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交通受傷傷情鑒定標準是什么
一、交通受傷傷情鑒定標準是什么
交通受傷傷情鑒定標準是:有明顯的頭皮擦傷面積在5cm以上;頭皮挫傷;頭皮下血腫;頭皮創;頭部外傷后,確有神經癥狀;面部軟組織非貫通性創;面部損傷后留有瘢痕,外傷后面部存留色素異常;面部表淺擦傷面積在2cm2以上;劃傷長度在4cm以上;眼部挫傷;眼部外傷后影響外觀等情況出現的。
二、哪些情況下不予進行交通事故傷情鑒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檢驗報告、鑒定意見進行審核,并在收到檢驗報告、鑒定意見之日起五日內,將檢驗報告、鑒定意見復印件送達當事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檢驗、鑒定程序違法或者違反相關專業技術要求,可能影響檢驗報告、鑒定意見公正、客觀的;
(二)鑒定機構、鑒定人不具備鑒定資質和條件的;
(三)檢驗報告、鑒定意見明顯依據不足的;
(四)故意作虛假鑒定的;
(五)鑒定人應當回避而沒有回避的;
(六)檢材虛假或者檢材被損壞、不具備鑒定條件的;
(七)其他可能影響檢驗報告、鑒定意見公正、客觀的情形。
檢驗報告、鑒定意見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應當在收到檢驗報告、鑒定意見之日起三日內重新委托檢驗、鑒定。
三、處理交通事故應遵循的的原則是什么
根據規定,再處理交通事故時應當遵循合法、公正、公開、便民、效率的原則。
除此之外還有行為責任原則、因果關系原則、路權原則、安全原則。處理交通事故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公民的人格尊嚴。
法律依據:
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應當遵循合法、公正、公開、便民、效率的原則,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公民的人格尊嚴。
四、道路交通事故怎么處理
1、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即行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必須保護好現場,并迅速報告公安機關;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須嚴格在承諾制度的時間內快速趕赴現場,并快速處置現場;
3、進行現場勘查包括現場訪問、攝影、制圖、丈量、勘驗等系列工作。現場勘查必須做到依法、及時、全面、準確;
4、現場勘查記錄經復核無誤后,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
5、為檢驗需要,必要時可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的相關證件;
6、與當事人預約事故處理時間;
7、事后展開調查必須依法進行,包括詢(訊)問、痕跡提取檢驗、技術檢測、損害評估和其他必要的鑒定。
交通事故傷殘 指因 道路交通事故 損傷所致的人體殘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結構的異常及其導致的生活、工作和社會活動能力不同程度喪失。根據道路 交通事故受傷 人員的傷殘狀況,將受傷人員傷殘程度劃分為10級,從第i級(100%)到第x級(10%),每級相差10%。 1、傷殘鑒定分兩種:精神鑒定、肢體鑒定。另外還有一個“三期”鑒定,即誤工期、營養期、護理期的鑒定。上海精神鑒定費用一般是2400元,肢體鑒定一般是1800,三期鑒定一般是800元。 2、 交通事故發生后 ,傷殘鑒定之前需要去 處理交通事故 的交警隊拿一個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 委托書,又叫推介書,2012年上海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跟2011年上海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比較有所變化。 2011年是受害方從交警隊拿了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委托書后可以自己去或者委托律師去相關的八家 司法鑒定機構 做鑒定,2012年上海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則是在交警隊拿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委托書的時候就要從委托書上面的六家機構先確定好哪一家,也就是說,讓當事人當場作出選擇,且機構有所減少。 3、如果不愿意采用以上方式,還可以先就 交通事故案件 起訴立案,不計算具體賠償數額,然后請求法院出具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委托書,也可以去 做傷殘鑒定 。 4、肢體鑒定時間一般是受傷3個月后去做,精神鑒定一般是受傷6個月后去做,具體根據受傷者恢復情況。 5、經過法院委托的鑒定一般不會被推翻,如果是受害方自己委托去做的鑒定,肇事方或者保險公司有可能不認可,有權 申請重新鑒定 ,法院方面是否準許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如果自己委托所作的傷殘鑒定被推翻,則之前的鑒定費對方不承擔,要受害方本人承擔該交通事故第一次的無效傷殘鑒定委托費用。
法律客觀:《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4.1
應以損傷治療后果或者結局為依據,客觀評價組織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礙程度,科學分析損傷與殘疾之間的因果關系,實事求是地進行鑒定。
受傷人員符合兩處以上致殘程度等級者,鑒定意見中應該分別寫明各處的致殘程度等級。
4.4
本標準將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劃分為10個等級,從一級(人體致殘率100%)到十級(人體致殘率10%),每級致殘率相差10%。致殘程度等級劃分依據見附錄A。
4.5
依據人體組織器官結構破壞、功能障礙及其對醫療、護理的依賴程度,適當考慮由于殘疾引起的社會交往和心理因素影響,綜合判定致殘程度等級。
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交通事故受傷致殘并需要進行傷殘鑒定的,必須在治療終結后15日內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并發癥治療終結后15日內,以書面形式向處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機關提出申請。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
百萬購車補貼
關于車禍傷殘鑒定標準,根據最新的法律規定,交通事故案件的傷殘鑒定統一適用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該標準由五部委發布,并且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不僅是車禍,包括一般的人身損害,全部是適用該標準。該標準主要是根據傷者傷情的恢復程度以及功能喪失程度來評定傷殘。該標準實行之前,交通事故案件統一適用交通事故領域的專業的傷殘評定標準,新舊標準相比新標準變得更嚴格了一些,在評談尺度把握方面更緊了一些。簡單舉例,老標準中四個肋骨即構成十級傷殘。新標準中要達到六個肋骨,才構成十級傷殘。因此評談標準在很大程度上變嚴了。
法律客觀:《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4.1鑒定原則應以損傷治療后果或者結局為依據,客觀評價組織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礙程度,科學分析損傷與殘疾之間的因果關系,實事求是地進行鑒定。受傷人員符合兩處以上致殘程度等級者,鑒定意見中應該分別寫明各處的致殘程度等級。4.4致殘等級劃分本標準將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劃分為10個等級,從一級(人體致殘率100%)到十級(人體致殘率10%),每級致殘率相差10%。致殘程度等級劃分依據見附錄A。4.5判斷依據依據人體組織器官結構破壞、功能障礙及其對醫療、護理的依賴程度,適當考慮由于殘疾引起的社會交往和心理因素影響,綜合判定致殘程度等級。
相關推薦: