛時,不能靠車輛太近,不要以為汽車的車頭可以過去,就沒有事情了。其實如果你離轉彎汽車太靠近,就很可能被車尾撞倒。
5、騎自行車常識
我國十世界上擁有自行車最多的國家,十世界公認的“自行車王國”。
自行車輕巧靈活,車速自便,維修簡單,并且不使用燃料,無廢氣污染,無噪聲,因此特別受人青睞。但是,自行車靠騎車人用雙腳踩動踏板,由鏈條來帶動后輪向前滾動,在行進時要用雙手握住車把來掌握重心,控制方向。所以穩定性差,安全性差。一碰即倒,一倒人就傷。
從保證交通安全出發,《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明文規定,未滿十二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而當你已經達到法定的騎車年齡,準備騎車時,則必須認真地學一學有關騎自行車的規定,要掌握騎自行車的基本要領。
自行車首先應該保持機件完好,安全設施齊全,牌、證齊全。出發之前,應該先檢查一下鈴、鎖、剎車、車輪、踏腳、鏈條、撐腳、坐墊等是否完好有效。
學騎自行車時,應選擇人車稀少的道路或廣場、操場。禁止在交通繁忙地段學騎自行車。
當你已經掌握騎車技術,可以單獨騎車時,你還應該掌握一下幾條騎車規范:
一是,在非機動車車道內順序行駛,嚴禁駛入機動車道。在沒有劃分非機動車道和機動車道的道路上行駛,應盡量靠右邊行駛,不能騎車在道路中間,不要數車并行,逆向行駛。
二是,騎車至路口,應主動地讓機動車先行。遇紅燈停止信號時,應停在停止線或人行橫道線以內。嚴禁用推行或繞行的方法闖越紅燈。
三是,騎車轉變時,要伸手示意。左轉彎時伸出左手示意;同時要選擇前后暫無來往車輛時轉彎,切不可在機動車駛近時急轉猛拐,爭道搶行;也不要彎小轉。
四是,自行車在道路上停放,應按交通標志指定的地點和范圍有秩序地停放;在不設置交通標志的支路上停放也不要影響車輛、行人的正常通行。
五是,騎自行車載物,長度不能超過車身,寬度不能超出車把寬度,高度不能超過騎車人的雙肩。騎自行車在市區道路上不準帶人。
六是,騎自行車不準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競駛、扶身并行。
七是,不準一手扶把,一手撐傘騎車。撐傘時,要下車推行。
騎自行車的安全問題是個大問題,在各類交通事故種,自行車事故要占總事故的一半以上。自行車給人們的交通帶來了便利,自行車同時也給人們帶來了不幸。為此,我們應該嚴格遵守騎車規范,避免成為自行車的“犧牲品”。
交通安全兒歌
出處:來源于網絡
紅綠燈
交叉路口紅綠燈,指揮交通顯神通;
綠燈亮了放心走,紅燈亮了別搶行;
黃燈亮了要注意,人人遵守紅綠燈。
上學校
小學生,起得早,交通小隊排得好;
過馬路,走橫道,交通安全要記牢;
聽指揮,別亂跑,平平安安到學校。
交通安全真重要
交通安全真重要,人民生活離不了。
保障安全有措施,交通法規要記牢。
大馬路上車潮涌,警察指揮要服從。
紅綠黃燈是命令,標志標線要看清。
交通規則要記牢
1、安全橫過道路
上學、放學和外出活動,我們幾乎天天要在道路上行走。走路要保證安全,這里面的學問可多著呢!有不少行人,因為沒有掌握好安全橫過道路的要領,結果喪身與汽車輪子底下。
橫過道路時,要選擇有人行橫道的地方。這是行人享有“先行權”的安全地帶。在這個地帶,機動車的行駛速度一般都要減慢,駕駛員也比較注意行人的動態。在沒劃有人行橫道的地方橫過道路,要特別注意避讓來往的車輛。避讓車輛最簡單的方法是:先看左邊是否有來車,沒有來車才走入車行道;再看右邊是否有來車,沒有來車時就可以安全橫過道路了。
橫過道路不走人行橫道,隨便亂穿,或者在汽車已經臨近時急匆匆過道路,都是十分危險的舉動。
2、乘車
乘坐公共車輛,應該遵守公共秩序,講究社會公德,注意交通安全。
候車時,應依次排隊,站在道路邊或站臺上等候,不應擁擠在車行道上,更不準站在道路中間攔車。上車時,應等汽車靠站停穩,先讓車上的乘客下完車,再按次序上車,不能爭先恐后。上車后,應主動買票,主動讓座給老人、病人、殘疾人、孕婦或懷抱嬰兒的乘客。車輛行駛時,要拉住扶手,頭、手不能伸出車窗外,以免被來往車輛碰擦。下車時,要依次而行,不要硬推硬擠。下車后,應隨即走上人行道。需要橫過車行道的,應從人行道內通過;千萬不能在車前車尾急穿,這樣很不安全。
3、道路不是游戲場
道路是為了交通的便利而建造的。道路上車輛川流不息。交通十分繁忙,如果我們隨意地在道路上玩耍、游戲、追逐,把它當作“游戲場”,放學以后在道路拉開“場子”踢足球、打羽毛球,既妨礙車輛的通行又會被車輛撞傷,是不允許的。在人行道上跳“橡皮筋”、跳繩、踢毽子,會給行人的通行帶來困難,是妨礙交通的。在道路上追追打打,車前車后亂穿,甚至相互扔石子,這就更容易出事故了,另外一些同學,因為不懂得在道路上玩耍的危害性,甚至在道路中間攔車、追車、扒車和向汽車投擲石塊,以此為樂,這是最最危險的舉動,一旦被車撞倒,后果不堪設想。
道路不是游戲場所,不能在道路上玩耍。我們要互相提醒,大膽勸阻,當一名維護交通安全的“宣傳員”。
4、避讓轉彎車輛
當汽車的方向燈一閃一閃時,告戒人們,汽車要轉彎了。我們應該注意避讓轉彎車輛。
現代汽車的轉向,都是依靠前輪來轉向的。隨著前輪的轉動,汽車車身也逐漸改變方向。汽車轉彎時所占用的空間往往大于車輛固有的寬度。前輪行駛的軌跡不與后輪的軌跡重合,也就是說,前后兩只輪子不會走在同一條弧線上,而是有一定距離差別的。這就是汽車轉彎的“內輪差”。由于這種“內輪差”,使汽車轉彎時,前輪可以通過道路的某一物體,而后輪卻不能通過。
懂得了汽車轉彎的基本原理后,我們在道路上碰見轉彎的車輛時,不能靠車輛太近,不要以為汽車的車頭可以過去,就沒有事情了。其實如果你離轉彎汽車太靠近,就很可能被車尾撞倒。
5、騎自行車常識
我國十世界上擁有自行車最多的國家,十世界公認的“自行車王國”。
自行車輕巧靈活,車速自便,維修簡單,并且不使用燃料,無廢氣污染,無噪聲,因此特別受人青睞。但是,自行車靠騎車人用雙腳踩動踏板,由鏈條來帶動后輪向前滾動,在行進時要用雙手握住車把來掌握重心,控制方向。所以穩定性差,安全性差。一碰即倒,一倒人就傷。
從保證交通安全出發,《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明文規定,未滿十二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而當你已經達到法定的騎車年齡,準備騎車時,則必須認真地學一學有關騎自行車的規定,要掌握騎自行車的基本要領。
自行車首先應該保持機件完好,安全設施齊全,牌、證齊全。出發之前,應該先檢查一下鈴、鎖、剎車、車輪、踏腳、鏈條、撐腳、坐墊等是否完好有效。
學騎自行車時,應選擇人車稀少的道路或廣場、操場。禁止在交通繁忙地段學騎自行車。
當你已經掌握騎車技術,可以單獨騎車時,你還應該掌握一下幾條騎車規范:
一是,在非機動車車道內順序行駛,嚴禁駛入機動車道。在沒有劃分非機動車道和機動車道的道路上行駛,應盡量靠右邊行駛,不能騎車在道路中間,不要數車并行,逆向行駛
。
二是,騎車至路口,應主動地讓機動車先行。遇紅燈停止信號時,應停在停止線或人行橫道線以內。嚴禁用推行或繞行的方法闖越紅燈
。
三是,騎車轉變時,要伸手示意。左轉彎時伸出左手示意;同時要選擇前后暫無來往車輛時轉彎,切不可在機動車駛近時急轉猛拐,爭道搶行;也不要彎小轉。
四是,自行車在道路上停放,應按交通標志指定的地點和范圍有秩序地停放;在不設置交通標志的支路上停放也不要影響車輛、行人的正常通行。
五是,騎自行車載物,長度不能超過車身,寬度不能超出車把寬度,高度不能超過騎車人的雙肩。騎自行車在市區道路上不準帶人。
六是,騎自行車不準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競駛、扶身并行。
七是,不準一手扶把,一手撐傘騎車。撐傘時,要下車推行。
騎自行車的安全問題是個大問題,在各類交通事故種,自行車事故要占總事故的一半以上。自行車給人們的交通帶來了便利,自行車同時也給人們帶來了不幸。為此,我們應該嚴格遵守騎車規范,避免成為自行車的“犧牲品”。
通過路口遇停止信號時,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內的新交規扣多少
如果沒有超過停止線就不會被罰款。如果超過,要看當時的具體情況。遇停止信號時,越過停止線的,屬于闖紅燈的行為,被認定為闖紅燈的,應記6分,罰款100元。
通過路口遇停止信號時,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者路口內的,是否應給予處罰以及應如何處罰,要看是否有交通違法行為。
根據本案問題的意思,所謂的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者路口內,應該是指已經越過了停止線,如果尚未越過停止線,那肯定是不存在違法行為的,因此也就不會被處罰。在越過了停止線以后,是否構成交通違法,是否應給予處罰,要看具體情況。
遇停止信號時,越過停止線的,屬于闖紅燈的行為,但并不是所有的越過停止線的都構成違法的應給予處罰的闖紅燈,而只有被拍3張照片的情況下,才構成違法的應給予處罰的闖紅燈。所謂的3張照片,是指車輛前輪越過停止線時拍1張,后輪越過停止線時拍第2張,當車輛到達路口中間能夠分辨出車輛的行駛方向時再拍第3張,只有在3張照片齊全的情況下,才能認定為違法的應給予處罰的闖紅燈,否則,缺1張也不行,只要沒有3張照片形成完整的證據鏈,就不能認定為違法的應給予處罰的闖紅燈。
被認定為闖紅燈的,應記6分,罰款100元。
扣2分
四、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2分:
(一)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新交規不按導向車道行使怎么處罰
新交規不按導向車道行使處罰,根據具體情況,交警做出不同的處罰,罰款20元以上200以下,扣分是2分到3分。
新交通法一次扣3分的違法行為:
1、在高速公路匝道上超車;
2、未按照禁止標線指示行駛;
3、轉彎的機動車未讓直行車輛、行人先行;
4、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未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5、在高速或城市快速路上不按照規定道路行駛;
6、行車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下;
7、遇有執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輛未按照規定讓行8、城市道路中不按照規定超車、逆向行駛9、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10、機動車不按規定參加安全技術檢驗的。
新交通法一次扣2分的行為如下:
1、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2、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
3、駕駛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4、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5、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
新交規不按導向車道行駛處罰,根據具體情況,交警做出不同的處罰,罰款20元以上200以下,扣分是2分到3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 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根據《交通法規》第三點第六小點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一次記3分。
所以不按規定的車道行使,罰款200元,扣3分。
擴展資料:
新交規扣分處罰
一次記12分的項目
關鍵詞:遮擋號牌/超速/酒駕/疲勞駕駛。
1.酒后駕駛機動車。
2.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故意遮擋、污損或不按照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由之前的6分提高到12分)。
3.駕駛普通機動車行駛超速50%以上的。
4.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停車休息少于20分鐘。
5.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
6.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
7.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
一次記6分的項目 關鍵詞:搶黃燈/闖紅燈/不避讓校車。
1.搶黃燈、闖紅燈(由3分提高到6分,并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2.遇校車停靠上下學生時不按規定避讓校車(并處200元罰款)。
3.駕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未達20%。
4.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
5.連續駕駛普通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停車休息少于20分鐘。
6.駕駛普通機動車行駛超速20%以上未達到50%。
7.駕駛貨車超載30%以上或違反規定載客。
一次記3分的項目 關鍵詞:不避讓行人/超速/不按規定車道行駛。
1.與人行橫道不減速,有行人過人行橫道不讓行(并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2.駕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速未達20%。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通行(并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一次記2分的項目 關鍵詞:未系安全帶/行車中接打電話。
1.在高速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行駛未系安全帶的。
2.開車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看電視等等。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百度百科-交通法規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扣2分,罰款200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不按規定行駛的車輛扣2分,罰款200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常見的不按導向標線行駛的違法行為:
1、在交叉路口不按導向標線行駛在相應車道。
這種情況經常出現在交通燈前的等候車道上,不少駕駛員有意無意地從轉彎車道上直行,或從直行車道轉彎。
這種情況如果有闖紅燈行為:將會發生兩種違法行為,即闖紅燈和不按導向車道行駛,共計6分,罰款400元。
2、在不允許掉頭或禁止左轉彎的路段掉頭或左轉彎。
在一些不允許轉彎或掉頭、又沒有設置標志牌的路段,車道上可能會施劃一種黃色的禁止標線,警示駕駛員此路段不允許掉頭或轉彎。禁止掉頭或者禁止左轉路段掉頭轉彎,將扣3分,罰款100-200元。各地規定有差異,以當地交規細則未執行標準。
3、違規進入專用車道。
“專用車道”包括公交車專用道、特定車輛專用道、非機動車道等。車輛若違規進入專用車道,則屬于“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罰款100-200元,扣分3分。各地規定有差異,以當地交規細則未執行標準。
擴展資料:
新交通法10類一次扣3分的違法行為:
1、在高速公路匝道上超車。
2、未按照禁止標線指示行駛。
3、轉彎的機動車未讓直行車輛、行人先行。
4、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未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5、在高速或城市快速路上不按照規定道路行駛。
6、行車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下。
7、遇有執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輛未按照規定讓行。
8、城市道路中不按照規定超車、逆向行駛。
9、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10、機動車不按規定參加安全技術檢驗的。
扣2分的行為如下:
1、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2、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
3、駕駛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4、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5、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含實施條例
參考資料: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十字路口交通規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 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
?。ㄒ唬┰趧澯袑蜍嚨赖穆房冢此栊羞M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ǘ蕚溥M入環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
(三)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
(四)遇放行信號時,依次通過;
?。ㄎ澹┯鐾V剐盘枙r,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轉彎遇有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信號時,依次停車等候;
?。ㄆ撸┰跊]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第五十二條 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ㄒ唬┯薪煌酥尽司€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沒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三)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ㄋ模┫鄬Ψ较蛐旭偟挠肄D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第五十三條 機動車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進入路口。
機動車在遇有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應當依次排隊,不得從前方車輛兩側穿插或者超越行駛,不得在人行橫道、網狀線區域內停車等候。
機動車在車道減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的,應當每車道一輛依次交替駛入車道減少后的路口、路段。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四條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并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
第四十五條 機動車遇有前方車輛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不得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車輛。
在車道減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機動車應當依次交替通行。
具體十字路口的交通規則可以參照以下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一條 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
(一)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二)準備進入環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
(三)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
(四)遇放行信號時,依次通過;
(五)遇停止信號時,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轉彎遇有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信號時,依次停車等候;
(七)在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第五十二條 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沒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三)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四)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綠燈亮時,準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紅燈停,綠燈行,黃燈等一等??刂茩C動車的信號燈:黃燈亮,未過停車線的機動車不得繼續前行,已經越過停車線的機動車可以繼續前行。轉彎車輛避讓直行車輛。左轉信號燈為綠燈,左轉車輛可以前行左轉,直行信號燈為綠燈,直行車輛可以直行。右轉車輛無需信號燈控制,但應該注意觀察路況,安全右轉。車輛按照前行方向各自選擇與前行方向一致的車道,否則違規。
一個十字路口開錯道的交通規則問題求解
向左轉彎的時候開進左邊馬路的來車車道里了,如圖中所示。這是個有紅綠燈電子警察的路口,開錯的原因有很多,比如路太寬了,馬路中間隔離帶種了很多樹,看花眼了,原先馬路是單線的,把后面的馬路也當單線了等等。rn 現在問題是已經轉進去之后怎么解決才能不給罰款,因為感覺這也不都是開車人的錯啊。車開進去之后怎么轉出來1、開進去后,發現逆行了,最安全的辦法是立即開啟雙閃燈,停車,找機會掉頭。如果進入不遠的話,可以慢慢倒車出來。
2、電子警察的話,怎么都解決不了,因為你逆行是事實。如果是交警現場執法的話,說明情況,一般交警都會理解的。
就是直接找交通隊去申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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